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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表62 基面或施工缝处理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1 土基基面符合设计要求,且已通过验槽观察,查阅验槽签证全仓

2 施工缝

表面洁净,无乳皮,无积水,无积渣杂

物;成毛面,微露粗骨料

观察全仓

一般项目

1 基面高程

有混凝土垫层:±20 mm;

无混凝土垫层:-20 mm~0 mm

水准仪每块或每100m2 测4点2 地下水位低于基面500 mm 观察全仓

注:依据SL 27、SL 632;参照DL/T 5144。

8.1.4.2 模板安装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见表63。

表63 模板安装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

主控项目1 稳定性、刚度和强度符合模板设计要求检查,复核全数

2 承重模板底面高程0 mm~5 mm 水准仪每支承点

3

底板长度、宽度±5 mm 钢卷尺每构筑物测4点

底板对角线±10 mm 钢卷尺每构筑物测2点

柱梁、墩墙、流(廊)道

的长度、宽度

-5 mm~+4 mm 钢卷尺每构筑物测4点4

线

底板、梁、板10 mm 全站仪每构筑物测2点

墩墙、柱、流(廊)道 5 mm 全站仪每构筑物测2点5

墩墙

高度≤5 m:6 mm;

高度>5 m:8 mm

线锤或测斜仪每100 m2测4点门槽<0.1%H,且<5 mm 线锤或测斜仪每侧1组测3点

一般项目

1

外露表面 2 mm 2 m靠尺或拉线每100 m2测4点

隐蔽内面 5 mm 2 m靠尺或拉线每100 m2测4点2

外露表面

木模:3 mm;

钢模:2 mm

2 m靠尺与塞尺每100 m2测4点

隐蔽内面 5 mm 2 m靠尺与塞尺每100 m2测4点3 板面缝隙 2 mm 钢卷尺每100 m2测4点4

中心线位置 5 mm 钢卷尺全数

截面尺寸0 mm~10 mm 钢卷尺全数

5 搁置装配式构件的支承面高程-5 mm~+2 mm 水准仪每支承面测2点

6 脱模剂涂刷

脱模剂质量符合要求,

涂刷均匀,无明显色差

观察,查阅产品合格证全数

7 模板表面表面光洁,无污物观察全数

注1:依据SL 27、SL 234、SL 632;参照DL/T 5110。

注2:H为门槽高度。

注3:外露表面、隐蔽内面系指相应模板的混凝土结构物表面最终所处的位置。

8.1.4.3 钢筋制作与安装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见表64。

表64 钢筋制作与安装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1 钢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试验按规范要求

2 钢筋接头力学性能符合规范要求查阅试验报告

焊接300个接头取样1组,机

械连接500个接头取样1组3 钢筋保护层厚度

0 mm~10 mm,且不大于1/4

设计钢筋保护层厚度

钢卷尺每部位钢筋数量的10%

4 钢筋保护层垫块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查每批次测1组

5 钢筋连接外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见表65

一般项目

1 受力钢筋长度±10 mm 钢卷尺每部位测5点

2 箍筋各部位长度±5 mm 钢卷尺每部位测5点

3 钢筋安装位置(长度方向)±50%设计保护层厚度钢卷尺每部位测5点

4 钢筋弯起点位置±20 mm 钢卷尺每部位测5点

5 同排箍筋、构造筋间距±10%设计间距钢卷尺每部位测5点

6 同排受力钢筋间距

柱、梁:±0.5d;

板、墙:±0.1倍设计间距

钢卷尺每部位测5点7 双排钢筋排间距±10%设计排距

钢卷尺,连续

测3档取大值

每部位测5点注1:依据SL 632;参照DL/T 5169。

注2:d为钢筋直径。

8.1.4.4 钢筋连接外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见表65。

表65 钢筋连接外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序号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

1 点

接头和焊缝外观

无裂缝、脱焊、漏焊,表面平顺,无明显

咬边、凹陷、气孔,钢筋无明显烧伤

观察

每项各测

10%,且不少

于10点帮条对焊接头中心纵向偏移差≤0.5d钢卷尺

接头处钢筋轴线弯曲≤4°角尺

焊缝长度-0.5d 钢卷尺

焊缝高度-0.05d 卡尺

焊缝宽度-0.1d 卡尺

焊缝表面气孔夹渣在2d长度上≤2个,夹渣的直径≤3 mm钢卷尺

焊缝咬边深度≤0.05d,且≤1 mm 卡尺

2 对

接头和焊缝外观

无裂缝、脱焊、漏焊,表面平顺,无明显

咬边、凹陷、气孔,钢筋无明显烧伤

观察

每项各测

10%,且不少

于10点焊接接头根部未焊透深度

φ25 mm~40 mm钢筋:≤0.15d;

φ40 mm~70 mm钢筋:≤0.1d

卡尺

接头处钢筋中心线位移0.1d,且≤2 mm钢卷尺

表65 钢筋连接外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续)

序号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

3 绑

缺扣、松扣≤20%,且不集中观察

每项各测

10%,且不

少于10点弯钩朝向正确,符合设计要求观察

搭接长度-5%设计值钢卷尺

4

带肋钢筋冷

挤压连接

压痕处套筒外形

尺寸

挤压后套筒长度为原长度的 1.1倍~1.15

倍,或压痕处套筒的外径波动范围为原套筒

外径的0.8倍~0.9倍

钢卷尺

每项各测

10%,且不

少于10点挤压道次符合型式检验结果观察

接头弯折≤4°角尺

裂缝挤压后肉眼观察无裂缝观察

直(锥)螺纹

连接

丝头外观质量保护良好,无锈蚀和油污,牙形饱满光滑观察

每项各测

10%,且不

少于10点套头外观质量无裂纹或其他肉眼可见缺陷观察

外露丝扣无1扣以上完整丝扣外露观察

螺纹匹配

丝头螺纹与套筒螺纹符合连接要求,螺纹结

合紧密,无明显松动,处理方法适当

观察

注1:依据SL 632;参照DL/T 5169。

注2:d为钢筋直径。

8.1.4.5 止水片(带)及伸缩缝制作与安装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见表66。

表66 止水片(带)及伸缩缝制作与安装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

主控项目1 止水片(带)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检查,试验每批次取样1组

2 止水片(带)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母材强度的75% 试验

接头测5%,且

不少于1组

3 止水片(带)外观

表面平整,无浮皮、锈污、油渍、砂眼、

钉孔、裂纹等

观察全数

4 搭接长度

紫铜止水片:≥20 mm;

橡胶、PVC止水带:≥100 mm

钢卷尺每个连接处

5 止水片尺寸宽:±5 mm;高:±2 mm;长:±20 mm 钢卷尺

测30%,且不少

于3根

一般项目

1 止水安装位置±5 mm,插入深度符合设计要求钢卷尺每5 m测1点

2 伸缩缝缝面无外露铁件,缝面平整、垂直,伸缩有效观察全数

3

沥青止水

井柱安装

混凝土井柱

外侧打毛;安装位置准确、牢固,上下层

衔接良好,沥青充填密实

检查全数

其他井柱

与混凝土结合良好,安装位置准确、牢固,

上下层衔接良好;沥青填塞密实

检查全数

4 涂敷沥青料

涂刷均匀平整,与混凝土粘接紧密,无气

泡及隆起现象

观察全数

5 填充材料

铺设平整、牢固,搭接紧密,厚度均匀;

油毡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值的85%;泡沫

塑料板等填缝板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试验每缝测2点注:依据SL 632;参照DL/T 5144。

8.1.4.6 混凝土浇筑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见表67。

表67 混凝土浇筑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

主控项目1 原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检查,试验按规范要求

2 平仓分层

符合设计要求或厚度不大于振捣棒有效长度

的90%,铺设均匀,无骨料集中现象

观察,测量全数

3 混凝土振捣无漏振、欠振、过振,振捣器插入下层50 mm 观察全数

一般项目

1 原材料称量

水、水泥、掺合料、外加剂:±1%;

砂、碎石:±2%

称量每班测2次

2 拌和时间符合规范要求计时器每4小时测1次

3 坍落度

设计值<40 mm:±10 mm;

设计值40 mm ~100 mm:±20 mm;

设计值>100 mm:±30 mm

坍落度筒每4小时测2次

4 新老混凝土结合面

凿毛并清除干净,水平缝均匀铺1层厚度为

20 mm~30 mm水泥砂浆或富砂浆混凝土,

无漏铺;垂直面刷水泥净浆

观察全数

5 积水和泌水无外部水流入,泌水排除及时观察全数

6 铺筑间歇时间符合要求,无初凝现象检查全数

7 埋设件与模板保护保护良好,符合设计要求观察全数

8 含气量(有抗冻要求时)±0.5% 试验每4小时测2次

9 入仓温度(有温控要求时)符合设计要求温度计每4小时测2次

10 混凝土养护

脱模时间、连续养护时间和养护方式符合规

范或设计要求

观察全数

11 混凝土表面保护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观察全数

注:依据SL 632;参照DL/T 5144。

8.1.4.7 现浇混凝土底板外形尺寸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见表68。

表68 现浇混凝土底板外形尺寸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

主控项目1 轴线15 mm 全站仪测2点

2 长度±20 mm 钢卷尺测2点

3 宽度±20 mm 钢卷尺测2点

一般项目

1 顶面高程±10 mm 水准仪测4点

2 平整度 5 mm 2 m靠尺与塞尺测4点8.1.4.8 现浇混凝土墩墙外形尺寸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见表69。

表69 现浇混凝土墩墙外形尺寸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

主控项目1 墩墙轴线10 mm 全站仪每构件测2点

2 闸门槽轴线 5 mm 全站仪每构件测2点

3 墩墙长度±20 mm 钢卷尺每构件测2点

4 墩墙厚度±10 mm 钢卷尺每构件测2点

5 墩墙垂直度0.25%H,且≤15 mm 线锤或测斜仪每构件测2点

6 闸门槽垂直度0.1%H,且≤10 mm 线锤或测斜仪每侧测3点

一般项目

1 顶面高程±20 mm 水准仪每构件测3点

2 墩墙平整度

3 mm 2 m靠尺与塞尺每构件测4点注:H为墩墙、闸门槽高度。

8.1.4.9 现浇混凝土排架与梁板柱构件外形尺寸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见表70。

表70 现浇混凝土排架与梁板柱构件外形尺寸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

主控项目1 轴线

柱、排架 5 mm 全站仪每构件测2点

板、梁8 mm 全站仪每构件测2点2 断面尺寸

宽度(厚度)±10 mm 钢卷尺上中下各测1处

高度±5 mm 钢卷尺左中右各测1处3 长度±10 mm 钢卷尺每构件测2点

一般项目

1 垂直度

高度5 m以下10 mm 线锤或测斜仪每构件测1点

高度5 m 以上15 mm 线锤或测斜仪每构件测1点

2 顶面高程

柱、排架±20 mm 水准仪每构件测2点

梁、板±10 mm 水准仪每构件测2点注:依据SL 27、SL 234、SL 632。

表73 现浇混凝土护坡外形尺寸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

主控项目1 厚度-5 mm,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值钻芯,钢直尺每块测2点

2 护坡顶高程±30 mm 水准仪沿长度方向10 m~20 m测1点

一般项目

1 护坡底高程±30 mm 水准仪沿长度方向10 m~20 m测1点

2 表面平整度8 mm 2 m靠尺与塞尺每块测2点

3 坡度1:(1±2%) n 全站仪每块测2处

注1:依据SL 634。

注2:1: n为设计坡度。

8.1.4.13 现浇混凝土护坦(护底)外形尺寸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见表74。

表74 现浇混凝土护坦(护底)外形尺寸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

主控项目1 长度±30 mm 钢卷尺每块测2点

2 宽度±30 mm 钢卷尺每块测2点

3 厚度-5 mm~+20 mm 钻芯,钢直尺每块测2点

一般项目

1 高程±30 mm 水准仪每块测2点

2 表面平整度 5 mm 2 m靠尺与塞尺每块测2点

3 坡度1:(1±2%) n 全站仪每块测2处

注1:依据SL 634。

注2:1: n为设计坡度。

表76 现浇混凝土格埂外形尺寸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

主控项目1 轴线15 mm 全站仪每道测2点

2 高度-10 mm 测量每道测2点

一般项目

1 高程±30 mm 水准仪每道测2点

2 坡度1:(1±2%) n 全站仪每道测2点

3 宽度±10 mm 钢卷尺每道测4点

注1:依据SL 634。

注2:1: n为设计坡度。

8.1.4.16 混凝土外观质量工序质量检验项目与标准见表77。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外观质量工序评定为合格等级;检验项目全部优良,外观质量工序评定为优良等级。

表77 混凝土外观质量工序检验项目与标准

项次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检验数量合格优良

一般项目1 观感色泽基本均匀,表面基本无附着物色泽均匀,表面清洁观察全数

2 露筋

无主筋外露,其他个别微露钢筋已

按要求处理

无露筋观察全数

3 缺损已按要求处理重要部位无缺损观察全数

4 表面浅层裂缝

存在缝宽超过SL 191允许值的浅

层裂缝;裂缝经处理符合要求

无缝宽超过SL 191允许值的浅

层裂缝;裂缝经处理符合要求

检测全数

5 麻面少量麻面,累计面积≤0.5% 极少量麻面,累计面积≤0.25%观察,测量全数

6 蜂窝

轻微、少量、不连续,每处面积≤0.1

m2,已处理

无蜂窝观察,测量全数

7 孔洞单个面积≤0.01 m2,已处理无孔洞观察,测量全数

8 错台、跑模

重要部位无,其他部位轻微;已处

无错台、跑模观察,测量全数9

对拉杆件、对

销螺栓孔

按规范要求截除和封堵

按规范要求截除和封堵,表面

光滑平整、不窨潮

观察全数注1:依据SL 191、SL 632。

注2:浅层裂缝指深度不大于钢筋保护层厚度的表面裂缝。

(完整版)检验方法验证标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目的:建立检验方法验证标准操作规程,规范验证操作。 适用范围:所有检验方法的验证。 责任者: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 程序: 1、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 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包括方案的起草及审批,检测仪器的确认.适用性验证(包括准确度试验、精密度测定.线性范围试验、专属性试验等)和结果评价及批准四个欠的方面。它的基本内容可以用下图表示。 2、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步骤 首先是制定验证方案,然后对大型精密仪器进行确认,最关键的一步是检验方法的适用性试验,最后是检验方法评价及批准。 2.1验证方案的制定 检验方法的验证方案通常由质量验证小组提出。根据产品的工艺条件、原辅料化学结构、中间体、分解产物查阅有关资料,提出规格标准,确定检查项目,规定杂质限度,即为质量标准草案。根据质量标准草案确定检查和试验范围,对检验方法拟定具体操作步骤,最后经有关标题检验方法验证标准操作规程共7页第1页 制定人颁发部门GMP办公室编号: SOP--F—004 分发部门质量验证小组、质量保证部新订√替代 审核人批准人生效日期年月日

人员审批方可实施。 2.2大型精密仪器的确认 分析测试中所用的检测仪器一般可分为三类 (1)普通仪器:崩解仪,折光仪、分析天平、酸度计、溶点测定仪、电导仪等: (2)较精密仪器:旋光仪、永停滴定仪、费休氏水分测定仪、自动滴定仪、药物溶出度仪、可 共7页第2页见分光光度计、电泳仪等; (3)大型精密仪器: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薄层扫描仪等。 为了保证分析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检测仪器在投入正式使用之前都应进行确认。检测仪器的确认是检验方法验证的基础,应在其它验证试验开始之前首先完成。检测仪器确认工作内容应根据仪器类型。技术性能而定,通常包括:安装确认、校正、适用性预试验和再确认。2.2.1安装确认 同工艺验证中机械设备一样,仪器安装确认的土要内容包括如下各点: (1)要登记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厂商的编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名称,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设备登记号及安装地点; (2)收集汇编和翻译仪器使用说明书和维修保养手册; (3)检查并记录所验收的仪器是否符合厂方规定的规格标准: (4)检查并确保有该仪器的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和备件清单: (5)检查安装是否恰当,气、电及管路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6)制定仪器标准操作规程(SOP)和维修保养制度,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 (7)制定清洗规程;. (8)明确仪器设备技术资抖(图纸,手册,备件清单、各种指南及该机器设备有关的其它文件)的专管人员及存放地点。 除上面提到的内容外,在安装确认方案中对仪器的性能用途应有一概述并记录维修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号、银行帐号等,以利于日后的维修保养活动,这对大型精密仪器尤为重要。对于仪器来说,安装确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功能试验。这项工作在安装结

通用质量检验标准

xxxxxx有限公司 通用质量检验标准(A版) 1. 目的' k. ?, X) ?- ?' ~( \ ? ? 在顾客未提出特别要求时,明确本公司生产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水平及检验标准,明确 原辅材料进货、产品储存运输应达到的质量水平。/ ^. S2 E q1 @( 2. 范围+ `4 V) o4 f6 G2 U/ ]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含生产工序委外加工)、储存和运输等过程 的质量控制,适用于顾客没有特别规定的产品生产质量控制与检验,适用于营业部门与顾 客沟通、进行业务洽谈时参考,适用于生产技术部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工序生产质量控制, 适用于生产技术部和品质部对工序产品或成品进行检验,适用于全质办和品质部对采购、 产品生产、储存和运输等过程进行巡查或抽检。* J$ C% g3 H* B q: w+ A 本标准不涉及公司生产设备及其所需的备件采购、备件委外加工。 3. 定义 质量标准——原辅材料进货和投入生产要求的质量项目、生产产品要求的质量项目、储存 和运输产品要求的质量项目、部门或车间工序人员工作过程的操作项目,应达到的水平。. A, K6 t( b! l! A 检验标准——质管人员、检验人员在进行原辅材料和产品质量判定时,在进行现场巡查或 抽查时,所依照的质量标准、有关的条款或数值。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指成品或半成品,在储存与交付阶段指进入成品仓库的成品。 半成品———指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加工后的工序产品,但成型加工工序后的产品除外。" A2 s, i9 H5 P; q 4. 引用文件7 V2 Q$ ?& R; a5 d

GB 13024-91 箱纸板GB 13023-91 瓦楞原纸 2 K% J+ @4 d+ q7 r" T QB 1011-91 单面涂布白板纸 ZBY 32024-90 白卡纸( v# ?7 f6 a6 c GB/T 10335-1995 铜版纸 GB 7705-1987 平版装潢印刷品GB/T17497-1988 柔性版装潢印刷品% a: c9 n4 J3 m) g( A GB/T 6544-1999 瓦楞纸板GB 6543-86 瓦楞纸箱 GB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及抽样表 GB/T 6545-1998 瓦楞纸板耐破强度的测定方法 GB/T 6546-1998 瓦楞纸板边压强度的测定方法 GB/T6547-1998 瓦楞纸板厚度的测定方法 GB/T 6548-1998 瓦楞纸板粘合强度的测定方法 3 g& h. R# `" w 5. 内容 5.1 原辅材料质量标准' ~3 \6 x% }/ V; L, N 5.1.1 原纸进货质量标准; w2 R4 p% j; u& }$ ?; K; m4 M a) 箱纸板——根据GB 13024-91 箱纸板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将箱纸板分为4级:高档箱纸板(一等)、普通箱纸板(二等)、普通箱纸板(三等)、挂面纸(四等)。进货检 验必检项目为定量、紧度、耐破指数、横向环压指数、水份,具体技术指标见表一。/ H' B/ g( r" F3 y' F c' \/ Z& z6 U b) 瓦楞原纸——根据GB 13023-91 瓦楞原纸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将瓦楞原纸分为3级:高强瓦楞纸(一等)、普通瓦楞纸纸(二等)、普通瓦楞纸纸(三等)。进货检验必检项 目为定量、紧度、横向环压指数、纵向裂断长、水份,具体技术指标见表二。

(完整版)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验收程序 1.完成一个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质量验收后,由项目部收齐质量验收记录,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报请咨询监理单位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2.完成一个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后,由项目部收齐质量控制资料,在咨询监理单位组织下指挥部有关人员参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由指挥部及时与桂林指挥部联系确定,桂林指挥部代表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对管段内的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公司酌情参加单位工程验收,或对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参加施工的相关项目部准备好相关资料。 2 检验批的验收规定 检验批的合格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要特别注意的是主控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其实测值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不允许超差;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对于一般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分为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个方面。 实物检查: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进场验收,是把好施工质量的第一关,参照验标不同专业明确的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 2.对施工过程中较为重要的如混凝土强度等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各专业验标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 3.对工程实体中以计数检验的项目是按各专业验收标准规定的

方案进行检查,并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判定。 资料检查:检查内容既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和其他质量证明文件,又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交接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各种检验、检测报告。 主控项目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材质、规格、数量等,如钢筋、水泥、电缆的质量,路基填料的质量,检查出厂合格证及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对重要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或试验,安装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结构的强度、刚度、耐久性、稳定性及系统的工作性能等,如混凝土的强度、路基压实质量等。 工程实体的关键几何尺寸,如涉及限界的结构外形、设备安装位置,以及有允许偏差但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值之内而不能超差的项目。 一般项目要求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但对于有允许偏差的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 分项工程的验收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检查核对检验批是否覆盖了分项工程范围、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是否齐全正确。 4 分部工程的验收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验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 1 - 检验标本的采集 一、标本的正确采集 标本采集必须符合 2个条件,即必须满足检测结果正确性的各项要求和检测结果必须 能真实地反映检验对象当前病情,避免干扰因素的存在。 二、标本的贮存 标本采集后尽快送至实验室,若不能及时送检,已采集的标本要按检验规定的贮存条 件,如室温、冰浴、温浴或防腐贮存,将标本直立置于稳定、干燥、避光、密闭的环境中, 避免振摇,以免标本遗洒或溶血影响检测结果。 三、标本的运送 必须保证运送后标本所分析的结果与刚采集标本后分析的结果一致。 四、标本的签收 临床工作人员从口才采集标本并将标本从临床运送到实验室及实验室人员接收临床标 本,均应按标准化要求进行,做到认真核对,包括标本来源、标本属

性、检查项目、标本采 集和运送是否合乎要求等,标本送出人员和标本接收人员都要做认真的记录并签字存档。 五、标本的处理 1、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及时正确地予以处理,否则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如果取血后未尽快转送或分离血清、血浆,血清与血块簪时间接触可发生变化。 3、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处理应注意事项: (1)、时间: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尽快予以分类和离心。①、促凝标本应尽早处理,可在采血5-15分钟后离心;②抗凝标本可采血后立即离心;③非抗凝(无促凝)标本采血30-60分钟后离心; ④抗凝全血标本(全血细胞分析、ESR等)不需要离心。 (2)、温度:一般标本为室温(最好是22-25℃)放置;冷藏标本(对温度依赖性分析物)应保持在2-8℃直到温度控制离心。 (3)、采血管放置:应管口(盖管塞)向上,保持垂直立位放置。(4)、采血管必须封口:管塞移去后会使血PH改变,影响检测结果,封口可以减少污染、蒸发、喷洒和溢出等。 六、分析前的可变因素 1、生物因素:可引起所检测物质在体内的变化,此种变化与检测方法无关,分为可变的和固定的生物因素。

项目部质量验收标准

山西金峰亳州修正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工程质量现场管理,提高职工对质量的重视,保证工程质量,特制订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二、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0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0年版)》 GB 50204-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1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各楼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记录、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及处理方法 三、质量验收标准 (一)地基与基础 1、土方工程施工,测量和校核平面位置(全站仪)、水平标高(水准仪)和边坡坡度(坡度尺)。

2、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应符合如下规定: 3、填方施工结束后,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mm )应符合下列要求: 4、基础验控制点(全站仪)和轴线(经纬仪) (二)主体结构 1、模板 (1)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查方法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验方法 校基 基坑 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50 +100 - 经纬仪、用钢 尺量 3 边坡 设计要求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 查 2 基地土性 设计要求 观察或土样分析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验方法 校基 基坑 基槽 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用2m 靠尺或水准仪

生产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生产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过程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以验证过程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适用于对产品实现过程检验和试验。 2 职责 2.1技检部负责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负责检验和试验的委托。 2.2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工作程序 3.1过程件的质量检验执行“三检制”的检验制度,即:操作者日常的自检、班组长对本组各工序的互检和下道工序对上到工序质量的互检、质量检验员的专检。 3.2专职检验员对批量加工零件实行首检,每班第一个零件在操作者自检合格后由专职检验员检查,合格后允许批量加工,并填写首检单,做好首检标识。加工过程中专职检验员须进行巡检,频次每班至少抽查3次,做好巡检记录。每道工序完工后,质量检验员按产品图样、标准、检验要求进行全检,如检验合格,由质量检验员做好合格产品的标识,操作者填写“工序检验单” 质量检验员签字认可。 3.3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由质量检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验证单”,并对不合格进行标识隔离。技检部负责组织生产、技术有关人员参与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 3.4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技检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对所委托单位的检验和试验能力、资质等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评价记录。 3.5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和试验而转入下道工序例外放行的,必须经技术负责人书面批准,例外放行产品要做好标识和记录以便追溯。 3.6产品在例外放行的同时,必须按规定进行正常的检验和试验,发现不合格应立即追回。 3.7每一次检验和试验,质检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地反映出被检产品实际状况。 3.8技检员应得到质检部主管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

一 生物安全制度 1、医务人员 1 每1-2年做体检一次 并接受乙肝疫苗接种。 2 每1—2年检查乙肝病毒抗原抗体水平 发现乙型肝炎者应进行隔离治疗。 3 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好工作服 不允许在实验室进食和吸烟。 4 检验人员在工作前后和被污染后 应用肥皂和流水清洗 必要时由消 毒液浸泡双手 每季度抽查检验人员的手 并做细菌培养一次。 2、环境消毒隔离 1 实验室应分为清洁区和操作区 清洁区要注意保护不受污染。操作有 气溶胶可能的标本应配置生物安全柜及其它防护设置 如紫外线灯 排气 扇等操作区的工作台及地面每日用消毒液擦拭一次 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每周大扫除一次。 2 采血室每日操作前用清水擦拭操作台一次 采血结束用消毒液擦拭操 作台、桌子和地面一次 紫外线每日照射消毒一次 每月空气细菌培 养一次 紫外线强度定期测定。并做记录。 3、各种检验标本的收集 送检必须用相应指定的容器留取 不得外溢污染。 4、静脉及末稍采血 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 静脉抽血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巾一带一消毒 所用止血带及纸垫每日消毒 末稍采血一人一片一管 杜绝交叉污染。 5、一次性医用器具包括采血针 注射器、尿杯、血红蛋白微量吸血吸管 应严格做好领发登记 注射器先浸泡消毒后由供应室一对一调换 统一处 理 其余一次性器具浸泡消毒后装入污物袋送焚烧炉焚烧。 6、检验人员在进行静脉抽血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 操作前必须洗手必须戴好帽子与口罩 操作台和手被污染时应用肥皂和流水认真洗手 必要 时用消毒液浸泡双手 酒精、碘酒瓶每周更换消毒两次。 7、凡是肝炎病人和透析病人的血液标本及疑有黄疸的血标本 都视为肝炎的污染标本 应贴上红色危险标记 放在规定区域内 引起警惕和防止扩大 污染面。 8、溢出试管外的血液 应立即用碘酒棉签擦拭干净 注意防止玻璃碎片刺伤手 并注意试管有无破裂。 9、当针头和碎玻璃刺伤手时,用流水冲洗,挤出血水,应立即用碘酒消毒局部。 10、实验室操作时应戴上手套。吸取标本 离心振荡等应严格按操作规程 防止自身和实验室受污染。 11、已检查标本与容器分别浸泡于施康1号消毒液(2000mg/L)中两小时后 标本倾弃 一次性容器送焚烧 重复使用的经清洗消毒和灭菌后再使用 均 要有记录。有毒化学试剂和放射性试剂使用后要经无害化处理 防止污染 环境。 12、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3、三级医院必须设置清洁区 污染区 操作有气溶胶可能的标本应配置生物安全柜及其它防护设置 如紫外线灯 排气扇等。

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4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4.0.1本标准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划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4.0.2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分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其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4.0.2.1合格: (l)保证项目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应符合本标准合格的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80%及以上的实测值应在本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实测值也应基本接近本标准的规定。 4.0.2.2优良: (l)保证项目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每项抽检处〈件〉的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合格的规定:每项抽检的处(件)中有60%及以上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应为优良项,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目数50%及以上,该基本项目应评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以上的实测值应在本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测值也应基本接近本标准的规定。 4.0.3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4.0.3.1合格: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全部合格。 4.0.3.2优良: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必须全部合格其中达到优良等级的分项工程数量不应少于50%,且主要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应为优良。 4.0.4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4.0.4.1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P2)应基本齐全完整: 〈3〉单位工程总体检验压力试验、气密试验、仪表单校、联校试运转等)结果必须合格。 4.0.4.2优良: (1) 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等级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以上为优良: (2) 质量保证资料(P2)应齐全完整; (3) 单位工程总体检验(高低压实验、变电所受、送电及电动机联动试运转等)结果必须合格。 4.0.5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本标准的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按以下规定评定质量等级: 4.0. 5.1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等级。 4.0. 5.2经加固补强返修达到合格的分项工程,其质量等级仅能评为合格,不能评为优良. 4.0. 5.3让步接收的分项工程仅能评为合格。 (3)

木门厂各工序质量标准

木工车间各工序质量标准 1.目的:加强员工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产品质量 2.原则:本标准规定了实木零件或木材加工过程的材质要求和质量标准。(一)、开料质量要求 1、断料要求避开大死节,芯材,开裂,黑水纹,蛀虫,腐朽,断料长度按规定尺寸公差在5MM-10MM以内,零件横切面的垂直公差控制在3MM以内。 主要控制点:表面质量,长度,厚度尺寸 (二)、平刨质量要求 1、零件加工时必须顺木纹纹理方向刨,不出现逆纹深针孔和粗毛刺现象。 2、边面角度成90度直角。 3、刨削完的边面必须平整,无凹凸,跳刀,波浪现象。 主要控制点:表面质量,角度,尺寸,刨削面区分。 (三)、压刨质量要求 1、零件加工时必须顺木纹纹理加工,一次刨削质量控制在2MM内。 2、实木零件角度公差为±1度。 3、实木零件变形公差长度500MM内控制在0.5MM内,500-1000MM控制在1MM 内,1000以上控制在1.5MM内. 4、实木零件尺寸公差宽厚控制在±0.8MM内, 主要控制点:表面质量,崩烂,跳刀,角度,深孔毛刺,变形等. (四)、拼板质量要求 1、使用指定胶水,不得随意用其它胶水替代. 2、对色时,必须以相同或相近颜色,相同木质,相同木纹方向的板件拼成一整体,任意相 邻配件板件之间的含水率差不得超过3度. 3、拼板线的大小控制在0.3MM以内,胶水必须均匀分布。 4、拼板件卸下后,在常温下必须堆放24小时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五)、单边锯质量要求 1、零件的实度尺寸公差控制在0.3MM。 2、需经拼板的零件纵部面的平整度控制在0.2MM内. 3、纵剖面不得出现有明显锯痕. 4、纵剖实木板材时,其翘曲度不得超过5MM。 (六)、带锯质量要求 1、以模具划线为标准,弯形加工时锯线划线距离控制在线外3-5MM左右(注: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1 -检验标本的米集 一、标本的正确采集 标本米集必须符合 2个条件,即必须满足检测结果正确性的各项要求和检测结果必须能真实地反映检验对象当前病情,避免干扰因素的存在。 二、标本的贮存 标本采集后尽快送至实验室,若不能及时送检,已采集的标本要按检验规定的贮存条 件,如室温、冰浴、温浴或防腐贮存,将标本直立置于稳定、干燥、避光、密闭的环境中, 避免振摇,以免标本遗洒或溶血影响检测结果。 三、标本的运送 必须保证运送后标本所分析的结果与刚采集标本后分析的结 果一致。 四、标本的签收 临床工作人员从口才采集标本并将标本从临床运送到实验室及实验 室人员接收临床标 本,均应按标准化要求进行,做到认真核对,包括标本来源、标本属

性、检查项目、标本采集和运送是否合乎要求等,标本送出人员和标本接收人员都要做认真的记录并签字存档。 五、标本的处理 1、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及时正确地予以处理,否则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 性。 2、如果取血后未尽快转送或分离血清、血浆,血清与血块簪时间接触可发生变化。 3、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处理应注意事项: (1)、时间: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尽快予以分类和离心。①、促凝 标本应尽早处理,可在米血5-15分钟后离心;②抗凝标本可米血后立即离 心;③非抗凝(无促凝)标本采血30-60分钟后离心; ④抗凝全血标本(全血细胞分析、ESF等)不需要离心。 (2)、温度:一般标本为室温(最好是22-25 C)放置;冷藏标本(对温度依赖性分析物)应保持在2-8 C直到温度控制离心。 (3)、采血管放置:应管口(盖管塞)向上,保持垂直立位放置。 (4)、采血管必须封口:管塞移去后会使血PH改变,影响检测结果, 封口可以减少污染、蒸发、喷洒和溢出等。 六、分析前的可变因素 1、生物因素:可引起所检测物质在体内的变化,此种变化与检测方法无 关,分为可变的和固定的生物因素。 2、干扰因素:在收集和分析标本过程中,干扰因素常导致分析结果与被测物真实浓度不符。 七、标本采集的基本原则

项目质量检查要求

附件六 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要求 一、为保证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真实、可靠,提高成果报告的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二、本要求规定检查的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的范围包括:区域地质、矿产地质、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探矿工程、 测绘印制、实验测试、信息技术等专业。 三、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的检查工作依据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要求、项 目设计和地调局的有关要求进行。 四、地调局负责组织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工作的管理、组织与协调。组织 监审专家对局属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行业地勘单位承担的计划项 目、国土资源部有关直属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进行检查。质量抽查的 工作项目比例一般不低于当年地质调查工作项目总数的5% 五、大区地调中心负责组织监审专家对本单位和辖区内地方地调单位承担的 计划项目及其工作项目、行业地勘单位和院校承担的工作项目进行质量抽查。组 织抽查的工作项目比例一般不低于当年辖区内地质调查工作项目总数的20% 六、承担单位对所承担的工作项目野外原始资料组织进行项目组自检 (100%、互检(100%和承担单位的抽检(30%。野外原始资料须结合野外实地检查,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提倡承担单位按照GB/T 19000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把原始资料的经常性检查工作纳入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责任制和检查验收制。 七、地调局、大区地调中心每年定期组织监审专家对原始资料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组一般由3-5名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八、原始资料检查的重点放在野外。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工作精度,野外实地检查比例不低于被检查资料的5?10%相关的专题研究及信息工程项目也应进行原始资料的检查。 九、原始资料检查的内容包括工作部署和工作量的使用是否合理得当;搜集、记录到的原始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清晰、符合野外地质实际情况;原始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日常整理、登记是否规范及时;阶段性的综合整理是否及时、完整等。 十、地调项目原始资料的检查实行打分制。检查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90 分;90>良好》75分;75>合格》60分;V 60分为不合格。 优秀:原始资料经检查完全符合技术标准及要求; 良好:原始资料经检查符合技术标准及要求;

家具企业板材开料规范标准

板式开料标准 一、开料质量要求: (1)每批开料时,要每件检查,对照图纸工艺规格尺寸是否一致,所开料切割面是否垂直,光滑并与板面成直角, 有无里边爆边现象。线板的木纹意向根据板件部位是否 与设计要求相符. (2)开出净尺寸1米以内误差≦0.5㎜,1米至2米以上≦1㎜,对角线误差≦1㎜。 (3)检查板面有无明显划伤、划痕、破损、空心松散、发霉现象。 (4)加工过程中,每批板件50件以上至少抽查5-10件; 20-50件至少不少于3-5件;20件以上不少于2件,并 符合首件要求。 (5)开斜配料3㎝的宽长尺寸公差不超过1≦㎜。两端裁锯时必须保持直角。 (6)开出的B线板件锯口平整无破边、崩口、黑边,板面无划伤。 (7)开出的配料无心衬、无严重开裂、腐朽,所有工件无明显的锯痕。 (8)开料完成后的操作者,必须随机抽检2-3件。

二、检查纪录及处理 (1)首件检查者与完工抽查结果合格后,填写《工件流程单》。 (2)完工抽检发现不合格品必须重检、全检。 (3)《工件流程单》必须注明板件名称、规格、数量后检查与指令是否相符。 (4)该批加工完毕后,如需批合格,主管必须在《工件流程单》签名,方可流转下道工序作业加工。

排孔标准和要求 (1)孔位偏差不准大于0.5㎜,孔径符合要求,孔深在板件原料允许的情况下允许大于0.5㎜。木销孔定位孔,塑料预埋件孔允许偏深1㎜,但必须保证孔位背面不凸不破为准。(2)圈孔须与板面垂直(除特殊工件)孔边不准崩烂、发黑、孔槽内黑木销,工件表面干净无压痕、划痕、破损、边角损伤。(3)分前后左右与正反面板件,必须分类堆放,堆放必须按“十” 字堆放,不准上下,左右搞错,一律孔向上统一分类堆放整齐。 (4)排孔作业时,必须作首检,每种规格工件检查首件对照图纸或工艺要求,孔位正确,所造钻头符合规格要求,孔径大小、孔深与图纸要求一致。 (5)加工过程,随机抽查,成批量必须按规定抽验,加工完毕要随机抽验。 (6)该批完成后检查该批合格数量无误后,在《工件流程单》签名,方可转入下工序加工作业。

材料检验制度1

材料检验制度 1.材料进场必须及时报验,并保证材料证明文件齐全,出场合格证、生产 许可证、实验证明、质量保证书、材料检验报告、材料复试报告、材料清单等。 2.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材料保管员首先进行收集检查核对相关证明文件材 料认真清点检验数量、规格及观感质量,检验合格后报验专业领工员、质检员验收,经专业领工员、质检员验收合格后共同签认,报业主及监理进行验收。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组织检查验收,建立台帐并做标识。 3.对需要做复试的原材料,如:焊条、焊剂等,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取样试 验,并将试验报告向监理报验。 对进场的物资必须进行标识,按照已经经过检验、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等三种状态进行分种类堆放,严格保管,避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对不合格物资,坚决要求不准进场,同时要注明处理结果和材料去向。 对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应建立台帐。 4.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全面记录,时间、地点、证明材料、签 收人、检验人等。 5.对于未报验及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如材料未及时报验或未报验材料、 不合格材料被使用的,一经发现追究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500元以上罚款,绝不姑息。 工程质量过程“三检”制度 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配齐各级专(兼)职质检人员,制定自检、

互检、专检实施办法,保证工程质量“三检”制度得到落实。各施工环节由专业领工员及时进行协调,使各道工序紧密衔接,质检员跟班检查,使各工序班组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 1.自检 (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工序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避免造成返工浪费。 (2)领工员应督促班组长、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班组长对班组施工进行全班监控,并进行自检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岗 位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相互检,检查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是否 存在质量问题及施工矛盾,取长补短,必须执行三检制度,落实分 项工程工序交接验收单的报验程序. 使每道工序环节合格率达到 100%. 2.互检 (1)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报质检人员检查。 (2)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3)测量成果、计算资料、技术交底资料、量测记录等按照技术管理办法和互检要求进行复核检查,确保内业资料准确无误。 3.专检 (1)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工序质量检查、材料质量检查、成品、半成品质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预检项目、检测检验必须由质检 员专职工班长、试验人员按程序、按设计标准和验收标准进行检查、 检验检测。同时按规定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见证,进行质量检 验评定。 (2)隐蔽工程报检必须在自检合格、质检员检查认定后履行报检手续,并主动配合监理工程师的隐蔽工程检查工作。

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检验操作。 2.适用范围 检验操作。 3.责任者 化验员。 4.规程: 4.1检验 4.1.1 按化验品种的检验规程。准备好化验需要的仪器、试液、标准滴定液及其它必需品。如果有规定的化验周期,就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化验,无规定化验周期的,也应及时化验,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4.1.2 严格按检验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修改检验方法。如果检验方法有问题,应通知质管部经理分析原因,如修改则应按文件管理制度办理。 4.1.3在需较长时间使用仪器(如培养箱或干燥箱)时,可将“运行中”的状态标志挂在仪器上,待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取下。精密仪器应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并按相应的SOP检查并校验仪器。定期检定仪器,只有在其正常运行时才能使用仪器。如果仪器不正常,使用人应及时挂上相应的状态标志,直到问题解决为止。使用完仪器后,填写仪器使用记录,并由使用人做好仪器的清洁卫生,换上“清洁待用”的标志牌。 4.1.4除含量、浸出物及规定需做两份平行化验外,其它检测项目通常做一份即可。如果平行化验数据超出方法中规定的偏差要求(但在合格限内),应报告质管部经理。一般情况下需要再做一次化验(即无法判断误差原因时需做的再次化验)。 4.1.5 化验完毕后应及时清洗使用过的仪器,以备下一个化验员使用。所有的玻璃器具都应在使用后及时冲洗掉实验样品,以免样品干燥后难以清洗,然后将其清洗。对易挥发物品进行处理和化验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应使用适当的方法处理挥发性和有毒物品。 4.1.6 样品化验结束后,化验员应填写检验记录并签字,记录应由QC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果样品符合规定,就在记录单上填写“符合标准规定”,如不合格,另一化验员应重新检验,如确实不 合格,则填写“不符合标准规定”。如QC负责人要求重新取样进行化验,在化验新样品的同时应再复验一次原样品,如化验结果被证实是正确的,QC负责人应做出出报的决定,并打好检验报告书报给QA审核签发。如果第二次化验结果与第一次不符,应排除化验员的检验误差及其他可能产生的检验误差,对该物料做出处理意见。

下料质量标准

1、已加工的工件必须符合开料图纸规定的形状、规格尺寸及数量要求。 2、在开木皮板和三聚氰氨板时,应注意木纹方向,放板时要垂直轻放、不得推动,以避免其表面划伤。 3、如出现划伤、磕伤、崩边等不能修补的工件不能转入下道工序。 4、2米以上板件长度尺寸差为1-2毫米,宽度误差为1毫米。对角线误差为2毫米。 5、垂直度检查,开第一块板要对比一下垂直度。精裁门扇必须上电子锯。 6、门扇边框料的密度板不能锯掉,在门扇下方标清尺寸及生产单号。 7、尺寸误差大,划伤等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下道工序误工费用由下料人员承担。

1、加压后的板件要符合图纸中的技术要求。 2、涂胶应均匀,应没有漏涂。 3、冷压机工件最大长度3米,最大宽度1.2米,最大高度1.2米。 4、冷压时间:室温20℃以下,加压12小时以上;室温20℃以上,加压时间8小时以上。 5、用枪钉定位时,射钉应钉在无孔处或非加工位置上。 6、冷压后的门扇不允许直接接触,中间要求用纸箱皮隔开防止划伤。车间巡检发现不按此规定摆放每次处罚50元。

1、裁出的木皮边笔直无毛边,无白边、角度及弧形,直线准确。 2、工具无杂质、无余胶,涂胶机表面清洁无灰尘余胶。 3、贴后的工件无皱纹、无破裂、无气泡、无颗粒、无余胶,平滑紧贴。 4、边条线笔直,弧形顺畅,拼图衔接严密、平整光滑,对角线角度准确一致,无明显接缝感。 5、木皮纹路要与图纸相符,木皮颜色要相近。 6、冷压后的门扇不允许直接接触,中间要求用纸箱皮隔开防止划伤。车间巡检发现不按此规定摆放每次处罚50元。

封边质量标准 1、封边带胶合牢固 2、无脱胶、无脱边,无露白底等缺陷。 3、边缘无毛刺,手感细而光滑。 4、工件表面无划伤、压痕现象。 5、门扇要求四边全封,封好后要将钢钎孔捅开,并在门扇底部标上生产单号及尺寸。 6、门扇不允许直接接触,中间要求用纸箱皮隔开防止划伤。车间巡检发现不按此规定摆放每次处罚50元。

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doc

- 1 - 检验标本的采集 一、标本的正确采集 标本采集必须符合 2个条件,即必须满足检测结果正确性的各项要求和检测结果必须 能真实地反映检验对象当前病情,避免干扰因素的存在。 二、标本的贮存 标本采集后尽快送至实验室,若不能及时送检,已采集的标本要按检验规定的贮存条 件,如室温、冰浴、温浴或防腐贮存,将标本直立置于稳定、干燥、避光、密闭的环境中, 避免振摇,以免标本遗洒或溶血影响检测结果。 三、标本的运送 必须保证运送后标本所分析的结果与刚采集标本后分析的结 果一致。 四、标本的签收

临床工作人员从口才采集标本并将标本从临床运送到实验室及实 验室人员接收临床标 本,均应按标准化要求进行,做到认真核对,包括标本来源、标本属性、检查项目、标本采 集和运送是否合乎要求等,标本送出人员和标本接收人员都要做认真的记录并签字存档。 五、标本的处理 1、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及时正确地予以处理,否则会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如果取血后未尽快转送或分离血清、血浆,血清与血块簪时间接触可发生变化。 3、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处理应注意事项: (1)、时间: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应尽快予以分类和离心。①、促凝 标本应尽早处理,可在采血 5-15 分钟后离心;②抗凝标本可采血后立即离心;③非抗凝(无促凝)标本采血 30-60 分钟后离心; ④抗凝全血标本(全血细胞分析、ESR等)不需要离心。 (2)、温度:一般标本为室温(最好是 22-25 ℃)放置;冷藏标本(对温度依赖性分析物)应保持在 2-8 ℃直到温度控制离心。 (3)、采血管放置:应管口(盖管塞)向上,保持垂直立位放置。

(4)、采血管必须封口:管塞移去后会使血 PH改变,影响检测结果,封口可以减少污染、蒸发、喷洒和溢出等。 六、分析前的可变因素 1、生物因素:可引起所检测物质在体内的变化,此种变化与检测 方法无关,分为可变的和固定的生物因素。 2、干扰因素:在收集和分析标本过程中,干扰因素常导致分析结 果与被测物真实浓度不符。 七、标本采集的基本原则 遵照医嘱采集各种标本均应按医嘱执行。凡对检验申请单有疑问,应核实清楚后再执行。 1、充分准备 (1)采集标本前,应明确检验项目、检验目的及注意事项并向病 人作耐心解释,以取得合作。 (2). 应根据检验目的选择适当容器,容器外必须贴上标签,注 明病人姓名、科室、床号、检查目的、送检时间等。 2、严格查对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SOP) - 2 -

木工车间各工序质量标准

木工车间各工序质量标准 目的:加强员工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产品质量。 原则:本标准规定了实木零件或木材加工过程的材质要求和质量标准。 开料质量要求 断料要求避开大死节、芯材、开裂、黑水纹、蛀虫、腐朽、断料长度按规定尺寸公差在5MM-10MM以,零件横切面的垂直公差控制在3MM以。 主要控制点:表面质量、长度、厚度尺寸。 平刨质量要求 1、零件加工时必须顺木纹纹理方向刨,不出现逆纹深针孔和粗毛刺现象。 2、边面角度成90度直角。 3、刨削完的边面必须平整,无凹凸,跳刀,波浪现象。 主要控制点:表面质量,角度,尺寸,刨削面区分。 压刨质量要求 1、零件加工时必须顺木纹纹理加工,一次刨削质量控制在2MM。 2、实木零件角度公差为±1度。 3、实木零件变形公差长度500MM控制在0.5MM,500-1000MM控制在1MM ,1000以上控制在1.5MM。 4、实木零件尺寸公差宽厚控制在±0.8MM。 主要控制点:表面质量,崩烂,跳刀,角度,深孔毛刺,变形等。 拼板质量要求 1、使用指定胶水,不得随意用其它胶水替代。 2、对色时,必须以相同或相近颜色,相同木质,相同木纹方向的板件拼成一整体,任意相邻配件板件之间的含水率差不得超过3度。 3、拼板线的大小控制在0.3MM以,胶水必须均匀分布。 4、拼板件卸下后,在常温下必须堆放24小时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单边锯质量要求 1、零件的实度尺寸公差控制在0.3MM。 2、需经拼板的零件纵部面的平整度控制在0.2MM。 3、纵剖面不得出现有明显锯痕。 4、纵剖实木板材时,其翘曲度不得超过5MM。

带锯质量要求 1、以模具划线为标准,弯形加工时锯线划线距离控制在线外3-5MM左右(注:实模大5MM)。 2、锯切瑞头余量保留3-5MM。 出榫质量要求 1、零件加工时榫头长度公差控制在(0-0.5MM)。 2、加工面端有榫的须以加工好一端榫肩为基础,加工另一端榫,才能保证空。 3、加工零件的榫头空尺寸控制在±0.5MM。 4、零件榫位为加工中榫的则必须保证上下端面加工后地90度垂直。 5、加工榫位边榫的则要参照工艺总装结构分清正反面加工。 锣机质量要求 1、所用刀具与图纸一致,公差允许0.2-0.5MM。 2、子母刀的配合允许0.3MM的间隙。 3、开槽公差±0.5MM,槽深在1MM。 4、所用模具加工后要与大样和图纸规格一致,弧位偏差在0.5MM,厚度偏差±0.5MM。 5、加工时不许有跳刀,凹凸不平,逆纹粗糙、崩烂等现象,要求刀形线条顺畅,加工的边面平滑。 6、贴木皮板件加工注意正反面,纹理方向不许出现刮花木皮,要保护贴木皮板件。 7、弧形和直线面板或底框外形尺寸公差±0.5-1MM。 8、有左右的要分清后方可加工。 主要控制点:弧形,刀形、宽度、厚度、定位尺寸、表面光滑、逆纹粗糙、线刀顺 畅、不许崩烂、刮花等。 地锣 1、锣槽宽度公差控制在±0.5MM,深度控制在0.5-1MM。 2、锣工艺线公差控制在±0.3MM。 3、工件加工后无起毛、无波浪、无崩烂现象、加工的槽底平滑、工艺线顺畅。 4、分清正反面、左右配对、线刀起止按图或实样。 吊钻、排钻(或电钻)质量要求 1、零部件加工时、要分清上下、左右,纹理方向配对打孔。 2、深孔深度允许±1MM,孔径±1MM,孔位偏差±0.5MM,垂直度偏±0.2度以,螺钉孔深度公差在±1MM,所有表面注意无崩烂、毛刺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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