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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病例管理基本数据集标准

精神分裂症诊治指引

精神分裂症诊治指南 疾病简介: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常见的精神病,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精神分裂症的终身患病率大概为3.8%。-8.4%。,美国的研究,终身患病率高达13%。;我国1994年调查数据,城市地区患病率7.11%°,农村4.26%。。精神分裂症病因复杂,尚末完全阐明。多起病于青壮年,表现为感知、思维、情感、意志行为等多方面障碍,精神活动与周围环境和内心体验不协调,脱离现实。一般无意识障碍和明显的智能障碍,可有注意、工作记忆、抽象思维和信息整合等方面认知功能损害。病程多迁延,反复发作,部分患者发生精神活动衰退和不同程度社会功能缺损。 发病病因和发病机制 神经生物学因素 ①神经生化研究显示,患者存在有多种神经递质功能异常,主要涉及多巴胺()、5-羟色胺()、谷氨酸()。中枢多巴胺水平增高,功能亢进,传统抗精神病药均为中枢神经系统多巴胺受体的阻滞剂。中枢5-羟色胺水平异常,新型抗精神病药除了对多巴胺受体有拮抗作用外,还对5-羟色胺受体有拮抗作用。中枢谷氨酸水平低下,功能不足。②神经解剖和神经影像学研究显示,患者颞叶、额叶及边缘系统存在脑组织萎缩,脑室扩大和沟回

增宽。③母孕期病毒感染,围产期并发症,幼年的不良应激和躯体疾病,与神经系统发育缺陷有关,在精神分裂症发病中有一定影响。 遗传学因素 大样本人群遗传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患者亲属中的患病率高于一般人群数倍,血缘关系越近,患病率越高。分子遗传学研究提示了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易感基因位。目前普遍认为,精神分裂症可能是多基因遗传,发病是由若干基因的叠加作用所致。 社会心理学因素 不良的生活事件、经济状况、病前性格等社会心理学因素,在精神分裂症发病中可能起到了诱发和促进作用。 精神分裂症的病因尚末完全阐明,目前可以确定的一些影响因素,对疾病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目前较公认的观点是,易感素质和外部不良因素通过内在生物学因素共同作用而导致疾病的发生。 疾病分类按照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3),根据占主导地位的临床表现分为:偏执型分裂症,青春型分裂症,紧张型分裂症,单纯型分裂症,末定型分裂症;根据所处疾病的病期和预后分为:精神分裂症后抑郁,精神分裂症缓解期,精神 分裂症残留期,慢性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衰退期。

精神分裂症分类及诊断规范标准

精神分裂症分类及诊断标准 F20精神分裂症 F20.0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F20.1青春型精神分裂症 F20.2紧张型精神分裂症 F20.3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 F20.4精神分裂症后抑郁 F20.5残留型精神分裂症 F20.6单纯型精神分裂症 F20.8其它精神分裂症 F20.9精神分裂症,未特定 可采用第五位编码指明症状 F20.x0持续性 xF20.1发作性,伴有进行性损害 F20.x2发作性,伴有稳定性损害 F20.x3弛张发作性 F20.x4不完全性缓解 F20.x5完全性缓解 F20.x8其它 F20.x9观察期尚不足一年。 精神分裂症 虽然无法分辨出严格地标示病理性质的症状,但出于实践的目的,有必要将上述症状分成一些对诊断有特殊意义的、并常常同时出现的症状群,例: (a)思维鸣响,思维插入或思维被撤走以及思维广播;

(b)明确涉及躯体或四肢运动,或特殊思维、行动或感觉的被影响、被控制或被动妄想;妄想性知觉; (c)对病人的行为进行跟踪性评论,或彼此对病人加以讨论的幻听,或来源于身体某一部分的其它类型的听幻觉; (d)与文化不相称且根本不可能的其它类型的持续性妄想,如具有某种宗教或政治身份,或超人的力量和能力(例如能控制天气,或与另一世界的外来者进行交流); (e)伴有转瞬即逝的或未充分形成的无明显情感内容的妄想、或伴有持久的超价观念,或连续数周或数月每日均出现的任何感官 的幻觉; (f)思维断裂或无关的插入语,导致言语不连贯,或不中肯或词语新作; (g)紧张性行为,如兴奋、摆姿势,或蜡样屈曲、违拗、缄默及木僵; (h)“阴性”症状,如显著的情感淡漠、言语贫乏、情感反应迟钝或不协调,常导致社会退缩及社会功能的下降,但必须澄清这 些症状并非由抑郁症或神经阻滞剂治疗所致; (i)个人行为的某些方面发生显著而持久的总体性质的改变,表现为丧失兴趣、缺乏目的、懒散、自我专注及社会退缩。 诊断要点: 诊断精神分裂症通常要求在一个月或以上时期的大部分时间确实存在属于上述(a)到(d)中至少一个(如不甚明确需两个或多个症状)或(e)到(h)中来自至少两组症状群中的十分明确的症状。符合此症状要求但病程不足一个月的状况(无论是否经过治疗)应首先诊断为急性精神分裂症样精神病性障碍(F23.2),如症状持续更长的时间再重新归类为精神分裂症。 回顾疾病过程可发现在精神病性症状出现之前数周或数月,有一

ICD-10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ICD-10中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1、症状标准:具备下述(1)-(4)中的任何一组(如不甚明确常需两个或多个症状)或(5)-(9)至少两组症状群中的十分明确的症状。 1)思维鸣响、思维插入、思维被撤走及思维广播。 2)明确涉及躯体或四肢运动,或特殊思维、行动或感觉的被影响、被控制或被动妄想、妄 想性知觉。 3)对患者的行为进行跟踪性评论,或彼此对患者加以讨论的幻听,或来源于身体某一部分 的其他类型的幻听。 4)与文化不相称且根本不可能的其他类型的持续性妄想,如具有某种宗教或政治身份,或 超人的力量和能力。 5)伴转瞬即逝或未充分形成的无明显情感内容的妄想,或伴有持久的超价观念,或连续数 周或数月每日均出现的任何感官的幻觉。 6)思潮断裂或无关的插入语,导致言语不连贯,或不中肯或语词新作。 7)紧张性行为,如兴奋、摆姿势,或蜡样屈曲、违拗、缄默及木僵。 8)阴性症状,如显著情感淡漠、言语贫乏、情感迟钝或不协调,常导致社会退缩及社会功 能下降,但需澄清这些症状并非由抑郁症或神经阻滞剂治疗所致。 9)个人行为的某些方面发生显著而持久的总体性质的改变,表现为丧失兴趣、缺乏目的、 懒散、自我专注及社会退缩。 2、病程标准:特征性症状在至少1个月或以上时期的大部分时间内肯定存在以上1~4症状至少1个,或5~10至少2组症状群中的十分明确的症状。 3、排除标准:有三条。 (1)存在广泛情感症状(抑郁、躁狂)时,就不应作出精神分裂症的诊断,除非明确分裂症的症状早于情感症状出现。(排除心境障碍) (2)分裂症的症状和情感症状一起出现,程度均衡,应诊断分裂情感性障碍。 (3)严重脑病、癫痫、药物中毒或药物戒断状态应排除。 4、鉴别诊断:(举例) 1)神经衰弱:病人的自知力是完全存在的,病人自己完全了解自己病情的变化和处境,甚 至还对自己的病情做出过重的评价,情感反应强烈,积极要求治疗。 2)强迫性神经症: 患者能认识到强迫症状源于自身,严重干扰了自己的日常生活、学习和 工作。为此感到十分苦恼,并企图加以排除和对抗,迫切要求治疗 3)抑郁症: 病人的情绪是发自内心的,并非受幻觉和妄想的影响,常伴有自卑、自责等, 内心体验深刻,思维常是迟钝的,整个精神活动是协调的,可以伴有幻觉和妄想,但经过治疗,很快可以消失的。 4)躁狂症: 情感反应活跃、甚至高涨、生动、有感染力,情感表现无论悲喜哀乐均与思维 内容相一致与周围环境的接触、与周围人接触主动、洞察反应敏捷,动作增加,思维奔逸。 5)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 妄想常较荒谬、离奇、泛化,常伴有幻觉,此外,情感反应不协 调,起病年龄较早。无精神衰退是与精神分裂症最大的不同。 6)反应性精神病: 在持久的精神刺激下,也可以出现以妄想为主要表现的偏执状态。主动 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以求得到周围人的支持和同情,病态体验在逻辑推理上接近正常人,并且情感反应鲜明强烈。此外,病人接受心理治疗的态度是主动的,精神症状随着精神刺激的解除可逐渐减轻、消失。 注:其它诊断标准参考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

精神分裂症病例管理基本数据集标准

目 次 ICS ××××××× × ××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精神分裂症病例管理基本数据集 Basic dataset of schizophrenics case management HRB04.04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缩略语 (1) 3.1 术语 (1) 3.2 缩略语 (1) 4 数据集元数据 (2) 5 数据元目录 (2) 5.1 数据元属性 (2) 5.2 数据元值域代码表 (8) 6 数据元索引 (13)

前言 《精神分裂症病例管理基本数据集》是我国居民健康档案卫生服务基本数据集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本标准旨在为精神分裂症病例管理信息提供一套术语规范、定义明确、语义语境无歧义的基本数据集标准,以规范精神分裂症病例管理基本信息内容,实现出生医学登记信息在收集、存储、发布、交换等应用中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保证精神分裂症病例管理信息的有效交换、统计和共享。 本标准以精神分裂症患者健康管理年检表和精神分裂症患者随访表中各记录项为对象,以数据元为标识单元,按照摘要式目录格式编制。包含60个数据元,11个数据值域代码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天津市医学信息研究所;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管 理规范(试行) 为加强管理,维护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基本数据的完整、准确,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负责本级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管理,并对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防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及相关支持。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号)和《关于印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2267号)要求,精防机构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本辖区内指定一所具备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或有精神科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设立。无精神专科医院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管理责任,同时委托一所政府举办的设精神科的综合医院承担技术指导责任。 (二)属地管理。各级医疗机构为系统使用及基本数据报告单位,接受本级精防机构的技术指导与管理。 二、报告病种及基本数据收集范围

(一)报告病种。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6种重性精神疾病(详见附表1)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暂不纳入系统报告范围。 (二)基本数据收集范围。包括患者个案信息(详见附表2)和精神卫生工作报表。 三、责任报告单位及相关人员 (一)责任报告单位。包括从事重性精神疾病救治、服务、管理的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各级精防机构等。 (二)责任报告人。包括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以下简称患者)建档与随访管理的基层医务人员,从事患者诊断、治疗、应急医疗处臵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填写、报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报表的精防机构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报告人负责填写基本数据的相关表格等。 (三)数据质控员。数据质控员是指负责患者信息审核、基本数据录入及质量管理的人员。 (四)业务管理员。业务管理员是指各级精防机构中负责设立系统用户账号、分配用户权限、履行用户管理职责的唯一责任人。 四、基本数据报告流程 (一)患者个案信息。在系统中,患者分为2类:一类为“在管患者”,是指辖区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以下简称管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和方法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和方法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是一种常见的严重精神疾病,其特征是病人的思维、情感和行为出现异常。精神分裂症的确切原因尚不明确,但遗传因素、神经化学失衡以及环境因素等被认为是其发病机制的重要因素。本文将重点探讨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和方法,以期对临床实践提供一定的指导。 一、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主要依据国际通用的诊断和统计手册(DSM-5)和世界卫生 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ICD-10)的诊断标准。根据这些标准,精神分裂症的诊断 需要满足以下核心症状: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情感障碍以及行为异常。这些症状必须至少持续6个月,其中包括至少1个月的活动期症状。 二、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方法 1. 临床访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主要依赖于临床医生与患者之间的面对面访谈。通过与患者交流,医生可以了解患者的症状、病史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功能障碍情况。同时,医生还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引起类似症状的疾病,如躁狂症、抑郁症等。 2. 病史采集:病史采集是诊断精神分裂症的重要环节。医生需要详细了解患者 的家族史、个人病史以及既往的精神状态。家族史中是否有精神疾病的遗传背景,个人病史中是否有精神创伤等信息都对诊断具有重要意义。 3. 心理评估:心理评估是帮助医生全面了解患者心理状态的重要手段。通过使 用标准化的心理评估工具,医生可以评估患者的认知功能、情绪状态以及社交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从而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病情。 4. 神经影像学检查:神经影像学检查,如脑电图(EEG)、磁共振成像(MRI)等,可以帮助医生排除其他引起类似症状的疾病,并观察患者大脑结构和功能的异常情况。虽然这些检查并不能直接诊断精神分裂症,但对于辅助诊断具有重要意义。

icd-11 中的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严重影响患者的认知和情感功能,同时也给患者的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在ICD-11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得到了更新和调整,更加符合最新的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在本篇文章中,我将对ICD-11中的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并深入探讨其背后的原理和影响,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一主题。 1. 诊断标准的调整 ICD-11中的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相比ICD-10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在ICD-11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主要依据患者的症状和临床表现,包括思维障碍、情感障碍、社会功能障碍等方面的表现。ICD-11还对精神分裂症的亚型进行了重新定义和分类,增加了对早期干预和治疗的重视。 2. 深入分析精神分裂症的病因和机制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复杂的精神疾病,其病因和发病机制至今尚不完全清楚。在ICD-11中,对精神分裂症的病因和机制进行了全面评估,更加注重了环境因素、遗传因素和神经生物学机制在精神分裂症发病中的作用。通过全面分析精神分裂症的病因和机制,有助于更准确地诊断和治疗这一疾病。 3. 对ICD-11中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对于ICD-11中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的调整和更新,我认为这一举措是

非常必要和积极的。随着医学技术和科学研究的不断进步,对于精神 分裂症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通过调整和更新诊断标准,有助于提高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准确率和治疗效果,同时也为患者和家属提供更多 的支持和帮助。 总结回顾 通过对ICD-11中的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进行全面评估,我深刻地认识到这一举措对于改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诊断和治疗至关重要。诊断标 准的调整和更新,更好地符合了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有 助于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功能。通过对精神分裂症 的病因和机制进行深入分析,也为未来的研究和治疗提供了新的思路 和方向。 在本文中,我对ICD-11中的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共享了个人观点和理解。通过对这一主题的深入探讨,希望可以为广 大读者提供更多关于精神分裂症的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为精神 分裂症的研究和治疗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以上内容为我根据指定主题撰写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精神分 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严重影响患者的认知和情感功能,同时 也给患者的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在ICD-11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得到了更新和调整,更加符合最新的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在本篇文章中,我将对ICD-11中的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进行全面评估,

精神分裂诊断标准

精神分裂诊断标准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其诊断标准是非常重要的。精神分裂症, 又称为分裂性精神病,是一种严重的精神障碍,患者常常出现幻觉、妄想、情感淡漠、言语紊乱等症状。因此,对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的制定和遵循至关重要。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主要依据《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手册》(CCMD-3)和《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等国际通用的诊断标准。根据这些标准,精神分裂症的诊断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的症状: 首先,患者必须表现出一种或多种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情感淡漠等阳性症状。这些症状是精神分裂症的核心症状,也是诊断的重要依据。 其次,患者必须表现出社会功能受损、自我照顾能力下降等负性症状。这些症 状是精神分裂症的严重后果,也是诊断的重要依据。 此外,患者的症状必须持续时间较长,一般要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患者的 症状必须明显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 最后,需要排除其他精神障碍或躯体疾病所致的症状。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必须 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如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症、抑郁症等。 总的来说,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是多方面综合考虑的结果,需要全面了解患 者的症状、病史、家族史等信息,同时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性。只有在符合诊断标准的情况下,才能给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 在实际临床工作中,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结合诊断标准和临床经验,进行综合判断和诊断。同时,还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心理评估和相关检查,以明确诊断。

总之,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严格遵循诊断标准,才能确保对患者的准确诊断和有效治疗。希望通过不断的研究和实践,能够进一步完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关怀。

ICD-10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ICD10中精神分裂症诊断(一) 1、症状:具备下述(1)(4)中的任何一组(如不甚明确常需两个或多个症状)或(5)(9)至少两组症状群中的十分明确的症状。 1)思维鸣响、思维插入、思维被撤走及思维广播。 2)明确涉及躯体或四肢运动,或特殊思维、行动或感觉的被影响、被控制或被动妄想、妄想 性知觉。 3)对患者的行为进行跟踪性评论,或彼此对患者加以讨论的幻听,或来源于身体某一部分的 其他类型的幻听。 4)与文化不相称且根本不可能的其他类型的持续性妄想,如具有某种或政治身份,或超人的 力量和能力。 5)伴转瞬即逝或未充分形成的无明显情感内容的妄想,或伴有持久的超价观念,或连续数周 或数月每日均出现的任何感官的幻觉。 6)断裂或无关的插入语,导致言语不连贯,或不中肯或语词新作。 7)紧张,如兴奋、摆姿势,或蜡样屈曲、违拗、缄默及木僵。 8)阴性症状,如显著情感淡漠、言语贫乏、情感迟钝或不协调,常导致社会退缩及社会功能 下降,但需澄清这些症状并非由抑郁症或神经阻滞剂治疗所致。 9)个人行为的某些方面发生显著而持久的总体性质的改变,表现为丧失兴趣、缺乏目的、懒 散、自我专注及社会退缩。 2、病程:特征性症状在至少1个月或以上时期的大部分时间内肯定存在以上1~4症状至少1个,或5~10至少2组症状群中的十分明确的症状。 3、排除:有三条。 (1)存在广泛情感症状(抑郁、躁狂)时,就不应作出精神分裂症的诊断,除非明确分裂症的症状早于情感症状出现。(排除心境障碍) (2)分裂症的症状和情感症状一起出现,程度均衡,应诊断分裂情感性障碍。 (3)严重脑病、癫痫、药物中毒或药物戒断状态应排除。 4、鉴别诊断:(举例) 1)神经衰弱:病人的自知力是完全存在的,病人自己完全了解自己病情的变化和处境,甚至还 对自己的病情做出过重的评价,情感反应强烈,积极要求治疗。 2)强迫性神经症:患者能认识到强迫症状源于自身,严重干扰了自己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 作。为此感到十分苦恼,并企图加以排除和对抗,迫切要求治疗 3)抑郁症:病人的情绪是发自内心的,并非受幻觉和妄想的影响,常伴有自卑、自责等,内心 体验深刻,思维常是迟钝的,整个精神活动是协调的,可以伴有幻觉和妄想,但经过治疗,很快可以消失的。 4)躁狂症:情感反应活跃、甚至高涨、生动、有感染力,情感表现无论悲喜哀乐均与思维内容 相一致与周围环境的接触、与周围人接触主动、洞察反应敏捷,动作增加,思维奔逸。5)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妄想常较荒谬、离奇、泛化,常伴有幻觉,此外,情感反应不协调,起 病年龄较早。无精神衰退是与精神分裂症最大的不同。 6)反应性精神病:在持久的精神刺激下,也可以出现以妄想为主要表现的偏执状态。主动讲述 自己的不幸遭遇,以求得到周围人的支持和同情,病态体验在逻辑推理上接近正常人,并且情感反应鲜明强烈。此外,病人接受心理治疗的态度是主动的,精神症状随着精神刺激的解除可逐渐减轻、消失。 注:其它诊断参考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 1/1

精神分裂症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分裂症的分类与诊断标准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常常表现出幻觉、妄想、思维紊乱和情感障碍等症状。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诊断精神分裂症,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分类和诊断标准。本文将分析精神分裂症的分类和诊断标准,以便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和对待这一疾病。 一、精神分裂症的分类 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和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的定义,精神分裂症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帕金森型精神分裂症:患者表现出明显的运动障碍,如僵硬、震颤和运动迟缓等。这种类型的精神分裂症与帕金森病的运动症状有关。 2. 前驱期精神分裂症:在患者出现明显的精神分裂症症状之前,可能会有一段时间的前驱期,表现为社交退缩、情感淡漠、思维紊乱等。 3. 急性发作型精神分裂症:患者突然出现明显的精神症状,如幻觉、妄想、情感混乱等。这种类型的精神分裂症通常需要紧急治疗。 4. 持续型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症状持续存在,并且不断加重,对日常生活功能造成严重影响。这种类型的精神分裂症需要长期的治疗和康复计划。 二、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需要根据一系列的症状和临床表现来判断。以下是DSM-5中对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1. 主要症状:患者至少需要满足以下两个主要症状中的一个: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或情感障碍。这些症状必须严重到足以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功能。

2. 持续时间:症状必须至少持续一个月,且至少包括一个月内的活动期。在这 个活动期间,患者必须出现明显的症状。 3. 排除其他疾病:诊断精神分裂症时,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疾病,如躁郁症、药物滥用或医学疾病等。 4. 功能影响:症状必须导致患者的日常生活功能受损,例如社交、工作或自我 照顾能力的下降。 5. 持续存在:症状必须持续存在至少六个月,包括一个月的活动期和至少五个 月的症状残留期。 除了以上的诊断标准,还有其他辅助性的症状和特征可以用于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如负性症状(情感淡漠、社交退缩等)和认知症状(注意力和记忆问题等)。 三、结语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复杂而严重的精神疾病,对患者和其家人来说都是一大挑战。通过了解精神分裂症的分类和诊断标准,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这一疾病,并为患者提供适当的治疗和支持。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精神分裂症是一种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疾病,患者和家人的支持和理解至关重要。

精神病管理指标及公式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指标 1、在册患者人数=累计建档患者人数-累计死亡患者人数. 2、患者检出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 1000‰(除去死亡的) 3、年在管患者指本年1月1日零时至本月最后一日24时,至少有一条完整随访信息的患者(至少有一次“危险性评估”或“目前正在住院")的患者。 管理率(%)=年在管患者人数/在册患者人数×100%.(﹥90%)4、检出患者规范管理率 (1)规范管理患者指规范管理人数=本年1月1日起所有随访记录中任何两次相邻的随访记录月份间隔≤3个月的患者人数 (2)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人数/在册患者人数×100%。(﹥80%) 5、在管患者病情稳定率 居家稳定率(%)=本年1月1日零时至本月最后一日24时3个月内最后一次随访时病情稳定的患者人数/居家患者人数×100%.(2016标准≥60%) 居家患者人数=年在管患者中“期间未住院"+“期间曾住院现未住院”患者人数. 6、估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总人数(人) =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 报告患病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

1000‰ 7、检出患者肇事肇祸率=检出患者中肇事肇祸人数/所有登记在册的 确诊患者数×100% 8、检出患者轻度滋事率=检出患者中轻度滋事人数/所有登记在册的 确诊患者数×100% 9、(1)精神分裂症服药率(%)=本年1月1日起(最后一次随访时规 律服药+间断服药人数+目前正在住院的患者人数)/年在管患者人数×100%。(2016标准≥60%)(省卫计委2017 22号文) (2)服药患者人数=服药人数=本年1月1日起(最后一次随访时规律服药+间断服药人数+目前正在住院的患者人数),可以有不服药记录。 (3)规律服药率(%)=规律服药人数/年在管患者人数×100%。(﹥40%) (4)规律服药患者人数=规律服药人数=本年1月1日起(最后一次随访时规律服药人数+目前正在住院的患者人数)每3个月随访一次,每次记录均为住院、规律服药、医嘱无需服药且不能有间断和不服药。 10、精神分裂症治疗率:≥80%,(省卫计委2017 22号文) 附:服药率和规律服药率的分子分别为服药患者人数和规律服药患者人数,分母为在册患者人数。 11、面访率(%)=面访患者数/在册患者数×100%。(﹥90%) 面访患者指本年1月1日起随访记录中至少有一次对患者本人的“门诊”或者“家庭访视”. 2018-09—21

第三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服务内容 (一)患者信息管理 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二)随访评估 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 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5级: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三)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情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2周内了解其治疗情况。对于未能住院或转诊的患者,联系精神专科医师进行相应处置,并在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2周时随访,若处理后病情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未达到稳定者,应请精神专科医师进行技术指导,1个月时随访。

重大精神疾病临床基本信息数据库采集系统

重大精神疾病临床基本信息数据库采集系统 摘要:本文简述了xx二医院精神科重大精神疾病临床基本信息大数据系统的背景、现状、数据需求,以及未来应用预测等。调查了xx二医院精神科当前已有数据信息与平台,分析了已有系统与平台中数据的格式、规范及要求,了解了国内外在精神疾病临床大数据方面的最新研究与应用,提出了关于构建精神疾病临床基本信息数据采集系统的初步设想。 关键字:精神疾病、临床、大数据、数据库,孤独症

目录 1.xx二医院精神科临床基本信息数据库采集系统当前信息系统概况 (3) 2.精神疾病临床基本信息数据库所需信息与数据的格式、规范 (3) 3.精神疾病临床基本信息数据库项目概况 (5) 4.精神疾病临床基本信息数据库项目需求分析及基本功能设计 (6) 5.精神疾病临床基本信息数据库所需用到大数据相关技术与方案 (7) 6.精神疾病临床基本信息数据库的可行性方案 (8) 7.总结 (8) 参考文献 (9)

1.xx二医院精神科临床基本信息数据库采集系统当前信息系统概况 在当前的环境下,我们精神科的信息系统支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传统电子病历和手工数据。并且以传统电子病历为主,以手工记录为辅。 手工记录病历,主要包括基于打印的纸质化文件书写的病历,和不同临床医生根据需求记录的一些临时数据。这类病历的优点是使用方便,便于操作,灵活性极高。但是纸质文档显然不利于管理,而更为致命的时,数据处理起来也相当不便,往往需要二次或多次记录。 传统电子病历,主要指基于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制作的静态格式化电子文档。这类文档相对纸质文档在管理和保存方面方便了很多,但是再次使用和处理数据时也少不了拷贝粘贴。而且这类病历要求必须在计算机上使用,这方面给临床工作者带来了很多不便。 2.精神疾病临床基本信息数据库所需信息与数据的格式、规范 (1)建立国际认可和统一规范的精神疾病病例信息平台和资源库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建立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抑郁障碍和孤独症的病例诊断临床信息数据采集、维护和利用的标准操作规程。 (2)临床信息数据库分为8个板块的内容 (一)一般信息:采用定式问卷,包含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优势手、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现病史:对首次就诊的患者采用半定式问卷,要求详细记录患者的起病时间,主要症状及伴随症状及治疗经过等等;在以后的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总 3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主要的诊断标准有:ICD-10第五章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国际标准)、DSM-IV(美国标准)、 CCMD-3(中国标准)此外,还有法国、日本的一些地区性标准。其中以前两种标准影响较大,应用也较广泛。 Bleuler(1911)把下列四项症状列为精神分裂症的基本症状: 1.联想松弛(Assoziationslockerung); 2、情感障碍(Affektstorung); 3、孤独症(Autismus); 4、矛盾症(Ambivalenz) Bleuler重视的主要是阴性症状,而将阳性症状列为附加症状。 Schneider(1935)首级症状群(first rank symptoms,FRS) 1、思维化声; 2、对话性幻听; 3、评论性幻听; 4、躯体被动体验; 5、思维被夺; 6、思维被插入; 7、思维被扩散或被广播; 8、被强加的情感; 9、被强加的冲动; 10、被强加的意志行为; 11、妄想性知觉。 (SRS二级症状群)Feighner(1972)标准 (圣路易斯标准)必须符合以下A、B、C三项: A、须满足以下两项: a、一种慢性疾患,症状至少已持续6个月,且社会功能不能恢复到病前水平; b、无符合或疑似情感障碍诊断标准的抑郁或躁狂症状; B、至少具备下列症状之一: a、妄想或幻觉,但无相应的意识迷惘(perplexity)或定向障碍; b、由于逻辑性或条理性缺乏,而难于运用语言进行交流。 C、具备下列三项可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具备两项则可作为疑似病例: a、独身; b、病前社会适应能力、工作适应能力不佳; c、分裂症家族史; d、一年内无酒中毒或药物滥用所致精神障碍发作; e、40岁以前发病。 New Haven 精神分裂症指数(Astrachan等,1972)(New Haven Schizophrenia Index,NHSI) 1、症状清单

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九年五月

目录 一、前言 (2) 二、健康档案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 (3) 〔一〕基本概念 (3) 〔二〕系统架构 (3) 三、健康档案的作用和特点 (4) 〔一〕健康档案的作用 (4) 〔二〕健康档案的特点 (5) 四、健康档案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 (6) (一)基本内容 (6) 1.个人基本信息 (6) 2.主要卫生服务记录 (7) (二)信息来源 (8) 1.基本信息 (8) 2.儿童保健 (8) 3.妇女保健 (9) 4.疾病控制 (9) 5.疾病管理 (10) 6.医疗服务 (10) 五、健康档案数据标准 (10) 1.健康档案相关卫生服务基本数据集标准 (10) 2.健康档案公用数据元标准 (12) 3.健康档案数据元分类代码标准 (13)

一、前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实现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当前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是“打好三个基础、建好三级平台、提升业务应用系统”。“打好三个基础”的核心是加快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化的居民健康档案;二是建立国家电子病历的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三是建立国家卫生信息数据字典。重点推动以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近年来,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和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组织全国近千名专家和实际工作同志,开展了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及相关技术标准标准的科技攻关和试点应用工作,取得了包括《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成果。 《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健康档案基本架构”,包括:〔1〕健康档案的基本概念和系统架构;〔2〕健康档案的作用和特点;〔3〕健康档案的基本内容和信息来源。第二部分是“健康档案数据标准”,包括:〔4〕健康档案相关卫生服务基本数据集标准;〔5〕健康档案公用数据元标准;〔6〕健康

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

健康档案根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试行〕 中华人民国卫生部 二○○九年五月

目录 一、前言2 二、健康档案的根本概念和系统架构3 〔一〕根本概念3 〔二〕系统架构3 三、健康档案的作用和特点4 〔一〕健康档案的作用4 〔二〕健康档案的特点5 四、健康档案的根本容和信息来源6 (一)根本容6 1.个人根本信息6 2.主要卫生服务记录7 (二)信息来源8 1.根本信息8 2.儿童保健8 3.妇女保健9 4.疾病控制9 5.疾病管理10 6.医疗服务10 五、健康档案数据标准10 1.健康档案相关卫生服务根本数据集标准10 2.健康档案公用数据元标准12 3.健康档案数据元分类代码标准13

一、前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实现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开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 按照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当前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是“打好三个根底、建好三级平台、提升业务应用系统〞。“打好三个根底〞的核心是加快卫生信息标准化建设。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化的居民健康档案;二是建立国家电子病历的根本架构与数据标准;三是建立国家卫生信息数据字典。重点推动以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为根底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近年来,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和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组织全国近千名专家和实际工作同志,开展了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与相关技术规标准的科技攻关和试点应用工作,取得了包括《健康档案根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在的一系列重要成果。 《健康档案根本架构与数据标准》主要包括两局部容。第一局部是“健康档案根本架构〞,包括:〔1〕健康档案的根本概念和系统架构;〔2〕健康档案的作用和特点;〔3〕健康档案的根本容和信息来源。第二局部是“健康档案数据标准〞,包括:〔4〕健康档案相关卫生服务根本数据集标准;〔5〕健康档案公用数据元标准;〔6〕健康

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有感知、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和精神活动的不协调。一般无意识障碍和智力缺损,病程多迁延。 精神分裂症状是最常见、最难描述、最难做出完整定义的重性精神病。在千余年的有关记载中,直到1896年才由德国的克雷丕林做为一个独立疾病(早发性痴呆)进行描述,1911年瑞士的E·布鲁勒建议采用精神分裂症。在一般人群中总患病率为3-8‰,年发病率为0.1‰。我国1982-1985年进行的全国12个地区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15岁以上人口中精神分裂症的总患难与共病率为5.69‰,时点患病率为4.75‰。其中城市时点患病率6.06‰明显高于农村的3.42‰。精神分裂症的终身患病机率为7.0-9.0‰,平均8.6‰(shields 与slater 1975)。 病因与发病机理: 一、病因:尚未明,近百年来的研究结果也仅发现一些可能的致病因素。 (一)生物学因素 1.遗传遗传因素是精神分裂症最可能的一种素质因素。国内家系调查资料表明:精神分裂症患者亲属中的患病率比一般居民高6.2倍,血缘关系愈近,患病率也愈高。双生子研究表明:遗传信息几乎相同的单卵双生子的同病率远较遗传信息不完全相同的双卵双生子为高,综合近年来11项研究资料:单卵双生子同病率(56.7%),是双卵双生子同病率(12.7%)的4.5倍,是一般人口患难与共病率的35-60倍。说明遗传因素在本病发生中具有重要作用,寄养子研究也证明遗传因素是本症发病的主要因素,而环境因素的重要性较小。以往的研究证明疾病并不按类型进行遗传,目前认为多基因遗传方式的可能性最大,也有人认为是常染色体单基因遗传或多源性遗传。Shields发现病情愈轻,病因愈复杂,愈属多源性遗传。高发家系的前瞻性研究与分子遗传的研究相结合,可能阐明一些问题。国内有报道用人类原癌基因Ha-ras-1为探针,对精神病患者基因组进行限止性片段长度多态性的分析,结果提示11号染色体上可能存在着精神分裂症与双相情感性精神病有关的DNA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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