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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穷国开放市场的影响分析

欧盟对穷国开放市场的影响分析
欧盟对穷国开放市场的影响分析

[摘要]从今年3月5日起,欧盟对联合国确定的48个最不发达国家完全开放除武器以外的所有产品市场,不再实施配额和关税限制。欧盟这一举措有利于这些不发达国家扩大对欧盟出口、吸引外资流入、加快改革开放,从而减少贫困。但这一歧视其他欠发达国家的政策会加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和利用外资领域的矛盾,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疑是受害者之一。对欧盟来说,有利于其推动新一轮世贸谈判,减缓美国等国家要求其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压力,提高欧盟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发言权和地位。我国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把国内过剩和比较优势减弱的部分产业转移到这些不发达国家,间接扩大我对欧盟出口。

最近,欧盟委员会宣布,从今年3月5日起,欧盟对联合国确定的世界上48个最不发达国家(见附录)开放除武器以外的所有产品市场,不再实施配额和关税限制。但对糖、大米和香蕉三种敏感商品设定了过渡期,其中香蕉的关税从2002年1月1日起,每年降低20%,到2006年1月1日实行零关税;大米的关税从2006年9月1日起减少20%,2007年9月1日起减少50%,2008年9月1日起减少80%,到2009年9月1日全部免税;糖的关税从2006年7月1日起减少20%,2007年7月1日起减少50%,2008年7月1日起减少80%,到2009年7月1日全部实行零关税。同时,为这三种商品自由进口的延缓进行补偿,把糖和大米的零关税进口配额在90年代出口数量最多的一年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5%。

为防止其他国家通过这48个国家转出口商品到欧盟,欧盟成立了专门机构严格检查进口商品,确保商品原产地规则的实行,以防欺诈。

欧盟的这一举措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贫穷国家的欢迎。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认为,欧盟的这一行动向全世界发出了一个信息,即欧盟希望开展自由贸易,贫困国家有真正的机会通过出口减少贫困。安南并敦促其他发达国家步欧盟后尘对贫困国家开放市场。那么,欧盟的措施会对贫穷国家和欧盟有何影响?

一、对贫穷国家的影响

世界上48个最不发达国家的人口约6亿,占全球人口的10%以上,按购买力评价计算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每天不到1美元。其出口额约为250亿美元,占世界贸易总额的0.4%,出口商品80%以上是农产品和矿产品,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每年不到50亿美元。欧盟是这48个国家的最大出口市场,1999年对欧盟出口总额为90亿欧元,占其总出口35%。

从目前情况看,欧盟的这一措施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政治姿态,对48个贫穷国家的直接经济意义不大。首先,这些国家除农产品、纺织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基本可以自由进入欧盟市场,平均关税不到4%,而对大米和糖这两种大宗出口商品,欧盟设置了配额,到2009年,大米的配额才达到6696吨,糖的配额为19.7万吨;其次,这些国家生产能力严重不足,国内生产的产品满足不了国内的需求,除了自身消费外已没有什么剩余产品可供出口,短期内不可能利用欧盟对其放开市场的机会扩大生产;第三,许多国家经济体制僵化、国内战乱、政局动荡、腐败丛生、管理混乱,国内出口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严重不足,难以组织起有效的对外贸易活动。尽管如此,欧盟的政策毕竟关注了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会对这些国家努力减少贫困带来积极影响。

(一)增加对欧盟的出口,特别是农产品和纺织品的出口。虽然欧盟的平均关税仅为4%,但对主要粮食产品如肉类、糖、牛奶、奶制品、巧克力等关税税率为100%,香蕉的税率高达150%,果汁、肉类罐头、糖果的税率超过30%,纺织品、服装和鞋类的税率在15%-30%之间。农产品、加工食品和纺织品都是发展中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欧盟对这些产品进口设置高贸易壁垒,使发展中国家的这些产品难以进入欧盟市场。同时,欧盟又通过共同农业政策保护内部市场价格,导致欧盟市场上农产品价格和国际市场价格差别较大(见表1),有的产品如糖、羊肉、黄油等价格相差2-3倍。

欧盟放开市场,使这些国家在农产品和纺织品上的价格竞争优势大幅度提高,这些国家可以通过从周边国家低价进口产品用于国内消费、高价出口本国产品到欧盟换取价格差,以及从欧盟进口原料在本国进行加工后再转口欧盟实现增值这两种方式迅速扩大其出口,克服其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弊端。据欧盟有关机构估计,欧盟的这一举措可使48个最不发达国家每年增加对欧盟出口15亿欧元左右。如果这些国家未来的生产能力增强,出口会更多。

(二)有利于吸引外资。欧盟是世界第二大进口市场,在欧盟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是各国努力扩大对外贸易、发展本国经济的首要目标。但欧盟相对美国来说,进口限制较多,除实行关税和配额等贸易壁垒外,动辄对一些国家实施反倾销,严重影响了一些国家对欧盟的出口。欧盟开放市场,可促使其他没有享受这一待遇的国家把某些产业转移到这48国中政局稳定、资源丰富、经济发展势头好的国家去生产,利用欧盟开放市场的机会,间接扩大对欧盟出口。

(三)为贫困国家经济改革提供动力。80年代以后,经济全球化趋势明显,推动了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促进了世界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但世界上许多贫穷国家未能从全球经济日益开放中获益,除了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外,另一个原因是他们自身政策和机构问题,一些国家固守过时的、陈旧的体制和观念,不思进取。同时,由于贫穷国家被排斥在全球化之外,导致国与国之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引发反全球化、反贸易自由化的浪潮不断高涨,一些贫困国家对贸易和经济自由化的态度更为消极,体制改革裹足不前。欧盟的举措将促使这些国家接受开放的经济体制和自由贸易法则,为其改革开放提供了动力,有利于其长期的经济发展和消除贫困。

(四)欧盟仅给48个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对其他欠发达国家有失公允。短期内欧盟的市场容量一定,贫穷国家出口结构基本一致,最不发达国家对欧盟出口多就意味着其他发展中国家出口相应减少。因此,这一歧视性政策会加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和利用外资领域的竞争与矛盾,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疑是受害者之一。

二、对欧盟的影响

欧盟从这48个最不发达国家进口仅占欧盟从区外进口的1%,与欧盟的国内生产总值相比可忽略不计,从经济总量看不会对欧盟造成影响。但欧盟的举措却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赞誉,提高了欧盟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发言权和地位。

(一)有利于新一轮世界贸易谈判取得成效。由于最不发达国家没有从世贸组织和多边贸

易体系中得到好处,对开展新的全球多边贸易谈判态度消极,导致1999年年底的美国西雅图世贸会议失败。这之后,欧盟急于重新启动新一轮世贸谈判,解决农业和金融、保险、电讯等服务领域的全球市场开放问题,以获取自身的最大利益。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拉米就多次表示,由于世贸组织无法进行新一轮谈判,目前的区域性贸易集团和双边贸易协议正呈愈演愈烈之势,世界贸易组织面临着仅仅作为一个世界贸易法庭的危险。要改变这一状况,今年必须启动新一轮世贸谈判,并应重点考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

欧盟的举动,满足了世贸谈判中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对其开放市场的部分要求,增加了今年5月份在布鲁塞尔召开的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会议和11份卡塔尔第四次世贸部长会议取得成功的可能性。

(二)减缓欧盟改革共同农业政策的压力。设立于40年前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最主要的共同政策,也是欧盟存在和发展的基石之一。该政策通过保护内部市场价格、进口滑准税、限制产量(对牛奶和糖)以及出口补贴等形式对农业给予支持,以解决食品短缺问题,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共同农业政策取得了巨大成功,目前,占欧盟就业人口不到5%的农业劳动力不仅解决了欧盟近3.8亿人的吃饭问题,而且使欧盟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市场。

美国和凯恩斯集团等农业出口国家对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颇有微词,不断压欧盟改变其共同农业政策,减少价格补贴,实行农产品自由贸易,并希望在新一轮贸易谈判中解决这一问题。但鉴于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重要作用以及必须照顾农民的利益,欧盟彻底改变共同农业政策是不可能的。欧盟对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一方面满足了美国和凯恩斯集团要求欧盟开放农产品市场的部分条件,而且最不发达国家出口能力有限,不会对欧盟农产品市场造成太大冲击;另一方面,占世贸成员三分之一的最不发达国家为了自身的经贸利益,会站在欧盟的一边,共同抵制美国等国家要欧盟彻底改变共同农业政策的要求,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

(三)对部分农产品生产造成影响,增加农民失业。欧盟市场需求量多、和国际市场价格差别大的农产品如香蕉、黄油、肉类的进口会增加,生产将相应减少,价格会有所下跌。如果欧盟要保持现在的市场保护价格不变,每年欧盟需要增加10-20亿欧元的补贴,同时,上万名农民将失业。因此,对于这一政策,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和比利时等农业大国持谨慎态度,而一再遭受疯牛病、口蹄疫、颤羊病打击的欧盟农民激烈反对,正因为如此,欧盟才对糖、大米和香蕉设置过渡期,以缓解农民利益集团的压力。

三、政策建议

欧盟的总体经济规模和对外贸易量已接近美国,大大高于日本,但中国对欧盟的出口明显低于对日本出口,仅为对美国出口的一半。欧盟还在反倾销、进口配额、质量和卫生标准等方面对我国采取较为严厉的政策,阻碍了我国对欧盟的出口。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我国相当一部分产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减弱。我国应充分利用欧盟向最不发达国家完全开放市场的机会,把国内过剩和比较优势减弱的部分产业如

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玩具、机械等转移到这些国家生产并出口欧盟,带动我国对这些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从而绕开欧盟对我的限制,间接扩大对欧盟出口。

附录:48个最不发达国家为苏丹、毛里塔尼亚、马里、布吉纳法索、尼日尔、乍得、佛得角、冈比亚、几内亚比绍、几内亚、塞拉里昂、利比里亚、汤加、贝宁、中非共和国、赤道几内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刚果(金)、卢旺达、布隆迪、安哥拉、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吉布提、索马里、乌干达、坦桑尼亚、莫桑比克、马达加斯加、喀麦隆、赞比亚、马拉维、莱索托、海地、所罗门群岛、图阿鲁、也门、阿富汗、孟加拉、马尔代夫、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柬埔寨。

欧盟单一市场中的多维度壁垒

欧盟单一市场中的多维度壁垒 采购报 2015-05-08 聚焦欧盟公共采购 ●公共采购占欧盟国家GDP的比重已达16%,然而,只有3%的合同实现了跨境交易 ●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认可度、公共采购的跨境招投标、基础设施整合以及人口自由流动方面的障碍,导致欧盟单一市场壁垒重重 ■蒂莫西·泰勒 欧盟单一市场是指在欧盟内实现没有内部边界的一个区域,在这个区域内保证商品、劳动、服务及资本的自由流动。然而在公共采购领域,欧盟单一市场似乎并未给供应商带来源源不断的机会。 数据显示,如今公共采购占欧盟国家GDP的比重已达到了16%,然而,其中只有3%的合同实现了跨境交易。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在崇尚自由与流通的欧盟单一市场,是什么阻碍了跨境交易行为?又有哪些因素限制了欧盟单一市场的互通有无? 早在1957年,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就签订了《罗马条约》,建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EEC),规定立约国的关税须逐年调整,并成立一个关税同盟,这个所谓的“共同市场”也就是欧盟的雏形。1993年,欧盟单一市场在当时欧盟的12个成员国正式启动。 若比较欧洲国家与美国从上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的生产力曲线,不难发现欧盟单一市场的形成有助于生产力的提升。经济学家对此给出了解释:经济学理论认为,单一市场的形成有助于推动生产力并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单一市场与低贸易壁垒意味着公司间会面临更多竞争,而竞争会在无形中推动创新,理念与方法在欧盟成员国间的交叉渗透也会鼓励创新。 不同于封闭的小国市场,存活于更为开阔的市场内的公司更容易享受规模经济带来的优势。随着劳动力在经济不断扩张的区域内自由流动,就业机会无疑会得到极大的丰富。金融一体化也有助于投资资本的集合,从而产生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与更强的竞争力。与此同时,研究者为量化单一市场优势而进行的大量实证研究却表明,这些显而易见的利好因素并未在现实中得以体现。 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事实上,欧盟在很多维度上并未实现单一市场,无论是相互间的认可程度、公共采购的跨境招投标以及基础设施整合方面仍存在不少障碍。 如今,欧盟成员国间的关税已基本为零,即使在距离《罗马条约》签订超过半个世纪的当下,欧盟各国间的产品与服务标准仍存有较大差异,这无疑会导致跨境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各国之间也并非全然认可对方。此外,各国对欧盟各类指令的实施质量并不高。经合组织(OECD)的一份报告显示,近年来,欧盟一直在努力协调各国法规间的差异并不断促进竞争,

欧盟主要机构一览

欧盟主要机构一览 理事会 理事会( 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包括欧洲联盟理事会和欧洲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原称部长理事会,是欧盟的决策机构,拥有欧盟的绝大部分立法权。由于马约赋予了部长理事会以欧洲联盟范围内的政府间合作的职责,因此部长理事会自 1993 年 11 月 8 改称作欧洲联盟 日起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分为总务理事会和专门理事会,前 者由各国外长参加,后者由各国其他部长参加。欧洲理事会即欧共体成员国首脑会议,为欧共体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制定大政方针。 委员会 欧盟委员会( European Commission )是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共体条约和欧洲联盟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欧盟日常事务,代表欧共体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委员会由 28 人组成

,每个成员国各 1 人。主席由首脑会议任命,任期 2 年;委员由部长理事会任命,任期 4 年。 [1] 欧洲议会 欧洲议会(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是欧盟监督、咨询机构。欧洲议会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 2/3 多数弹劾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议员共有 518 名,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各 81 名,西班牙 60 名、荷兰 25 名,比利时、希腊、葡萄牙各 24 名,丹麦 16 名,爱尔兰 15 名,卢森堡 6 名。议长任期 2 年半,议员任期 5 年。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每月一次的议会例行全体会议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特别全体会议和各党团、委员会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 欧洲法院 欧洲法院( The Court of Justice )是欧盟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共体条约和有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

医疗器械进入欧盟医疗器械市场要求

入欧盟的相关知识 一、欧盟国家(共31 家) 1、2004 年5 月1 日前: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 2、2004 年5 月1 日加入: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 3、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 :挪威、列支敦士登、冰岛、瑞士; 4、新入欧盟:罗马利亚、保加利亚; 5、瑞士不要求产品携带CE 标志。 二、医疗器械CE 认证的通用要求 1、基本要求(总要求) (1 )安全性(任何风险与器械提供的益处相比较,必须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故亦称风险分析); (2 )风险的可预防性或被消除性,至少应给予警告(报警系统或警戒报警系统); ( 3 )性能符合性(产品的基本要求); (4 )器械性能和安全的效期(器械的安全和性能必须在器械的使用寿命内得到保证。); (5 )器械的储存和运输(应保证器械在合理的运输、储存条件下不受影响)。 2、基本要求的具体包括如下14 条: (1 )器械设计和生产必须保证:按照其预定和条件使用,器械不会损害医疗环境、患者安全、操作者或其他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使用时的潜在危险与患者受益相比较可以为人们所接受,但应具有高水平的防护办法。 (2 )生产者的设计和制造方案,必须考虑在现有工艺技术条件下遵守安全准则、生产者应: 首先应尽可能降低甚至避免危险。 其次,对无法避免的危险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包括安装报警装置;最后,告知用户所提供防护措施的弱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险。 ( 3 )器械必须取得生产者期望获得的功能。器械设计制造和包装应有利于第一条(2) (A)D 多规定的各项功能的发挥。 (4 )在生产线者确定的器械使用寿命期内,在正常使用可能出现的压力,第1、 2 、 3 款所指的各项性 能应保持稳定,不能危害医疗环境、危害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的健康。 (5 )器械的设计、生产和包装应当保证,器械的性能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只要遵守有关规定不会发生根本逆变。 (6)副作用的大小同器械的使用性能相比较可以为人们所接受。 (7 )化学、物理和生物性能 (8)感染和微生物污染。 (9)组装和环境因素 (10 )检测器械 (11 )辐射防护 (12 )带有能源或与其他能源相连接的器械

欧洲联盟概况

欧洲联盟概况 一、欧盟简介 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简称欧盟)是在欧洲共同体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自1952年欧洲煤钢共同体建立以来,至2004年5月,欧盟成员国由最初的6个创始国(法、德、意、荷、比、卢)扩大到现在的25个: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捷克。欧盟面积达400 万平方公里、人口4.5亿、国内生产总值逾10万亿美元。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欧盟已成为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综合实力雄厚的国家联合体,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世界上一支重要力量。 欧洲联盟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通过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联盟的个性”。 欧盟总部设在比利时王国首都布鲁塞尔。1985年,欧盟成员国元首和政府首脑确定了欧盟旗和歌。旗的图案是由十二颗金星组成的圆环点缀在蓝色背景上。圆环象征团结。采用十二颗星是按照传统习惯,十二这个数字象征完美、全部、一致,同时又与一年的月份数和表盘上的小时数相符。旗的金星数与成员国数无关,不随欧盟成员国增加而改变。欧盟歌选用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欢乐颂”的序曲,用音乐语言体现了欧洲自由、和平、团结的理想。法国的让?莫内被称为“欧洲之父”。“舒曼计划”被看作欧盟的出生证。每年的5月9日以“舒曼日”命名,作为“欧洲日”来庆祝。 二、发展简史 (一)成立与扩大 欧共体的成立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九日,在法国总统密特朗的倡议下,欧共体十二个成员国的元首与政府首脑云集巴黎,隆重地举行了欧共体之父让?莫内(Jean MONNET)先生的百年诞辰,将其遗骸迁入著名的巴黎先贤祠,并把一九八八年定为“让?莫内欧洲年”,以表示对欧共体创始人让?莫内的敬仰和怀念。让?莫内(1888年11月9日—1979年3月16日)出生于法国,其父是酒商。他从小就协助父亲推销酒产品,故经常奔波于西欧各大城市,对西欧各国的情况比较熟悉。后来,他创建了国际事务银行,成为杰出的银行家,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任法国国家计划署署长。他将毕生精力完全献给了欧共体的创建事业。 两次世界大战给欧洲造成了一场空前的浩劫,几千万人在战火中丧生,各国人民受尽了战乱之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俄的迅速强大对西欧构成了巨大威胁。在让?莫内看来,当时的西欧只有两种选择:不在联合中自强,就得甘心情愿当二流国家。为此,让?莫内提出:“为了适应世界新形势,西欧必须联合起来”,并建议组织一个“民主的、有效的机构”促进西欧各国团结,相互补充,改变西欧国家经济极度虚弱的局面。不久,他又进一步提出在西欧

欧盟数字单一市场

Digital Single Market POLICY Europe 2020 strategy About Digital Single Market The Digital Agenda presented by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forms one of the seven pillars of the Europe 2020 Strategy which sets objectives for the growth of the European Union (EU) by 2020. The Digital Agenda proposes to better exploit the potential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ICTs) in order to foster innovation, economic growth and progress. The European Commission's Digital Agenda forms one of the seven pillars of the Europe 2020 Strategy which sets objectives for the growth of the European Union (EU) by 2020. The Digital Agenda's main objective is to develop a digital single market in order to generate smart, sustainable and inclusive growth in Europe, and it is made up of seven pillars. Achieving the digital single market More and more of us manage our lives online, and we need know that we are fully protected, and we are getting what we expect: high quality service throughout the EU. EU law gives us the right to travel, work or trade anywhere in the EU – whether we're going on holiday or setting up a business – but the Internet does not stop at the border. We should benefit from the best content, deals and services, wherever we are in the EU, without being geo-blocked. Businesses should be able to market and share their bright ideas across the EU. In May 2015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will come forward with a Digital Single Market strategy. Read more.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概况

欧盟果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研究 摘要:欧盟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该体系以颁布技术法规为主,辅之以技术标准的制定。欧盟制定果蔬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机构有欧盟委员会、欧共体理事会和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盟果蔬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包括果蔬食品卫生标准,果蔬食品试验、检验、检疫方法标准,果蔬食品安全控制与管理技术标准,果蔬食品包装标签、标识标准,特定食品产品标准。 关键词:欧盟;果蔬;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欧盟对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有着自己的一套较为有效、严密的体系。一方面,欧盟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食品的法律,涵盖了食品安全方方面面的内容,十分繁杂、详细。欧盟现有25个成员国,每个国家都有本国现行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其中的具体规定是很不相同的。另一方面,欧盟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下,并达到了完善阶段,在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下,标准已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为法律法规提供技术支撑,成为市场准入、契约合同维护、贸易仲裁、合格评定、产品检验、质量体系认证等的基本依据。在当今全球化的市场中,欧洲标准已得到了世界的认同。因此,欧盟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使欧盟的食品安全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 欧盟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及相关机构 欧盟食品安全体系涉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标准2个方面的内容。欧共体指令是欧共体技术法规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1985年前,欧共体的政策是通过发布欧共体的统一规定(即指令)来协调各国的不同规定,而欧共体指令涉及所有的细节问题,又要得到各成员国的一致同意,所以协调工作进展缓慢。为简化并加快欧洲各国的协调过程,欧共体于1985年发布了《关于技术协调和标准化的新方法》(简称《新方法》),改变了以往的做法,只有涉及产品安全、工作安全、人体健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时才制定相关的指令。指令中只写出基本要求,具体要求由技术标准规定,这样,就形成了上层为欧共体指令,下层为包含具体要求内容、厂商可自愿选择的技术标准组成的2层结构的欧共体指令和技术标准体系。该体系有效地消除了欧共体内部市场的贸易障碍,但欧共体同时规定,属于指令范围内的产品必须满足指令的要求才能在欧共体市场销售,达不到要求的产品不许流通。这一规定对欧共体以外的国家,常常增加了贸易障碍。而技术标准则是自愿执行的。 上述体系中,与欧共体新方法指令相互联系,依照新方法指令规定的具体要求制定的标准称为协调标准,CEN、CENELEC和ETSI均为协调标准的制定组织。协调标准被给予与其他欧洲标准统一的标准编号。因此,从标准编号等表面特征看,协调标准与欧洲标准中的其他标准没有区别,没有单独列为一类,均为自愿执行的欧洲标准。但协调标准的特殊之处在于,凡是符合协调标准要求的产品可被视为符合欧共体技术法规的基本要求,从而可以在欧共体市场内自由流通。 1.1 欧洲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机构 欧盟委员会和欧共体理事会是欧盟有关食品安全卫生的政府立法构构。其对于食品安全控制方面的职权分得十分明确。 欧盟委员会负责起草与制定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有关食品化学污染和残留的32002R221—委员会法规No221/2002;还有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如体现欧盟食品最高

欧盟对穷国开放市场的影响分析

欧盟对穷国开放市场的影响分析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_) [摘要]从今年3月5日起,欧盟对联合国确定的48个最不发达国家完全开放除武器以外的所有产品市场,不再实施配额和关税限制。欧盟这一举措有利于这些不发达国家扩大对欧盟出口、吸引外资流入、加快改革开放,从而减少贫困。但这一歧视其他欠发达国家的政策会加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和利用外资领域的矛盾,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疑是受害者之一。对欧盟来说,有利于其推动新一轮世贸谈判,减缓美国等国家要求其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压力,提高欧盟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发言权和地位。我国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把国内过剩和比较优势减弱的部分产业转移到这些不发达国家,间接扩大我对欧盟出口。 最近,欧盟委员会宣布,从今年3月5日起,欧盟对联合国确定的世界上48个最不发达国家(见附录)开放除武器以外的所有产品市场,不再实施配额和关税限制。但对糖、大米和香蕉三种敏感商品设定了过渡期,其中香蕉的关税从2002年1月1日起,每年降低20%,到2006年1月1日实行零关税;大米的关税从2006年9月1

日起减少20%,2007年9月1日起减少50%,2008年9月1日起减少80%,到2009年9月1日全部免税;糖的关税从2006年7月1日起减少20%,2007年7月1日起减少50%,2008年7月1日起减少80%,到2009年7月1日全部实行零关税。同时,为这三种商品自由进口的延缓进行补偿,把糖和大米的零关税进口配额在90年代出口数量最多的一年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5%。 为防止其他国家通过这48个国家转出口商品到欧盟,欧盟成立了专门机构严格检查进口商品,确保商品原产地规则的实行,以防欺诈。 欧盟的这一举措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贫穷国家的欢迎。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认为,欧盟的这一行动向全世界发出了一个信息,即欧盟希望开展自由贸易,贫困国家有真正的机会通过出口减少贫困。安南并敦促其他发达国家步欧盟后尘对贫困国家开放市场。那么,欧盟的措施会对贫穷国家和欧盟有何影响? 一、对贫穷国家的影响 世界上48个最不发达国家的人口约6亿,占全球人口的10%以上,按购买力评价计算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每天不到1美元。其出口额约为250亿美元,占世界贸易总额的0.4%,出口商品80%以上是

欧洲市场概况

荷兰 一、市场特性 1.荷兰市场容量有限,惟因地处转运中心,转口兴盛。外商多利用荷兰地理优势设立营运据点,着眼于拓展其它欧洲主要市场。 2.若交货准时、质量稳定,荷商不会随意终止往来关系,对初次开拓市场的业者而言,虽有困难,但荷商重视稳定性,一旦建立关系,长期反能受益。 3.荷兰重视环保,在环保团体的抗议下,即使未违反法令,也能使厂商血本无归。 4.荷兰人向以理性著称,不崇尚名牌,但讲究质量也注重价格。5.荷兰劳方备受保护,一般售货员不会积极推销产品,媒体广告扮演重要的角色。 二、主要适销产品 1.台湾电子、信息产品、自行车、五金、手动工具及体育用品,因质量及价格具竞争性,市场接受度高。 2.台湾绝大多数产品都具世界竞争力,建议以荷兰为据点拓展其它欧洲国家,尤其是东欧市场。

三、当地市场潜在商机 1.荷兰的一般制造业不敌邻近大国,因此致力发展物流产业,仓储相关设备产品具潜在商机。 2.荷兰失窃率高,DIY家庭防盗警报装置市场看好。 3.荷兰人酷爱自己动手作(DIY),尤其装修住宅及整理花园,简易木工及花园工具向来畅销。 4.近年因亚洲移民增多,且荷兰人亦喜尝试外国料理,因此亚洲食品需求剧增。 5.荷兰电信自由化后,颇多家庭仅使用移动电话,而不使用基本费高昂的一般电话。因此移动电话相关配件,乃至于移动电话市场前景看好。6.荷兰车上影音娱乐系统已渐流行,加装卫星导航系统对喜爱旅游的荷兰人亦颇具吸引力。 四、可采取的营销做法 1.目前台湾商人在荷兰设营销据点厂商多达近二百家,其目标多着眼于欧陆市场,建立欧洲营销、发货与售后服务或维修中心为主要考虑,荷兰本土市场反为次要。有意拓展荷兰或欧洲市场者也可运用荷兰当地物流业者配合发货,或考虑与当地台商合作开拓市场。 2.荷兰展览多为国内展,若针对荷兰当地市场,可参加专业展览寻求代理商。

欧盟市场的规定

1 拓展欧盟市场的意义 据著名的Nutrition Business Journal杂志统计,2000年全球植物药销售总额为185亿美元,并保持平均每年10%的增长速度。其中,欧洲为世界上最大的植物药市场,销售额占全世界的 38%。近几年,植物药在欧洲日益受到重视和青睐,其发展速度已快于化学药品,目前正处于兴盛时期。以英、法两国为例,自1987年以来,英国植物药的购买力上升了70%,法国上升了50%。欧洲已有700多年的植物药运用历史,民众对植物药的接受度普遍较高,据2002年的一项民意调查报道,79.0%的欧洲人在预防疾病时愿意选择天然药物。60%的欧洲人不需医生处方而自行购买天然药物,并且超过60%的人喜欢将天然药物与其它药物合用。目前许多欧洲国家已承认植物药的合法地位,并将其列入处方药和OTC 药物的范围。但由于各种原因,长期以来欧洲各国对植物药的认识和管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例如,银杏制剂在德国和法国作为药物,在英国和荷兰则被认为是饮食补充剂。比利时、法国、西班牙等国规定植物药只能在药房销售,而德国、英国、荷兰等国则允许在药房外销售。为了打破目前各成员国间各自为政的状态,欧盟近年来为植物药制订了一系列统一的法规、标准及管理办法,这将大大有利于植物药在欧盟各国的流通。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2004年4 月颁布实施的《欧盟传统草药法令》,该法令为中成药以药品身份堂堂正正进入欧盟提供了宝贵的机会。总的来说,无论从经济实力、科研技术、法律法规,还是消费观念来讲,欧盟都是西方最成熟的植物药市场,也是中药的潜在大市场,有着巨大的拓展空间。 中国是中药大国,在对植物药的研究广度、深度上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然而,由于主、客观各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国中药对欧盟市场的开拓还远远不够。据统计,2004年我国对欧洲中药出口总额为9845万美元,约占当年中药出口总值的 13.6%,其中提取物和中药材占88.6%,中成药仅占11.4%。在中成药有限的出口额中,绝大多数还是以饮食补充剂的形式出口,这与我国中药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可以说,在中成药走向国际的道路上,欧美是最主要的目标市场,也是最难攻坚的市场。而在这两个市场中,欧洲又是中成药进入美国的桥梁。这是因为,美国虽然是世界上最大的药品市场,但在植物药的认识、研究和立法等

比较欧盟内部各国的经济发展

比较欧盟内部各国的经济发展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统一思潮进入高潮。1951年4月18日,法、意、联邦德国、荷、比、卢六国签订了为期50年的《关于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条约》。1957年3月25日,6国外长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两个条约。1965年4月8日,6国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起来,统称欧洲共同体。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更名为欧盟。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1995年,奥地利、瑞典和芬兰加入,使欧盟成员国扩大到15个。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会议决定邀请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2007年1月,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两国加入欧盟,欧盟经历了6次扩大,成为一个涵盖27个国家总人口超过5亿,27国总面积432.2万平方公里,成为当今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联合体。 欧盟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通过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联盟的个性”。 为了研究方便,并基于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发展路径及其地缘政治关系和社会价值观,并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将欧盟27国经济划分为5种经济模式,即西欧模式、南欧模式、英爱模式、北欧模式和东欧模式。第一种欧盟经济模式:“西欧模式”,成员包括德国、法国、奥地利、比利时和卢森堡。共5个欧盟成员。第二种欧盟经济模式:“南欧模式”,成员包括意大利、希腊、塞浦路斯、马耳他、葡萄牙和西班牙,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共8个欧盟成员。第三种欧盟经济模式:“英爱模式”,成员包括英国和爱尔兰。共2个欧盟成员。第四种欧盟经济模式:“北欧模式”,成员包括瑞典、丹麦、芬兰和荷兰,共4个欧盟成员。第五种欧盟经济模式:“东欧模式”,成员包括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共8个欧盟成员。 欧盟经济原本就不是国别经济,欧盟成员的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各异,动用经济政策的权限有所不同,欧元区成员和区外成员的宏观经济政策层面相差较大。因此,欧盟经济模式类型上的区别相当可以说明问题。总的来说,欧盟5种经济模式的特点各有千秋: 第一。“北欧模式”在社会保障以及社会福利方面的公共支出最大。劳动力市场相对不受管制.有着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而强大的工会带来工资方面的高度平等。 第二,“英爱模式”提供相当优厚的札会补助,现金补贴主要给予工作年龄的人,这些作为最后的救济手段。工会势力单薄,劳动力市场相对不受管制。 第三,“西欧模式”依靠社会保险来救助失业者和提供养老金。这些国家的就业保护较强。工会很强大,并在扩大集体议价结果的问题上享有法律保护。 第四,“南欧模式”注重对老年人养老金的公共支出。严格立法保护就业并减少就业。对提前退休提供大力支持,以减少求职者人数。 第五,“东欧模式”注重经济政策和政治体制的转型,从竞争政策到食品

欧盟对穷国开放市场的影响分析

[摘要]从今年3月5日起,欧盟对联合国确定的48个最不发达国家完全开放除武器以外的所有产品市场,不再实施配额和关税限制。欧盟这一举措有利于这些不发达国家扩大对欧盟出口、吸引外资流入、加快改革开放,从而减少贫困。但这一歧视其他欠发达国家的政策会加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和利用外资领域的矛盾,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疑是受害者之一。对欧盟来说,有利于其推动新一轮世贸谈判,减缓美国等国家要求其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压力,提高欧盟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发言权和地位。我国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把国内过剩和比较优势减弱的部分产业转移到这些不发达国家,间接扩大我对欧盟出口。 最近,欧盟委员会宣布,从今年3月5日起,欧盟对联合国确定的世界上48个最不发达国家(见附录)开放除武器以外的所有产品市场,不再实施配额和关税限制。但对糖、大米和香蕉三种敏感商品设定了过渡期,其中香蕉的关税从2002年1月1日起,每年降低20%,到2006年1月1日实行零关税;大米的关税从2006年9月1日起减少20%,2007年9月1日起减少50%,2008年9月1日起减少80%,到2009年9月1日全部免税;糖的关税从2006年7月1日起减少20%,2007年7月1日起减少50%,2008年7月1日起减少80%,到2009年7月1日全部实行零关税。同时,为这三种商品自由进口的延缓进行补偿,把糖和大米的零关税进口配额在90年代出口数量最多的一年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5%。 为防止其他国家通过这48个国家转出口商品到欧盟,欧盟成立了专门机构严格检查进口商品,确保商品原产地规则的实行,以防欺诈。 欧盟的这一举措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贫穷国家的欢迎。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认为,欧盟的这一行动向全世界发出了一个信息,即欧盟希望开展自由贸易,贫困国家有真正的机会通过出口减少贫困。安南并敦促其他发达国家步欧盟后尘对贫困国家开放市场。那么,欧盟的措施会对贫穷国家和欧盟有何影响? 一、对贫穷国家的影响 世界上48个最不发达国家的人口约6亿,占全球人口的10%以上,按购买力评价计算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每天不到1美元。其出口额约为250亿美元,占世界贸易总额的0.4%,出口商品80%以上是农产品和矿产品,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每年不到50亿美元。欧盟是这48个国家的最大出口市场,1999年对欧盟出口总额为90亿欧元,占其总出口35%。 从目前情况看,欧盟的这一措施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政治姿态,对48个贫穷国家的直接经济意义不大。首先,这些国家除农产品、纺织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基本可以自由进入欧盟市场,平均关税不到4%,而对大米和糖这两种大宗出口商品,欧盟设置了配额,到2009年,大米的配额才达到6696吨,糖的配额为19.7万吨;其次,这些国家生产能力严重不足,国内生产的产品满足不了国内的需求,除了自身消费外已没有什么剩余产品可供出口,短期内不可能利用欧盟对其放开市场的机会扩大生产;第三,许多国家经济体制僵化、国内战乱、政局动荡、腐败丛生、管理混乱,国内出口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严重不足,难以组织起有效的对外贸易活动。尽管如此,欧盟的政策毕竟关注了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会对这些国家努力减少贫困带来积极影响。

浅谈欧洲联盟的一体化进程

浅谈欧洲联盟的一体化进程 【内容提要】欧洲联合思想久已有之,他是一种理想主义思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欧洲国际地位的衰落及所面临的复杂的国际形势,这种思潮再度兴盛并开始了史无前例的实践进程。迄今,欧洲联合进程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产生了重大的国际影响。它的发展顺应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一项创新性的伟大事业。 【关键词】:欧洲联盟一体化欧元 欧洲联合是战后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具有浓郁的地域色彩。欧洲联合的最主要成就是欧盟一体化的进程。这一进展体现为一体化的逐步深化和参与一体化进程的国家的不断增多。欧盟一体化以经济为切入点,而后向政治领域渗透,范围上由西欧扩展至东欧,有着明显的循序渐进的特征。以欧盟一体化为代表的欧洲联合所取得的成就使欧洲摆脱了战后初期的软弱地位,成为世界经济与政治格局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欧盟的性质也决定了以欧盟为核心的欧洲在当今世界格局中的行动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有限性。 一、欧洲联盟的建立及其促进因素 欧洲联盟的前身为欧共体,欧共体的建立始于1950年

的舒曼计划。舒曼计划的提出启动了战后欧洲的联合进程。根据舒曼计划,1951年4月,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6国签订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即《巴黎条约》,决定建立煤钢共同体,从而为欧洲联合的实践提供了最初的范式。1958年1月,6国经过反复磋商、谈判后签署的《罗马条约》生效。条约宣布把经济一体化措施从煤钢领域扩展到所有经济部门,6国将建立工业品关税同盟和实施共同农业政策,逐步协调成员国间的经济和社会政策,以形成6国内部共同市场。条约还为共同体设置了一套拥有相当独立地位的立法、行政、监督和仲裁机构,使得一体化进程在体制上也有了相应的保障机制。但条约没有对共同体的一体化进程做出时间上的规定,也没有对成员国退出共同体的程序做出规定,这意味着从法律上讲,共同体是后退无门,从而保证了欧洲联合进程的不可逆转性。《罗马条约》是欧洲联合历程中一个重要的。1965年6国又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三个机构合并,统称为“欧洲共同体”。1967年条约生效,欧洲联合的更高一级组织形成——欧共体诞生。 欧洲联合进程在冷战后一段时间里继续快速发展,其主要原因有: 第一,原来出于分裂状态的德国,以民主德国并入联邦德国的方式实现统一,德国成为欧共体内部实力最强的国家,地位骤然上升。这使欧洲其他国家对欧洲是否会变为“德国的欧洲”产生了重要疑虑。要消除这种危险,解

欧盟发展历程

走过半个世纪的风雨历程,欧盟几经扩大,从当初的6个成员国发展到今天的25国,从单一经济一体化组织走向包括政治、外交、防务等多方面联合的国家联合体,成为当今世界维护和平、推动发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2004年10月29日,25国领导人在罗马召开的欧盟峰会上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这是欧盟向更深层一体化发展的里程碑。 欧盟风雨半世纪 欧盟全称欧洲联盟,它的诞生和发展是战后世界上具有深远影响的事件。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舒曼建议同德国建立煤钢共同体。这一建议史称“舒曼计划”。1951年4月18日,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6国在巴黎签署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2年7月25日条约生效。1957年3月25日,6国领导人又在罗马签署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两个条约,统称《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条约生效。《罗马条约》被认为是欧洲一体化进程正式起步的象征。1965年4月8日,6国在布鲁塞尔签署条约,将上述3个共同体合而为一,统称欧洲共同体,该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1991年12月11日,在马斯特里赫特会议上,欧共体首脑们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确立了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的目标,1993年11月1日,条约生效,自此,欧共体发展成欧洲联盟。 在半个多世纪中,欧盟5次扩大,成员国从最初的6个,发展到今天的25个。最近一次扩大是2004年5月1日,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莎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尔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10国被接纳为成员国,这10国多属原苏联东欧势力范围,人们将这次扩充称为欧盟“东扩”。东扩后,欧盟开始与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独联体国家接壤。 欧盟,国际舞台上的重要力量 50多年来,欧盟的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日益增强。目前,欧盟总面积400万平方公里,人口4.5亿多,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的30%以上,对外贸易额占世界总贸易额的20%。人均收入和对外投资均居世界前列。欧盟已成为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综合实力强大的经济体,其经济实力可与美国比肩。随着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欧盟在国际事务中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积极发表对国际重大问题的意见,日益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世界上的影响和地位不断提升。 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格局发生巨大变化。欧盟主张世界格局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奉行多边主义,主张加强联合国的作用,强调各国都应该尊重国际法,主张尊重世界多元文明,反对强权政治、单边主义、单极战略和一国的价值观主宰世界。在重大国际问题上,法、德等欧盟一些国家公开向美国说“不”。它们反对美国撇开联合国执意对伊拉克开战;反对美国对伊朗进行军事打击以及推翻伊朗现政权,主张通过外交途径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手段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对欧盟实力不断增强以及地位和角色的变化,美国极不情愿,非常担忧,但又无可奈何。欧盟一体化进程继续深化的势头不可逆转。布什再次当选美国总统后,第一次出访就屈尊飞往欧洲,企图同欧盟弥合分歧,修补裂痕。但布什的欧洲修好之行成果有限,双方在对待国际事务的理念和如何解决当前重大国际问题上的分歧依旧。欧盟联合自强,追求共同的外交与安全政策,在国际事务中发出强大声音,对抑制世界力量对比失衡,阻碍美国推行全球霸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欧盟已成为当今世界维护和平、推动发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欧盟标准化政策与欧洲统一大市场

欧盟标准化政策与欧洲统一大市场 欧盟标准化政策与欧洲统一大市场 欧盟为了加快内部市场的统一,消除贸易技术壁垒,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出台 了许多新政策,其中影响较大的就是由欧盟理事会于1985年5月7日批准的《技术协调 与标准化新方法》(简称《新方法》决议)。决议提出了用欧洲标准支持共同体技术法规 的思想,即共同体法律只规定产品投放市场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而将制定达到这些基本 要求的技术方案的任务交给欧洲标准化组织,明确界定了欧洲立法机构与欧洲标准化组织 之间的关系,使欧洲标准成为支持法律、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工具。1989年12月21 日欧盟理事会又通过了《认证和测试全球方法》决议(简称《全球方法》决议),对《技 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进行了补充。1993年7月22日欧盟理事会又批准了《关于用于 技术协调指令不同阶段的各种合格评定程序模式以及加贴CE标志的规则》,对《全球方法》进行了补充。自《新方法》决议出台后,欧盟理事会已批准了24个指令。本文将分 6个部分对欧盟的标准化新政策进行介绍和诠解。 1. 欧盟的立法形式和立法程序 欧盟的立法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欧盟成员国共同、直接制定的基本大法;二是自 主立法。 1.1欧盟的基本大法 欧盟的基本大法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或称为《罗马条约》,这个条约构成了欧 盟存在、运作和发展的法律基础,也是欧盟制订法律的基础。其地位相当于主权国家的宪法,其法律效力高于欧盟法律体系中所有其它的法律形式。《罗马条约》于1958年生效,其后欧盟对它又进行了两次重大修订。 1986年,欧盟通过了《单一欧洲法案》,对《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进行了第一次重大修订。该法案修改了共同体的有关立法程序,例如规定以多数通过制代替一致通过制, 加快了欧洲统一大市场立法工作的进程。第二次重大修订是通过《欧洲联盟条约》(又称《马斯特里赫条约》),该条约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它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 分是关于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的规定,另一部分是关于建立政治联盟的规定。建立政治联 盟是全新的内容,而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则是以修订《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的形式出现,其中首要的修订就是改“欧洲经济共同体”为“欧洲共同体”,改《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为《欧洲共同体条约》,以表明众多的非经济性使命纳入该共同体的职能范围。至此“欧 洲共同体”在法律上得到了正式认可,并且以经济与货币联盟的新内涵进入欧洲联盟。从 此以后,共同体的所有法律文件均标以“欧洲共同体”(EC)(European Community)的 名称,而不再使用“欧洲经济共同体”(EEC)(European Economic

欧洲市场特点

发表时间:2012-04-06 10:58:01浏览(520)回复(0)作者: mengde 欧洲市场包括西欧市场,地中海欧洲市场,中东欧市场和北欧市场。由大多数欧洲国家共同建有一个自由贸易区,即欧盟。 欧盟,原称欧共体或欧洲经济共同体,目前有15个国家,它代表着更深层次的经济、社会和政治一体化,将单一市场的概念延伸到欧洲自由贸易区,旨在鼓励环境政策,研究与发展和社会政策等领域中更多的跨边境贸易和合作。 欧盟有四大主要市场:德国、法国、意大利和英国。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一国际贸易参与者,占全球进出口贸易的五分之一还要多。从创立那天起,它就不断取得进步,向全面经济一体化迈进,向最终政治联盟靠拢。因此,在所有多国市场联盟的合作与经济发展中,它更安全、更举足轻重。它为欧盟内外的公司提供了数不清的市场机会,当然随之而来的也有风险。 至于地中海区域和土耳其,这一市场特点是发展缓慢,面临分裂主义的挑战,失业率极高。因此,很难将这一区域纳入一体化之中。欧洲中东部的趋势也是经济发展缓慢,失业率高。影响这些市场环境的因素可能是俄罗斯的缓慢而艰难的转型,德国的影响和土耳其与欧洲吹之即破的纽带。 政治环境 欧洲多边贸易协定所带来的一体化给加入这个市场的国家提供了单一市场和众多的机会,其中有减少交易成本、消除贸易壁垒的政策。欧盟市场非常稳定,主要货币政策不受政府基础建设和人力资本额外支出的影响,成员国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为了确保经济和货币联盟的永久胜利。 经济环境 由下列几项指标来衡量: 美国美元贬值

2002年3月起美元对其他货币的贬值给美国提供了价格和出口的优势,这有助于美国更快地摆脱经济不景气的状态。这些影响主要集中在汽车业,消费电器市场,电脑和电信市场。相对来说,同一时期欧元升值28%,虽然这使欧洲市场在投资者眼里更有吸引力,但欧洲的稳定却使得政府预算赤字达到GDP的3%,这会阻止其早日脱离不景气的状态。迹象还表明,美国美元的贬值不仅为美国本身,也为欧洲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GDP 欧盟代表着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地区,约占世界GDP总值的31%。15个成员国的联合市场总和比美国和日本的还大。但欧盟的发展速度明显减慢。2002年,欧盟GDP增长速度是2。4%,2003年,是2。2%,另一方面,欧盟的复苏速度却在不断下降,如在德国,2001年第四季度GDP下降了0.3%。这意味着缓慢的经济增长速度。 社会文化环境 社会文化环境对市场上客户的态度、生活方式和购买行为有着影响,这些影响表现在: 人口统计 欧盟作为单一市场拥有3亿4千万人口,这么庞大的人口给欧盟带来的就是许多国家缓慢的人口增长。这一现象使得西欧人口平均年龄急剧攀升,欧洲客户的态度和消费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莫里逊, 2002)。 购买力 经济发展和人口因素影响着两个市场的购买行为及购买力。在欧盟又是另一幅图画了,其经济复苏速度相对缓慢,人口老年化对消费刺激作用不大。 客户的相似点与不同点 消费者消费行为的改变影响着欧洲的竞争气候。所有欧盟国家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都很富有,消费者群体众多,口味,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与其他国家非常相似。因此,欧盟单一市场提供给投资者和贸易者

欧盟《关于内部市场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指令》(草案)

欧盟《关于内部市场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指令》(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与适用范围 1、本指令的目的是保障内部市场的良好运行,重点在于保障信息服务得以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通。 2、为实现上款所确定的目的,本指令致力于在如下一些领域使各成员国关于信息服务的国内立法趋于统一。这些领域包括:内部市场制度、服务供应商的设立、商业信息传播、电子合同、服务中间商的责任、行业行为准则、争议的非诉讼解决、司法管辖和成员国间的合作。 3、本指令旨在补充完善欧洲共同体关于信息服务的各项立法,但并不降低包括有关内部市场运行在内的其他一切欧盟立法业已确立的对公众健康和消费者的保护水平。 第2条定义 鉴于本指令的上述目的和宗旨,以下用语的含义具体为: a.信息服务:指在通常的情况下,应特定服务获得者的单独要求,通过电子手段远程有偿提供的一切服务。 根据上述定义,所谓—— “远程”是指服务的提供无须两当事方同时在场。 “通过电子手段”是指服务自最初的提供到最终的获得都借助于数据处理(包括数字压缩)和储存设备,且服务的传输、递送和接收全部通过有线线路、无线电波、光纤手段或其他电磁手段完成。 “应特定服务获取者的单独要求”是指通过数据传输所提供的服务是应个体化的要求来提供的。 欧洲共同体曾于1998年6月22日通过98/34/EC指令。该指令第一条第2款涉及信息服务定义,其中规定了有关信息处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该指令后以经欧盟于1998年7月20日通过98/48/EC指令做了修订。 b.“服务应商”指提供信息服务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

c.“设立的服务供应商”指具有固定场所并无限期地实际从事一项经济活动的服务供应商。仅拥有和使用用于提供服务的技术和技术手段不构成服务供应商设立的条件。 d.“服务获取者”指出于专业或非专业的目的,为寻找或获取信息而接受信息服务的一切自然人或法人。 e.“商业信息传播”指一切旨在直接或间接地为从事商业、工业、手工业或自由职业的企业、组织或个人进行产品、服务或形象促销的信息传播。以下内容本身不构成商业信息传播: —有关企业、组织或个人活动的直接联系方式,尤其是域名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内容。 —虽然涉及特定企业、组织或个人的产品或服务,但并非应该特定企业、组织或个人的要求而传播的,特别是非付费传播的信息。 f.“消费者”指一切出于非专业活动目的而从事活动的自然人。 g.“协调一致的规则”指对信息服务供应商和信息服务本身共同适用的规则。 第3条内部市场 1、各成员国保证在其领土内设立的信息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信息服务务必遵守根据本指令协调一致之规则而制定的本国国内法律。 2、根据本指令关于协调一致的规则,一成员国不得限制来自其他成员国的信息服务在本国的自由流通。 3、本在依据国际私法原则当适用成员国国内法的情况下,本条第一款也适用于本指令第九、十和十一条所规定的情形。 第二章 分则 第一节 设立和情况告知 第4条无须预先批准原则 1、各成员国须在其国内立法中规定,从事提供信息服务的营业活动无须预先批准,亦不受其他任何来自有关当局的决定、办法或认可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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