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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社会保障概论案例分析题

最新社会保障概论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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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案例分析

张某受聘为A酒店的服务员,一日酒店另一服务员李某不慎将一桶油洒到地上,十几分钟后张某端菜路经此地时滑倒,将脚踝部扭伤,膝盖摔成粉碎性骨折,共花去人民币2万余元。张某要求酒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酒店以张某只来酒店工作19天,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且致使张某摔伤的原因在于李某的不小心,主张应由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拒绝承担责任。

【案例解读】

这是一起典型的工伤保险案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本案中虽然张某来酒店工作仅19天,也未签订劳动同,但是张某和酒店之间存在着真实的劳动关系,应当适用我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并且张某是在上班时间为客人端菜的过程中摔伤的,属于履行职务期间受到的损害,并且酒店在油洒十几分钟后还没有对地上的污油进行处理,主观上存在一定过错。

酒店主张应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也是不正确的,因为张某和酒店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在上班时间、履行职务期间受到损害已经构成工伤,如果说酒店主张李某存在过错并应当承担责任,可以在对张某进行赔偿后对李某进行追偿,而不能直接将赔偿责任转嫁到李某身上。综上所述,张某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A酒店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对张某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张某和酒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首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再向工伤鉴定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福利——该不该砍掉?

三晋化肥厂是A市的重点企业,小王是该厂的人力资源部主管。十年前,他从学校分配到该厂。当时,厂效益不错,福利也多,不用掏钱可以分到吃不完的粮油,上下班免费接送,有的职工甚至还可以外出旅游度假。能在这样的企业工作,他觉得荣耀和自豪,并产生一种内在的归属感。而近几年,他发现一些单位技术骨干不断调走,流入一家工资高出三倍的县合资化肥企业。对员工满意度进行调查,近七成的职工对单位的福利不再感兴趣,倾向拥有较高工资。小王意识到,要单位拿出同样高工资留住人才是不现实的,而福利对员工的

激励功能明显减弱,有福利无福利一个样,福利多福利少一个样。作为人力资源部门主管,该不该向领导提出建议,取消一部分没用的福利呢?小王很是困惑。

请回答以下问题:

1.什么是社会福利?

2.如何强化福利的激励作用?

答案:

1.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和维护社会成员一定的生

活质量,满足其物质和精神的基本需要而采取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所提供的设施和相应的服务。

2.(1)福利政策正确导向.企业的福利政策要涵盖福利设定的目标和相应的对员工行为的要求两方面内容,具备对员工的认识和行为进行正确导向的功能。

(2)履行告知义务.企业应当采取恰当的传播渠道,将企业的福利政策告诉所有员工,比如把福利政策明明白白写进员工手册。

(3)区分福利层次.要按对企业贡献程度,将福利设定不同的等级层次。要规定什么样的福利属于保障性福利,是全体员工都应享有的;什么样的福利属于绩效性福利,只有工作绩效达到时才能享有,而且达到不同的绩效,享受不同的绩效福利。

(4)适时增减福利项目.企业绩效随着市场环境变化会有起落,企业的福利一定要及时反映企业绩效的变化。

(5)特色福利.企业必须搞自己的特色福利,有特色才有吸引力。则要秉着“集中使用投资”的原则,创新一些不苟同于别的企业的福利项目,保持福利的新颖特征。

社会救助案例

材料Ⅰ: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救助就是体现这一规定的具体制度。

材料Ⅱ:

新华网报道,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首都实施10年来,北京市先后9次提高低保标准,目前已由23.2万城乡居民被纳入保障范围。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吴文彦在7日召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总结表彰大会”上说,10年来,北京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城乡低保制度日臻完善。经过9次调整,保障标准已经从1996年的月人均170元提高到现在的人均310元。2002年,北京市城乡困难群众实现了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全面覆

盖。2004年,北京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了分类救助制度,提高了救助系数。今年分类救助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三无”人员、重残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得到更多的救助,并分别建立了城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机制。

材料Ⅲ

据人民网报道,2008年1月10日以来,受冷暖空气共同影响,我国中东部地区连续出现两次大范围的雨雪天气。此次雨雪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广,导致安徽、河南、湖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新疆等9省市遭遇雪灾,部分地区受灾严重,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尤其是给灾区交通造成极大困难,部分高速公路、铁路和航空路线一度中断,部分地区供电、供暖、供水等基础设施受损。据统计,此次雪灾已造成2487万人受灾,因灾死亡6人,紧急转移安置15.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036.6千公顷;倒塌房屋2.2万间,损坏房屋8.5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31.1亿元。

民政部对此次雨雪天气过程高度重视,及时与中国气象局和地方民政部门沟通,了解灾害发展,收集灾情信息;针对湖北灾情,于1月21日16时紧急启动四级救灾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黄冈灾区,查看灾情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情况,协助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来源:考试通

问题:

1、结合上述三个材料,社会救助主要是指什么?包括哪些领域?

2、针对材料,请分析自然灾害救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1、社会救助是在社会成员由于个人原因、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生活发生严重困难时,由政府和社会对其提供基本物质保障的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救助的领域主要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材料Ⅲ主要反映的是民政部门进行的自然灾害救助,其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灾害应急救助。它主要是指应急救援、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救灾资金与物资拨付等方面的工作,它也包括社会秩序维护和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工作。

(2)灾后社区恢复重建。它是灾害救助的重要内容,主要是与基本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如能源、交通和设施建设等,最终恢复社区正常的生活和经济秩序。

(3)社区救灾。它是灾害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社会预防灾害能力和减少灾害的损失至关重要;在社区减灾工作中,社会工作者可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减灾机构开展社区灾害风险分析,减灾宣传和知识普及及教育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失业保险案例

失业金、经济补偿金,两者都不可少

【案例描述】小段1999年从学校毕业,应聘到一家汽车零部件制造厂从事车间管理工作。2002年3月,工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表示:厂里效益开始滑坡,需要裁减一部分人员。厂里

将负责为这批被裁减的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裁减人员名单下发时,小段发现自己也成了其中一名。在职代会上,厂方只表示将办理失业登记,并没有提到其他的补偿。据他了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有经济补偿的。于是,小段来到工厂劳资部门询问,劳资部门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工厂已经为你缴纳了失业保险费,既然以后可以领取了失业金,就相当于已经给你补偿了,没有其他的经济补偿金。"可是,我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现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没有错误的,但单位的经济补偿和失业保险金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怎么能两者相抵销呢?"小段辩解道。但是单位最终还是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于是,小段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

【案例评析】

(1)本案涉及的问题是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里的经济补偿金和劳动者所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是完全不同的,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互相代替。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43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保险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保险金。"所以,本案中小段的观点是正确的,该汽车零部件制造厂应该支付小段的经济补偿金。

(2)对类似问题的处理意见。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时,应该像小段一样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劳动者除了选择劳动仲裁外,"还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养老保险案例

资料江西省安排960万元用于奖励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资金

近几年,在江西省委、省政府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江西省各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为促进江西省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开展,2007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24号),自2006年开始,对三年(2006-2008年)实现养老保险费征缴翻番的市县(区)政府按每个10万元的标准奖励,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当地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江西省共有96个市县(区)实现了三年翻番,达全省市县(区)的85.7%。这次奖励经费的下发,将提高该省各地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积极性,有利于缓解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经费困难问题。

【问题】

1、我国的养老保险由那几个部分组成?

2、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运营模式的特色是什么?

3、谈谈我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支付方法。

【答案】

1、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2、我国实行政府主导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3、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a.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以后缴费每满一年增加一定比例的基础养老金,总体水平控制在30%左右;

b.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c.基础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

d.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已经离退休的人员,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

e.1997年统一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养老保险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咨询者杨女士是某国企职工,今年48周岁,1982年参加工作,一直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她来电咨询:到50岁办理退休时,自己养老金能拿到多少钱?由于有新政策,养老金是否会降低?请您用所学知识帮助回答!

依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及《天津市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该职工属于“中人”(即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

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故其养老金构成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1、基础养老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全部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截至1997年12月31日前本人缴费年限×1%;

此外,按照新计发办法规定,该职工属于在过渡期(即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在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之外,再按照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同年度分别发给一部分补贴。杨女士如于2008年退休,每月养老待遇要增发62元的补贴。

为了做好新老政策平稳衔接,保证新老办法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平衡,待遇不降低,在五年过渡期内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发放其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和补贴的基础上,如果低于原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标准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如果高于原办法计算标准的,高出部分根据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同年度,按比例计发。假定杨女士2008年办理退休时,出现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按原办法计发标准的,只发给高出部分的50%。上述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补贴四个部分就是杨女士养老金的构成。

案例二:咨询者夏某于2005年参加工作,今年28岁,自参加工作起一直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她来电话咨询:按照新的养老政策,退休以后,她可以享受什么待遇?请您用所学知识帮助回答!

依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及《天津市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该职工属于“新人”(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故其养老金构成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1、基础养老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截至退休时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同时,市劳动部门建议新参保的人员要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通过养老待遇计算公式可以看出,缴费年限长短对退休后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有较大影响。新办法鼓励多缴费,长缴费,正常年龄退休。这也是国务院本次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改革的一个重点内容,即:将缴费状况与待遇计发紧密挂钩,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公平对应,这就是激励约束机制的体现。案例三:

案情简介

陈某等13人先后于8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某银行系统当

储蓄代办员,1992年被该单位招为大集体职工,一直未办理养老保险。2002年2月,单位与陈某等人协商参加养老保险事宜,并提出参保意见:从1998年元月至2001年底,根据陈某等人的不同工资情况分为不同档次的缴费基数,再按缴费基数个人缴费60%,单位缴费40%,从2002年开始按国家规定标准缴费,1998年之前全部由个人缴费,对此,陈某等人不同意接受并申请仲裁。

问题:请用所学知识,你人文如何处理?并对此作简要评析。

处理结果

仲裁委立案调查后认为,单位的原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员工于1994年已按国家规定办理了养老保险(1994年以前视同缴费年限),陈某等人系县以上大集体职工,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在用工形式上不再有任何区别,因而,单位应当为陈某等人与全民职工一样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保险。鹰潭市大集体身份职工养老保险是从1989年开始实施,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仲裁委裁决,单位应从1989年1月1日起为陈某等人办理养老保险,1989年1月1日后进单位工作的按实际进入时间参保。对此裁决,单位不服向区法院提起诉讼。区

法院审理期间,用工单位隐瞒事情真相,向省社保局起草了《关于我行储蓄合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报告》,要求将陈某等13人及其他204名员工纳入全省行业统筹,省社保局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复函(赣劳社险局函[2002]15号),同意该单位217名储蓄合同工按赣劳社养[200]13号文规定,从2002年10月纳入全省行业养老保险统筹,参保时间从1998年1月1日起。区法院以此为根据,判决单位为陈某等人办理养老保险的参保时间从1998年1月1日起。陈某等人不服,上诉至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其理由是:她们是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大集体身份职工,并不是储蓄合同工,区法院事实认定错误,因而判决也是错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极为重视,向省劳动保障厅发了《关于上诉人陈XX等十三人与被上诉人中国XX银行鹰潭市分行劳动争议一案中有关问题的咨询函》,省厅及时回复了《关于中国XX银行鹰潭市分行储蓄合同工参保的复函》,该函明确指出,《劳动法》、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江西省非全民所有制职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等规定对职工参保都有明确规定,就本案中陈某等13人而言,在单位应参保前进入该单位工作的员工,从该单位应参保之日开始参保缴费,在单位应参保之后进入的,在其进入单位工作之日起开始参保缴费。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终审判决,撤销区法院对陈某等13人的判决;中国XX银行鹰潭市分行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为陈某等13人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时间从1989年1月1日开始,1989年1月1日以后进入被上诉人单位的,按实际进入时间参保,缴费基数及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案例评析

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从何时开始参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案中用人单位的错误有三:一是为全民身份职工从94年参保(以前视同缴费年限),而没有给大集体身份职工参保,此未一视同仁;二是后虽同意为陈某等13人参保,但参保时间按储蓄合同工规定从98年参保,此是主体混淆;三是单位缴费40%,个人缴费60%,此属违反规定。上述错误,必然导致用人单位的败诉。

案例:医疗保险费应如何负担?

张某是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的合同制工人,1990年1月到该公司工作,任办公室主任职务。199年10月,张某患病,经医院诊断张患有脑溢血病,须住院治疗。张某治疗期间共花费医药费3907元。张某病好后要求公司为其报销医药费,并发放病假工资。但公司称由于效益不好,公司内部规定实行医疗费包干制,每月发给职工50元医疗费,看不看病都给,超过部分公司一律不管。因此张某的医药费公司不能报销,只同意按每月484元的标准发放张某病假工资。

【问题】

1、公司内部实行医疗费包干制合不合理,为什么?

2、医疗保险费应如何负担?

【答案】

1、不合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就是医疗保险费实行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三方合理负担原则。就本案而言,深圳市福田对外经济发展公司以医疗费包干制的形式,违背三方合理负担原则,其内部规定不能作为处理该争议的依据。

2、公司为张某报销医药费3536.92元,张某个人负担370.08元。医疗费用核算中企业与员工的支付比例一般是9:1.

社会保障概论课后练习题及参考问题详解

卷一《社会保障学导论》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世界上最早实行全民医疗保健的国家是()A、英国 2.于1935年制定了《社会保障法》,确立了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原则的国家是()B.美国 3.被誉为“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为 ( ) C.英国 4.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保障 ( ) C.社会安定 5.社会保障的对象在总体上具有 ( ) C.普遍性 6.在遵循市场经济的投入与收益对等的效率原则之外,又实现了互相帮助、相互关心、帮助弱者的社会公平原则是()A、社会保险的互济性 7.社会保障始终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的,经济发展水平只决定其保障水准高低,不决定其范围大小,保障对象是()B、全体国民,不论是否参加过社会劳动 8.社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 ( ) B.社会劳动者(一般是挣工资的劳动者) 9.社会保险费的确定方式有 ( ) C.比例保险费制和均等保险费制 10.社会保障的作用是()C.社会保障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 11.不属于社会保险特征的为 ( ) B.待遇平等性 12.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宗旨是 ( ) C.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并维持其工作能力 13.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适用于 ( ) A.经济发达、物质水平大幅提高 14.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初创时期是() D、建国后至1957年期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对其实施物质帮助义务的为 ( ) C.国家社会 二、多项选择题, 16.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区别是() A、实施范围和对象不同 B、职责不同 C、分配原则不同 E、保障水平不同 17.社会保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 ) A.法律强制性 C.对象社会性 D.福利 E.机会公平性 18.社会保障给付标准的原则包括() A. 保障基本生活 B.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社会福利支付水平C.不同保障项目给付标准不同 D.兼顾公平与效率 19.社会保障的目的包括()A.政治目的 B.经济目的 20.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 A.社会保障有利于为经济发展筹集资金,促进经济增长 B.社会保障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 C.社会保障有利于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D.社会保障有利于兼顾公平与效率 E.社会保障有利于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题 2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 22.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属于国家保障性质的社会保障。模式,又称政府统包型。 23.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以自助为主、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的保障模式又称强制储蓄型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答案教学教材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这笔养老金应由谁缴? 案例描述:刘玉国系某供销社1985年4月招收的亦农亦商的临时工,1994年11月成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刘玉国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用工期间,供销社按月收取刘玉国工资总额的3%款项作为离职返家的补助费,并纳入专户管理。自1996年12月起,供销社开始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险法律宣传的不断深入开展,人们社会保障意识逐步提高,刘玉国深感社会保障对自身的重要性,想到自己在企业干了十几年,供销社没有给他缴纳养老保险金,到退休时,就少领养老金,这是对自己权益的侵犯,1997年初刘玉国遂要求供销社为其补缴做临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供销社认为:刘玉国于1996年12月与供销社正式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期限为5年,劳动合同签订后,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在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期间,刘玉国是亦农亦商人员,整个供销社系统与他同样身份的人都未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其间对其所扣的工资总额3%的返家补助费可以退还,供销社不具有补缴养老保险金义务。因此,供销社拒绝为其补缴养老金。双方争执不下,刘玉国于1997年初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要求供销社补缴养老保险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刘玉国的请求。刘玉国不服,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7年4月,法院对当地首起养老保险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供销社从1986年8月起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供销社对此判决不服,于1997年10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问题: 1、如果你是二审法院的法官,如何裁判?请说出理由。(3分)答:正确。本案中,刘玉国于1985年4月成为供销社的职工,尽管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据《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第8条规定,刘玉国有权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事实上,供销社所扣的月工资总额的3%的款项,便是刘玉国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对于单位应缴纳的其余15%。供销社依法必须缴纳,否则违反了《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26条之规定,因此,本案一、二审法院的裁判是正确的。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设计原则是什么?(6分)答: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因自然衰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按照法律规定,有权享受国 家给予的一定数量的收入补偿和物质帮助的 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 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业社会中,每个劳 动者最关心的是自己晚年丧失劳动能力时的 生活,如果每个劳动者都能对丧失劳动能力 后的生活保障有信心,则必将促进整个社会 经济生活的稳定,养老保险(也称老年社会 保险)制度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而产生的。 3、该案例中涉及的是什么养老保险筹资模式 与养老保险金缴费模式?(6分) 答:现收现付式与给付既定模式 案例分析:在城镇工作的所有劳动者都能参 加养老保险吗? 案例描述:河南籍的农村小伙子江之平和他 的四个伙伴从2000年到北京某大学的食堂 工作已经快6年了,他们分别担任厨师、小 工等工作。2006年6月,该大学的后勤工作 进行改革,需要辞退一部分由学校的后勤部 门直接聘用的农民工,江之平和他的4个伙 伴都在辞退范围。在办理辞退手续时,江之 平和他的4个伙伴发现,6年以来学校没有 给他们办理过任何社会保险。所以办理离职 手续时,江之平代表其他伙伴向学校的后勤 部门提出要求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学校后勤部门的负责人认为,学校是国家拨 款的事业单位,江之平等工人只是学校临时 雇佣的农民工,没有义务为他们办理养老保 险。江之平等人一方面向学校所在地的劳动 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一方面又向当地的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在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学校和江之平等农 民工达成了调解协议,将江之平等6年来应 缴纳的保险费用一次性补偿给江之平等人, 双方以此解决了争议。 问题: 1、试结合本案例分析养老保险的广覆盖原 则?(3分)答:教材P175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 答:教材P171-172 3、我国企业职工选择哪一种养老保险责任承 担模式?(6分)答:责任分担型 案例分析:养老保险是要强制办理吗? 案例描述: 王晓于2003年6月受聘于一家私营企业,担 任会计工作。但是工作至今企业都没有给他 办理养老保险。王晓很担心,询问同事是否 办理了养老保险,大家也都表示企业没有给 自己办理。于是,王晓就代表该企业的其他 同事向老板提出了希望办理养老保险的要 求,但老板说,自己这里是私营企业,不像 国有企业,不承担办理养老保险、缴纳相关 费用的义务。同时老板还说,如果想上保险, 就自己去上,公司不管这件事。王晓听后很 疑惑。 问题: 1、需要强制城镇私营企业办理养老保险吗? 请说出理由(3分)答:实行强制办理养老 保险的单位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3条明确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 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 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 业单位及其职工”。对于这些单位而言,有义 务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是强制 办理的,否则就要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对于在这些企业工作的职工而言,他 们也有义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法律规 定的比例缴纳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养老保 险费。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 答:教材P171-172 3、请说明养老保险设计中的权利义务相结合 原则(6分)答:教材P176 案例分析:他的医药费该不该报销? 案例描述: 潘强原系骏马橡胶鞋业公司(以下简称鞋业 公司)供销科科长。1985年6月因私自收受 回扣被鞋业公司免去科长职务,但仍留在供 销科任销售。1995年春节期间,潘强带着妻 儿前往上海探望父母,在此期间,潘强因急 性黄疸性肝炎住进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出 院,共花去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潘强回 单位后,持病历、医药费发票等有关单据要 求鞋业公司予以报销,鞋业公司以经济困难 为由,告知潘强暂缓报销。同年12月,潘强 因累计旷工35天被鞋业公司除名。1996年1 月5日,潘强再次找到鞋业公司,要求鞋业 公司报销其在上海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鞋 业公司以潘强看病并非在定点医院及其已被 除名为由,拒绝报销医药费用。在多方求助 无果的情况下,潘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诉人鞋业公司报销 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细则修 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问题: 1、如果你是仲裁委员会的法官,如何裁判? 请说出理由。(3分)答:市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受理后,立即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在

案例分析题[1]

案例分析题 1、某省在机构改革后,该省财政厅由原来的70 人减少到现在的40人,人员精简了。扯皮的事情减少了。但该厅王厅长仍感到事物纷繁,没有头绪。事情还是原来那么多,原来2 个人干的活现在压倒了一个人的身上。厅里原来有两个副厅长,王厅长希望能再增加两个副手替自己分担一些工作。因此他决定向省政府打报告,申请增设两名厅长助理。这样,既不突破领导职数的规定,又可达到目的。请问:这样做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答:机构改革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否则政府仍然摆脱不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增设副职或助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正职的负担,但增加了管理层次,影响了工作效率。 2、甲乙丙丁四被告都是已成年男子。一天他们一起喝酒,,甲提出到江边的货船上盗窃财物,乙丙丁表示同意,甲遂分派乙去准备匕首和自行车,丁去窥视作案地形。入夜后,甲乙丁三被告聚集在一起,由丁带领到一艘装有出口衣料的货船上盗得出口布料三捆,价值人民币3000 余元;第二天,甲要乙去找丙想办法销赃,乙找到丙后,丙一再表示不干,乙说“上船容易下船难,不去小心你的命”丙出于无奈,遂把赃物卖掉,所得赃款由四被告平分。问:在本案中,谁是主犯:谁是从犯:谁是胁从犯?并说明理由。答:在本案中,甲是主犯,乙、丁是从犯,丙是胁从犯。根据我国刑法有关条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甲提议盗窃,并分派乙、丁进行犯罪预备,甲同乙、丁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后,甲又让乙找丙销赃,最后平分赃款。可见,在这起共同犯罪中,甲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被胁迫、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是胁从犯”。案中乙、丁积极参加这起共同犯罪,但又不是造意犯和组织者,比起主犯甲来说,乙、丁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丙参加了犯罪的预谋,但仅表示同意,未参加盗窃,事后销赃是在乙的胁迫下,无奈实施的,参加了平分赃款。丙参与了事先通谋,事后销赃,应属共同犯罪,但丙销赃行为,是在乙胁迫下实施的,因此,他是胁从犯。 3、某省药材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于某,原计划科副科长王某,原业务科副科长、中药技师陈某,原党委委员、业务科科长李某,于2008年3 月至2009年9 月间,利用负责经营中药材出口业务的便利,收受港商贿赂的物款共计人民币200 多万元。于某等四人收受港商贿赂后,千方百计的为有关港商牟取非法利益。他们采取改变药材品名、以次充好、降级降价、增大出口药材的损耗率,多发货少收钱等恶劣手段,把国家大量中药材低价卖给港商,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00 多万港元。问:于某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受贿罪?为什么?。某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该县数名贪污腐败的党员干部进行开除党籍的处分,并建议司法机关对其进行法律制裁。问:试用政党监督的有关原理对这起案例进行分析。我要提问参考答案:请参考解析答::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行贿人办事、谋取利益,而非法索取、收受行贿人财物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有:(1)犯罪主体(接受贿赂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2)客观行为上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方便条件为行贿人办事,谋取利益,并非法索取或者收受行贿人财物的行为。(3) 受贿罪是故意犯罪。受贿人的直接目的在于接受行贿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于某等四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为港商谋取利益,收受港商贿赂的财物,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构成了受

社会保障概论(李珍)要点整理

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时期(1883-1934 ) 代表性国家:德国 1、标志:德国的社会保险立法 2、特点:与职业相关的单项社会保险项目出台,从保障的对象看尚未实现普遍性,从保障项目看也不具全面性,全国性的整体制度此时尚未形成。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1935-1947:美国1935年颁布《社会保障法案》 社会保障制度的繁荣时期(1948-1979 )标志:1948年英国第一个宣布建成“福利国家”—“从摇篮到坟墓”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并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分散个人的风险,以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经济有序进行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及社会福利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特征:1目标——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增长2责任主体——国家和政府3通过再分配保证社会公平4具有强制性5提供的是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属性不同2对象不同3权利与义务关系不同4管理体制不同5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为依靠劳动收入生活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保持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安定而举办的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性保险,它从商业性保险的基础上产生。主要内容包括养老、残障、遗属、医疗(疾病和生育)、失业、工伤和家庭津贴等保险。 社会救助是当公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需求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广义:一切改善和提高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社会措施;中层:等同社会保障;狭义: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 特殊保障(社会优抚)是指国家根据自己的需要专门为某一类人群设立的标准或给付条件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机制:(一)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二)社会保障制度管理体系(三)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体系(四)社会保障资金给付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的地位和作用:1从收入看,最终的税负承担者都是资本和劳动力,社会保障税(费)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资本和劳动力供给,进而影响经济增长。从支出看,社会保障支出的水平影响有效需求,影响公平和效率。2宏观:稳定政治和调控经济的作用。微观:分散个体风险、减少贫困、保护人力资源等作用。 风险:不确定性,即结果与预期之间的差距。 保险:借助于大数法则,集合大量的同质风险,在被保人之间分散风险。 保险市场失灵:商业保险能力不足;信息不对称;风险选择 政府提供社会保障的原因:1保险市场失灵;2人们对风险产生的原因的认识(个人风险—社会风险);3工业化、城市化;老龄化;4物质基础:社会经济的发展。 政府的目标是多重的:1、资源配置效率;2、合理的收入分配;3、保护个人的自由的目标 社会政策的目标:社会福利最大化; 社会福利增加的来源:一是国民收入的增长,一是国民收入的均等分配; 社会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路径:政府干预再分配; 凯恩斯主义:资本主义的结果是收入差距的分化。由于存在收入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资本主义社会一定会出现有效需要不足。而总有效需要不足会导致开工不足、失业增加,进而陷入有效需求不足的恶性循环。药方是通过财政政策\建立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扩大有效需求。 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减少由于经济动荡、自然灾害、疾病、伤残和个人不幸带来的脆弱性,分散个人和家庭的经济风险,保护人口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就是保护社会人力资源。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再分配、通过分散风险对促进人口再生产、提高人口质量和保护人力资源作用是巨大的。 公平:经济公平(客观)和公平感(主观) 经济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规则公平)和结果公平 机会公平:一个人的成就,应该是他努力以及才能的结果,而不是由其所拥有的背景决定; 过程公平:竞争的规则对于社会成员来说应该是同一的、一视同仁的,所有的人都遵循同一规则对与经济活动; 公平感:人们对公平的判断和感受 分配公平感:指的是人们对组织中资源或奖励的分配,尤其是涉及自身利益的分配是否公正合理的个人判断和感受。分配公平感是主观的,它取决于当事人的价值观、个性、需要、动机等因素。 结果的公平≠平等或均等,后者指的是收入分配的量的一致性,而前者带有价值判断,指的是在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基础上的各人贡献与其收入的一致性。

社会保障 案例分析

第1章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 某市外商投资企业以本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为理由,拒绝参加企业的基本社会保险。问外方老板的做法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 不对。 (2) 城镇企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就是政府立法规定的,立法范围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就是应参保企业的义务,就是其职工应享有的权利,因此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社会保险。 案例分析2: 某企业以经济效益不好以及留住人才为由,只为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缴纳了社会保险费,问该企业的做法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不正确。 (2)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所有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只为部分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违背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 第2章案例分析 在云南弥勒县城里有这样一件事:一位有着12个子女的妇女(其中8人为亲生、4人为继子女),因为中风卧床不能动弹,但12个子女却没有一人前来服侍卧床不起的她。钱兰英老人的子女中,有的就是身价过百万的村里富人,有的就是温保有余的小康人士,也有的经济条件十分普通,说起因何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她们都有自己的理由。 大儿子:有能力,但她已经不就是我们家的人了。二儿子:经济条件差,有心无力。 三儿子:大哥不养我也不养。七女儿:养老人主要靠哥哥。 继子:她对我们没有养育之恩。 请您说说她们的理由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脚不? 案例分析: 亲生子女都有赡养义务,至于说子女中有的经济条件好一点,有的差一点,在赡养义务进行时可以根据经济情况来履行。但这不表示条件差的就可以不履行这个义务。 第3章案例分析 某企业就是一家私营企业,于2001年建成投产,招收的均就是30岁左右的年轻劳动力。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该企业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但该私营企业主以本企业没有退休职工为由,只答应承担与本企业员工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拒绝缴纳社会统筹的其她社会保险支出。请问:该企业老板的做法就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 分析要点: (1)该企业老板的做法就是错误的。 (2)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实现社会统筹的原则,也即全社会各类企业按照相同的资金筹集原则,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基金。 (3)企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中,一部分划入本企业职工的帐户,另一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在不同的地区包括不同企业之间统筹。因此仅为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违背了社会互助的原则,不利于社会统筹。 第4章案例分析 案例1: 某企业领导社会保险意识差,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工作仍拒不缴费。为处罚该企业,社保经办机构采用了停发该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做法。请问这样的处理就是否妥当? 分析要点: 1不妥当。 2国务院明确规定“要严格实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也就就是说缴费与养老金支付就是不能挂钩的。 3按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办法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为在职职工缴费与退休人员毫无关系。如果不缴费就不拨付养老金等于拿退休人员做人质就是错误的。 案例2: 某地政府在于2000春节期间为了体现党与政府对困难企业职工的关怀,要求劳动保障部门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拨20万元用于慰问职工。请问该地政府的要求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该地政府的要求就是不正确的。 2、这一要求违反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暂行规定》中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要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的规定。 第5章案例分析 案例1: 某外商独资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毕业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当时,在谈到工资待遇时,公司说:“董事会给您定的工资为1、2万元。不过,我们就是一家外资公司,之所以工资定得这么高,就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再没有其她福利待遇了。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听了这话,赵博士心里盘算开了:“这个公司给我的工资的确就是够多的,可就就是将来万一得了什么大病,或者老了怎么办呢?”但她转念又一想:“我刚30多岁,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大病,至于养老问题,现在考虑还为时过早。倒不如趁年轻多挣些钱,实惠。”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中拿出1000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这样一来,她在这家公司工作,也觉得很踏实多了。几个月后,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提出公司未给她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她认为,这就是侵犯她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公司认为不为您缴纳养老保险,就是事先跟您讲好的。您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达成,您现在无权反悔。再说,您不就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不?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题1

案例分析题 1、消费者徐某,于2000年3月5日在某商场以2000元价格购买彩电一台,双方约定包修期为三年。2003年3月1日,由于该电视不能正常使用,徐某将电视机交由该商场修理,至2003年4月8日仍未修复。徐某要求退货,商场以保证能修复为由未能同意退货,至2003年6月10日商场将彩电修复,并将彩电送到徐某家中,徐某拒收,仍要求退货,商场要求徐某交纳500元折旧费后才能退货。问⑴徐某的行为有哪些不妥;⑵徐某的退货要求是否正当?如正当,商场应如何退货?请说明理由。 答:(1)徐某在4月8日要求商场退货,其要求无法律依据。根据《实施<消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未在三十日内修复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2)徐某在6月10日提出的退货要求是正当的,根据《实施<消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未在九十日内修复的,应当根据消费者要求,负责退货,一次性将2000元货款退清,不得收取折旧费。 2、某工商所在巡查中查获陈某无照开设理发店,因无照经营时间短,该工商所决定免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告诫一次,并在《行政告诫书》上载明:一、警告;二、限于收到本告诫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营业执照。 问:该所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答:该所的做法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告诫试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该《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告诫文书中不得含有行政处罚内容,而"警告"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3、某鼎立工具有限公司生产"鼎立"牌电动工具,于1996年5月8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1997年3月5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同年4月1日,公司在电动工具产品上标"鼎立襖plain""牌,6月10日被工商局查获作了处罚。 问:(一)该公司使用"鼎立襖plain"商标是否合法?为什么? (二)该行为属什么性质? 答:(一)不合法,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不等于可核准注册的商标。 (二)属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4、王某系A市人,5月8日出差到B市,在B市某市场购买到某品牌衣服一件,5月15日回到A市,发现该衣服有假冒嫌疑,遂于同日书面向A市工商局提起申诉。 问:⑴A市工商局是否有管辖权?说明理由 ⑵A市工商局按程序该如何处理? 答:(1)A市工商局无管辖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因商场在B市,应由B市工商局管辖。 (2)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十六条规定,A 市工商局应在5日内书面通知王某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其向B市工商局申诉 5、西洋印刷厂以前一直使用“天仙”商标,从2003年5月起擅自在自己生产的扑克上使用江苏某扑克牌厂的“大哥大”注册商标,现场查获印有“大哥大”商标的扑克牌5000付及模具一套,问该厂的行为属什么性质,该如何处理? 答: (一)、该厂的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立即停止使用"大哥大"商标;没收并销毁印有"大哥大"商标的扑克牌5000付及

社会保险案例分析(1)演示教学

案例简介: 某外商独资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毕业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当时,在谈到工资待遇时,公司说:“董事会给你定的工资为1.2万元。不过,我们是一家外资公司,之所以工资定得这么高,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再没有其他福利待遇了。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听了这话,赵博士心里盘算开了:“这个公司给我的工资的确是够多的,可就是将来万一得了什么大病,或者老了怎么办呢?”但他转念又一想:“我刚30多岁,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大病,至于养老问题,现在考虑还为时过早。倒不如趁年轻多挣些钱,实惠。”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中拿出1000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这样一来,他在这家公司工作,也觉得很踏实多了。几个月后,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提出公司未给他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他认为,这是侵犯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公司认为不为你缴纳养老保险,是事先跟你讲好的。你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达成,你现在无权反悔。再说,你不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吗?(向日葵保险网) 案例分析: 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劳动法规定的社会保险,不同于保险公司的金融保险,主要区别在于:1、前者是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但后者却不是;2、前者是强制性的,即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而后者是自愿性的,即是否参加,完全凭企业或劳动者自愿。所以,赵博士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养老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说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光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它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务。 因此,该外商公司以高薪来取代职工的养老保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它不光应该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还应该同时缴纳失业、大病医疗等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 案例简介 近日从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辽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011年被借支76.8 亿元,比2010年的63.5亿元增加13亿元,已占到前一年积累额的1/10。 可以想见的是,这一措施实非得已。事实上,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最早范本的辽宁来说,沉重的历史包袱和日趋严峻的老龄化趋势正对制度的持续性形成挑战。2001年起,国务院确定辽宁作为全国第一个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省份,在13个省市开展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在计划经济时期聚集了大量城镇人口,辽宁目前不仅退休职工人数占到全国的1/10,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模拟题1 一名词解释 贫困:贫困是一个历史的、社会的范畴,所包含的内容和标准是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变化的,包含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是指维持生存的最低要求的需求品缺乏;相对贫困是建立在将贫困者的生活水平与其他社会成员的低生活水平对比之上的,是指比社会成员平均生活水平低的生活状态。 社会保障管理: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政策、以及实现社会保障任务、目标的行政过程。包括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社会保障对象管理、社会保障机构管理。 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指对老年人物质生活的需要、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精神生活的慰藉,完全依靠家庭成员来满足。 社会保障水平: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通常由社会保障水平指标来衡量,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指标。 二简单题 1工商保险的原则是什么? (1)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即在劳动者负伤后,不管过失在谁,均可获得收入补偿,保障基本生活,不妨碍有关事故责任的行政追究。 (2)个人不缴费原则,劳动者个人不缴费,由雇主、社会保险机构负担补偿费用。(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通过法律向企业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互助互济,分担风险,缓解企业、行业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所产生的负担。 (4)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受到损害,企业理应对这种

损害给与经济补偿,使受伤害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同时,也应该采取各项措施,减少或消灭事故。 (5)区别因公和非因公的原则,职业伤害与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艺流程等有直接关系,因而医治、康复、伤残补偿、死亡抚恤待遇等,均比其他社会保险水平高,只要是因公受伤,待遇上不受年龄、性别、缴费年限的限制。 (6)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对因公而部分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及其家属在得到补偿时,工伤保险机构一次性支付补偿金,作为受伤害者或遗属精神上的安慰。此外对受伤者的遗属,根据人数,要支付长期抚恤金,直到其失去供养为止。 (7)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由专门的鉴定机构和人员,对受职业伤害的程度进行确定,区别不同伤残和职业病状况,给与不同的待遇。 2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哪些主要成绩? (1)改革传统的现收现付制为部分基金积累制,建立新的资金运行方式; (2)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3)扩大养老保险金的来源,实行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办法; (4)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社会覆盖面,对城镇大多数劳动者实行养老保险; (5)建立养老基金增值的机制; (6)建立退休金与社会经济发展挂钩和退休人员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新机制; (7)由单位管理转为社会化管理; 3失业保险制度从结构上看包括哪几部分内容? (1)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社会保障概论》期末考试及答案

《社会保障概论》 期末考试试卷 考生注意:1.本试卷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90分钟。 3.卷面整洁,字迹工整。 4.填写内容不得超出密封线。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1.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社会的主要劳动形式是( ) A.体力劳动 B.脑力劳动 C.简单劳动 D.复杂劳动 2.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社会劳动的主要形式是( ) A.简单劳动 B.复杂劳动 C.个体劳动 D.共同劳动 3.在劳动力市场体系中,劳动力市场运行的 反馈系统是( ) 的主要方向是发展( ) A.第一产业 B.第二产业 C.第三产业 D.第四产业 6.目前,我国城乡结构调整的突破口是( )

A.发展第三产业 B.扶持中小企业 C.鼓励非正规就业 D.加速城镇化 7.劳动者在一定生产技术条件和合理组织劳动的基础上,完成某项工作消耗劳动量的标准,称为() A.劳动定额 B.工时定额 C.产量定额 D.人员定额 8.在每一专业或者工种内部按照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高低进行的分工,称为() A.职能分工 B.专业分工 C.技术分工 D.社会分工 9.在劳动分工与协作中起着双重的量的规定性作用的是() A.劳动定额 B.劳动定员 C.劳动定时 D.劳动定岗 10.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建立的等级工资制,基本上属于() A.绩效工资制度 B.能力工资制度 C.资历工资制度 D.岗位工资制度 11.通常在企业管理中制定合理的工资制度和政策,并进行有效实施的活动称为() A.工资管理 B.工资理论 C.工资制度 D.工资级差 12.在我国,工资总额的统计时间一般以() A.日为单位 B.月为单位 C.季为单位 D.年为单位 13.劳动关系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 A.劳动法律关系 B.劳动经济关系 C.劳动生产关系 D.劳动工资关系 14.劳动合同以合同期限为标准进行分类,一般可分为() A.1类 B.2类 C.3类 D.4类 15.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一般不超过() A.4个月 B.5个月 C.6个月 D.7个月 16.社会保障是保障公民的()

实务案例分析题1

为了帮助考生复习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中物业管理实务这门学科,此处特地整理编辑2011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实务模拟试题,希望可以对参加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的各位同学有所帮助! 鸿奇-夏 【案例一、】 某日,某高层楼宇32楼B 室的业主向管理部门报上一份装修申报登记表,申报在阳台装一台太阳能热水器,物业管理单位装修管理人员在接到申报后拟予以同意。上级主管在审核相关资料时发现安装地点不明确,于是要求装修管理人员去现场核实,发现该户申报的安装位置实为共用屋面,而非业主自用部分。 问:1.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中存在什么问题? 2. 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中应如何改进? 【分析】此案例中反映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业主填写《装修申报登记表》等资料过于简单,以至于无法确认业主安装设备的具体位置; 二是装修管理人员又未到现场核实而盲目同意。 因此,物业装修管理中,应从以下方面改进: 首先是业主申报装修时,物业管理人员应辅导业主认真填写《装修申报登记表》,详细说明装修地点、内容等情况。 其次,在物业装修情况不明,或语言表达不清时,物业管理人员应到现场核实,不可盲目接受业主装修申报。 第三,应对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加强培训和约束,强化装修管理责任意识,同时检查物业装修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改进。 【案例 二、】物业管理人员在巡视时发现有未佩带标识(工牌)施工人员在小区进行装修作业。经询问,称其未来得及办理相关手续。 问:你认为物业公司应如何处理此类案例? 【分析】未办理相关手续进入物业区域施工属明显的违规行为,要立即检查装修申报、出入口和装修管理等环节。同时,要求未办理装修人员入场手续的立即补办,否则拒绝相关人员入场。 【案例三、 103 】巡视人员发现某栋高层顶楼有较大量钢材料堆放,经了解得知业主准备利用坡顶加设钢结构阁楼。巡视人员当即告诉业主此项装修工程应委托设计单位出设计图, U n R e g i s t e r e d

社会保障学案例题汇编130602

案例分析题汇编 案例一:单位不缴费我该怎么办? 张某2003年8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成了一名失业者。不久,经朋友介绍到本市某单位开通勤车,但由于张某是失业者,单位不愿意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张某被一个“协保”人员替代了。去年5月在一位热心朋友的引荐下,张某到一家私企开车,可老板还是不为张某缴社会保险费,张某感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把参加社会保险的事提了出来,老板要张某自己到外面找地方缴。张某今年年龄也不小了,怕丢失现在的工作,想暂时不提缴费的事了,等以后离开单位后再说,到时让他们一起“补”。可张某心里没底,这样做有问题吗? 分析提纲: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特征,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本案例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私企老板让张某自己解决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这不仅对张某构成了侵权,同时也是一种违法的用工行为。 第二,本市也没有专门接受职工挂靠、帮助用人单位规避履行缴费义务的机构。 第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劳动者随时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举报,来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包括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 案例二:不签合同就可不缴社会保险费吗? 去年6月张某被本市某公司招用。进入公司后,他们说要对张某的能力进行摸底,提出试用六个月,满意后再签合同。由于张某比较喜欢这项工作,再说他对自己的能力也比较自信,所以也就同意了。然而,半年过去后,张某却等到了公司辞退通知。为此,张某据理力争,但无济于事。张某让公司为他办理退工手续,公司说试用期没有用工手续。张某问在六个月期间公司为他缴过社会保险费吗?公司嘲笑张某不懂法,没签过劳动合同还缴什么社会保险费?该公司这样做是对的吗? 分析提纲: 可以肯定的是,企业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他们已经违反了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了。 第一,企业用工首先要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依照《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相关规定与职工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与职工约定的试用期也应按规定执行。 第二,如果仅约定试用期,该试用期视作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用工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并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用人单位只要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除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外,还具有为职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不履行缴费义务,是一种违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题汇编.(一)bdoc[1]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题汇编(一) 1、案例一:单位不缴费我该怎么办? 张某2003年8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成了一名失业者。不久,经朋友介绍到本市某单位开通勤车,但由于张某是失业者,单位不愿意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张某被一个“协保”人员替代了。去年5月在一位热心朋友的引荐下,张某到一家私企开车,可老板还是不为张某缴社会保险费,张某感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把参加社会保险的事提了出来,老板要张某自己到外面找地方缴。张某今年年龄也不小了,怕丢失现在的工作,想暂时不提缴费的事了,等以后离开单位后再说,到时让他们一起“补”。可张某心里没底,这样做有问题吗? 分析提纲: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特征,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本案例中:第一,私企老板让张某自己解决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这不仅对张某构成了侵权,同时也是一种违法的用工行为。第二,本市也没有专门接受职工挂靠、帮助用人单位规避履行缴费义务的机构。第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劳动者随时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举报,来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包括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 2、案例二:不签合同就可不缴社会保险费吗? 去年6月张某被本市某公司招用。进入公司后,他们说要对张某的能力进行摸底,提出试用六个月,满意后再签合同。由于张某比较喜欢这项工作,再说他对自己的能力也比较自信,所以也就同意了。然而,半年过去后,张某却等到了公司辞退通知。为此,张某据理力争,但无济于事。张某让公司为他办理退工手续,公司说试用期没有用工手续。张某问在六个月期间公司为他缴过社会保险费吗?公司嘲笑张某不懂法,没签过劳动合同还缴什么社会保险费?该公司这样做是对的吗? 分析提纲:可以肯定的是,企业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他们已经违反了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了。第一,企业用工首先要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依照《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相关规定与职工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与职工约定的试用期也应按规定执行。第二,如果仅约定试用期,该试用期视作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用工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并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三,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四,用人单位只要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除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外,还具有为职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不履行缴费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 3、案例三:不缴社会保险费的劳动合同 2008年4月,刘某等四人应聘到某公司,公司在待遇方面提出如果职工坚持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的话,从职工工资中每月扣除300元。刘某等觉得还是多拿点工资好,至于办不办社会保险,也没什么关系。于是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规定每月工资200O元,对社会保险事宜公司不予负责。2009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在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没有

案例分析题(1)

?案例1 ?2000年下半年,由某地三九物流公司和英和物流公司找到某第三方物流公司,请该公司作为他们的“二级代理商”为其代办某化工有限公司的铁路、公路运输等物流业务。获此信息后,该公司认为此项目本公司就能胜任,不应坐失良机,应抓紧时间去投标。于是该公司立即起草自荐信函,并通过邮政寄发给某化工有限公司,希望能直接为他们提供物流服务。然而此时,该化工有限公司的物流代理招标工作已进入了第三轮。早在第一轮招标时就有13家国内外物流管理和物流实体公司参与竞标,其中有9家进入第二轮竞标;第二轮以后只剩4家企业闯入第三轮。上述的英和公司则幸运过关,进入第三轮。英和公司为了取得此轮竞标的胜利,才找到该公司作为其合作伙伴。 ?作为物流实力雄厚并拥有丰富物流实践经验的第三方物流公司,虽然做出了迅速反映,及时地起草了自荐信函,但最终还是失去了这次机会。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分析此公司竞标失败的原因; ?2)如何才能避免上述情况的再次发生。 参考1: 1)信息系统缺失; 2)信息流的滞后; 3)决策层的判断失误; 2、 ?1)信息系统的改善; 2)信息流的管理; 3)信息在物流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案例2 ?2001年3月25日某百货公司通过海尔网站的电子商务平台下达了55台商用定单,定单5000571。海尔物流采购部门、生产制造部门同时接到定单信息。在计算机系统上显示出商用空调事业部的缺料情况;采购部门向压缩机供应商发布网上定单;配送部门(根据配送单)四小时送料到工位。 ?3月30日海尔完成了55台商用空调的生产,并在当天配送给用户。海尔完成客户定制定单只用了5天。 ?请分析: ?(1)海尔企业内部物流的一体化运作情况; ?(2)分析海尔物流与社会物流的关系。 ?参考答案(1): 1、基于信息系统(MRP)的系统管理分析 2、总结厂内的物流流程; 3、向JIT的管理发展的建议——看板管理的应用; (2) 1、解释社会物流的定义 2、海尔物流的价值和评价 3、海尔物流对社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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