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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

发电厂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记录、检查与评价。

1.2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厂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工作,也适用于外委项目部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管理内容

3.1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是指对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编制、审核、修改、批准、发放、存档等工作的管理程序。

3.2发电部副主任组织发电部各高级主管、值长、机组长、主值(辅网主值)在机组分步试运前6个月编制完成《集控运行规程》、各专业《辅机运行规程》、《辅控运行规程》、各专业系统图初稿。

3.3发电部主任组织对完成的运行规程及系统图初稿进行审核。

3.4审核后的运行规程、系统图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3.5批准后的运行规程、系统图在机组运行的第一年内为“试行版”本。

3.6运行规程、系统图的修改

3.6.1机组投产运行一年后,由发电部副主任组织专业高

级主管在一个月内完成《集控运行规程》、各专业《辅机运行规程》、《辅控运行规程》及系统图的修改工作。

3.6.2修改后的规程、系统图由发电部主任组织审核后报

总工程师批准下发执行。

3.6.3正式执行后的运行规程、系统图每3~5年修订一次。3.6.4运行人员在执行运行规程、系统图过程中,如发现

其有错误的地方或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地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电部相关专业高级主管,高级主管接到通知后应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审核,确认确有错误或不合实际,应在三天内完成相应的修改,并填写运行规程系统图变更通知单,下发执行。

3.6.5对新增设备、技术改造等重大项目,设备工程部相

关专业点检长应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前一周,向发电部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完成技术交底及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如需加入运行规程的,由发电部相关专业高级主管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完成运行规程的增添、修改,并填写运行规程系统图变更通知单,下发执行;如不

需加入运行规程的由设备工程部组织设备工程部、发电部相关专业高级主管在设备安装(改造)完工试运前共同完成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3.6.6对一般的设备异动,设备工程部相关专业点检长应

在完工前3天将设备异动报发电部相关专业高级主管,发电部高级主管在设备投运前完成系统图的修改工作,并填写运行规程系统图变更通知单,下发执行。

3.7运行规程、系统图的发放

3.7.1运行规程、系统图由发电部统一管理。

3.7.2各部门按运行规程系统图发放定额标准,并填写运

行规程、系统图领用申请单进行领用。

3.8运行规程、系统图出版后,发电部报送总经理工作部档案室一套进行存档,并办理存档手续。

4.管理目标

规范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管理工作,保证运行规程、系统图能够满足生产需要,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5.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5.1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管理工作由发电部主任负责总体协调。5.2运行规程系统图的管理工作由发电部副主任、高级主管、值长、机组长、辅网主值,设备部主任、副主任、点检长,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等协助完成。

6.管理流程

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7.记录

7.1运行规程。

7.2运行系统图。

7.3运行规程、系统图变更通知单见表1。

7.4运行规程、系统图领用申请单见表2。

7.5运行规程、系统图发放定额表见表3。

8.检查与评价

由发电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评价,按照公司绩效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表1 运行规程、系统图变更通知单编号:

表2 运行规程、系统图领用申请单

表3 运行规程、系统图发放定额表

附录:(规范性附录)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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