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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恩 (Pierre Duhem )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杜恩 (Pierre Duhem )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杜恩 (Pierre Duhem )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杜恩(Pierre Duhem)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王荣麟撰

一、前言:

(1)问题意识--物理理论旨在揭露隐于经验现象背后的实在吗?

(2)杜恩于批判科学实在论时,所辟出的两个战场--科学哲学与科学史(3)何以有必要检视杜恩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i)有助于澄清杜恩的立场,解开学者们众说纷纭的疑团

(ii)提供解决当代科学哲学中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辩的契机

二、杜恩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批判:

(1)「代表」经验定律vs.「说明」经验定律

(2)物理理论无须以说明经验定律作为目标

(3)物理理论无法以说明经验定律作为目标

(i)物理理论在构作上不足由经验给决定

(ii)物理理论在证成上也不足由经验给决定

(iii)物理理论并非对于现实具体事物有所说,而是对其标记代号有所说(iv)悲观的历史归纳论证--物理理论的形上说明部份在历史发展中的更迭不定现象

三、「自然分类」作为杜恩的一石二鸟之计,藉以对于工具论和实在论左右开弓(1)作为极端工具论的英国物理学派

(2)杜恩引进「自然分类」的想法以批判英国物理学派

(3)赖「自然分类」之想法的引进,杜恩也解除了「无奇迹论证」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支持

(4)「自然分类」之想法的引进在杜恩的思惟转折上所代表的意义

四、杜恩的立场厘清

(1)「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等语词的歧义

(2)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所争辩的五个论题

(i)理论的真值论题

(ii)理论的化约论题

(iii)独立论题

(iv)连续性论题

(v)可证成论题

(3)分别从五个论题看杜恩的立场

五、结论:

(1)杜恩之反实在论的论证不乏有后起之秀的踵事追随,并且直到今日依然攻势凌厉

(2)「部份实在论」可以响应杜恩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批判。而杜恩虽然不能算是「部份实在论者」,但是他所提出之反实在论的论证却仍然有助于实在

论者之转化成为「部份实在论者」。

(3)「部份实在论」能否响应其他反实在论者的攻击?而在所有已知的实在论立场中,它是否最站得住脚?这仍有待后续的研究探讨。

*1

在某些学者眼中,杜恩毫无疑问的是百分之百的工具论者;但在另外一些学者眼中,却又可称得上是实在论者。在我们看来,学者们对于杜恩之立场判定的分歧,并非由于杜恩本人之立场的暧昧;而是由于:

1、学者们通常无法掌握杜恩用以反对科学实在论之完整的--兼指哲学上

的以及历史上的--论证。

2、学者们低估或根本完全忽略杜恩于批判科学实在论的历程中,在论辩的

构思上所起的微妙变化。

3、即使有些学者察觉到杜恩于批判科学实在论时,的确在论辩的构思上有

所转折,但是他们却没有追踪这种转折的过程,并且也高估或过度诠释

这种转折的意义。

4、学者们在未设法厘清「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等语词一向所具有的歧

义性之前,便对杜恩的立场作出分判。

就1而言,有关杜恩用以反对科学实在论的论点,学者们往往所提及的论证不外乎是:

(i)为使物理学成为一门自主的科学,而非附属于形上学,物理理论无须以说明经验定律作为目标。例如:R. Poirier,1S.L. Jaki,2D.G.

Miller,3M. Clavelin,4R.N.D. Martin,5A. Boyer,6A. Brenner,7J. 1R. Poirier, “L’épistémologie de P. Duhem et sa valeur actuelle,”Les études philosophiques 4 (1967): 400.

2Stanley L. Jaki, Uneasy Genius : The Life and Work of Pierre Duhem, (La Haye : Martinus Nijhoff, 1984): 324-28.

3Donald G. Miller, “Duhem” in C. C. Gillipsie, ed., Dictionary of Scientific Biography, (New York: Charles Scibner’s Sons, 1970-1980, vol. 4): 226.

4Maurice Clavelin, “Duhem et la théorie physique,” in La passion de la raison: Hommage àFerdinand Alquié, publié sous la direction de Jean-Luc Marion avec la collaboration de Jean Deprun, (Paris: P.U.F., 1983): 383.

5R. Niall D. Martin, Pierre Duhem: Philosophy and History in the Work of a Believing Physicist, (La Salle, Illinois: Open Court, 1991): 94-6.

6Alain Boyer, “Physique de croya nt? Duhem et l’autonomie de la science,”Revue internationale de

Vuillemin,8S. Psillos9……等等。

(ii)对于牛顿所标榜之归纳法所作出的批判。亦即物理理论在构作上,并非单凭经验便能决定的。例如:K. Popper,10D.G. Miller,11M.

Clavelin,12A. Boyer,13A. Brenner,14J. Vuillemin15......等等。

(iii)对于培根所宣称之决断实验(experimentum crucis)的批判,以及对于「理论之假设乃是单独个别地面对经验法庭之判决」的批判。

换言之,单独的理论或假设的为真或为假,是不足以被经验证据

给决定的。例如:K. Popper,16D.G. Miller,17S.L. Jaki,18M.

Clavelin,19A. Boyer,20A. Brenner,21D. Gillies,22J. Vuillemin,23L.

Laudan24......等等。

(iv)从物理理论在历史发展中的汰换取代过程,可悲观地归纳出当今的物理理论,如同过去的物理理论一样,也会被未来的理论给淘

philosophie 182 (1992/3) : 311-22.

7Anastasios Brenner, Duhem : Science, réalité et apparence, (Paris : Vrin, 1990) : 93.

8Jules Vuillemin, “Introduction to The Aim and Structure of Physical Theory,” in Pierre Duhem, The Aim and Structure of Physical Theory, translated from the French by Philip P. Wiener,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1): xviii.

9Stathis Psillos, Scientific Realism: How Science Tracks Truth, (London: Routledge, 1999): 29.

10Karl R. Popper, Objective Knowledg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3): 200.

11同註3,p. 227.

12同註4,pp. 386-89.

13同註6,p. 313.

14同註7,chapter 1.

15同註8,p. xxv.

16Karl R. Popper, 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 The Growth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74): 112.

17同註3,p. 227.

18同註2,p. 329.

19同註4,pp. 389-92.

20同註6,p. 314.

21同註7。

22Donald Gillies, Philosophy of Science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3): 98-116.

23同註8,p. xxv.

24Larry Laudan, Beyond Positivism and Relativism, (Boulder, Colorado: Westview Press, 1996): 29-54.

汰。由此可知,当今的物理理论,也如同过去的理论一样,并没

有给出经验现象之真正的说明。例如:J. Worrall,25S. Psillos26。

事实上,杜恩用以反对科学实在论的论证,并不只是上述的这些而已。除了「物理理论无须以说明经验定律作为目标」、「物理理论不管是在构作上或是在证成上,都不足以被经验证据给决定」、以及「悲观的历史归纳论证」之外,杜恩还提出:

(v)物理理论并非对现实具体事物有所说,而是对其标记代号有所说。

关于(v)的论述,就我们所知,学者们几乎没有着墨。然而在我们看来,这点却是杜恩之所以反对实在论立场的关键论证。没有抓到杜恩的这个重要论点,势必难以掌握杜恩之立场的精髓,从而也不免会对于杜恩的基本立场作出误判。杜恩认为数学化的物理理论必然牵涉到标记代号的介入使用。27然而,用以标记现实具体事物的代号,一方面太过于严格精准,太过于理想完美,以至于无法捕捉现实具体事物的不精准与不完美;另一方面却又太过于纲要,太过于简化,以至于只能约略地勾勒出复杂多变之现实具体的事物。换言之,出现在物理理论中的标记代号,即使可以与现实具体事物有所对应,也无所指涉。盖严格说起来,标记代号所「指涉」的事物,并不存在于真实的世界当中,而只存在于物理学家的心灵之中。因此,物理理论所真正描述的,与其说是现实具体的事物本身,还不如说是现实具体事物的替身。既然数学化的物理理论所处理的以及所计算的都是标记代号,所建立起来的也是标记代号之间的关联,所以物理理论其实并无真值可言--物理理论不仅既不为真,也不为假;它根本无所谓有真有假--28。

25John Worrall, “Scientific Realism and Scientific Change,”Philosophical Quarterly32 (1982): 216-17.

26同註9,p. 32.

27有關此點之較為完整的論述,請見下文的討論。

28此即何以杜恩在提到「物理定律,嚴格地說,既不為真,也不為假;而只是近似而已」之後,

杜恩的这个重要论点,一直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这使得学者们老是误以为杜恩主张物理理论有真假可言。例如J. Vuillemin便误以为杜恩之所以说物理定律既不为真也不为假,乃是由于物理定律是近似的、暂时的、相对的。29换言之,J. Vuillemin误以为杜恩主张物理定律具有真值,但由于物理定律的近似性、暂时性与相对性,故物理定律既不为真,也不为假。又如P. Needham也同样误以为杜恩不但主张物理理论具有真值,甚至主张理论中任何有意义的部份皆可视为真,从而使得杜恩,在P. Needham眼中,可以算是温和的实在论者。30值得注意的是,J. Worrall虽然指出杜恩曾经诉诸「存在于理想完美的、严格精准的、纲要简化的理论和现实实在之间的差距」作为论证以反对实在论,31但十分可惜的是,他却没有进一步指出杜恩是以此论证来显示数学化的物理理论根本无所谓有真假。换言之,J. Worrall并未抓到杜恩之论证的要旨所在。当杜恩诉诸理论与实在之间的「差距」作为论证时,并非藉此显示理论之「为假」而来反对实在论;而是藉此显示理论并「无所谓有真假」而来反对实在论。正是由于J. Worrall忽略了数学化的物理理论,在杜恩看来,必然牵涉到标记代号的介入使用,从而根本无真亦无假,32因此J. Worrall才会在前后不同时期所发表的文章中,轻率地进行杜恩之立场定位的翻案--原本称杜恩为工具论者,但后来则改口说把杜恩视为工具论者是错误的--。33

馬上接著說:「真、假等字眼用在標記代號上時,便不再有意義。」見Pierre Duhem, La théorie physique, son objet et sa structure, (Paris : Chevalier et Rivière, 1906) Reproduction fac-similé avec Avant-propos, Index et Bibliographie de Paul Brouzeng, (Paris : Vrin, 1997) : 254-55.

29同註8,pp. xxiv-xxv.

30Paul Needham, “Duhem and Cartwright on the Truth of Laws,” Synthese 89 (1991): 103, 106.

31同註25,p. 213.

32正是由於忽略了這一點,J. Worrall才會在以實在論者的身份設法回應杜恩之論證時,考量「理想化」,就物理學而言,究竟是個普遍的現象,或者只是局部的現象。Ibid., p. 218. 但為杜恩而言,既然數學化的物理理論必然牽涉到標記代號的介入使用,那麼所有的數學化的物理理論,根本就無所謂有真有假。

33杜恩先是被J. Worrall稱為工具論者。有關這點,請參見John Worrall, “Scientific Realism and Scientific Change,”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32 (1982): 201-31.之後,J. Worrall又認為把杜恩視為反

實在論者或是工具論者,乃是錯誤的。有關這點,請見John Worrall, “Structural Realism: The Best of Bot h Worlds?” in D. Papineau, ed.,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Oxford: Oxford Univ. Press, 1996):

就2而言,大部份的学者都未曾注意到杜恩对于实在论的批判,其实也历经思惟上的转折,而非自始至终一成不变。事实上,为了对抗英国物理学派所代表的极端工具论者并与之有所区隔,杜恩援引「自然分类」的想法,从而得以消化、吸收实在论者所乐于援用的「无奇迹论证」(No Miracle Argument)。34换言之,赖「自然分类」之想法的提出,杜恩才得以向实在论者借兵。当然,杜恩之向实在论者借兵来攻打极端工具论者的事实,未必使得杜恩也成为了实在论者。然而,如果学者们完全忽略或低估「自然分类」之想法的引进在杜恩之思惟转折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那么他们不仅会误以为杜恩对于实在论的批判乃是自始至终一成不变的;更严重的是,他们势必无法看出杜恩是如何借着「自然分类」的想法来更加彻底地批判实在论、瓦解实在论。35例如,A. Musgrave便误认为杜恩之所以引进「自然分类」的想法,只不过是一位深思熟虑的反实在论者设法使其工具论带有一点实在论的味道。36

就3而言,杜恩虽然有赖「自然分类」之想法的提出,才得以消化、吸收「无奇迹论证」以对抗极端的工具论立场;但杜恩并没有因此而采取实在论的立场。盖杜恩同样借着「自然分类」的想法来转化原本有利于实在论的「无奇迹论证」,使其非但不再支持实在论,反倒是瓦解实在论。因此,「自然分类」之想法的提出,固然使得杜恩可以与实在论者一样援用「无奇迹论证」来打击极端工具论,但却没有使得杜恩因此成为了实在论者。事实上,由于能够使「无奇迹论证」不再支持实在论,「自然分类」之想法的提出反而使得杜恩之反实在论的立场更加巩固。37

有些学者的确察觉到杜恩在批判科学实在论时,因着「自然分类」或是「无

142.

34關於這一點,請參見下文的討論。

35有關這點的論述,請見下文的討論。

36”…a thoughtful antirealist such as Duhem,…came to spice his instrumentalism with a whiff of realism.”見Alan Musgrave, “Realism Versus Constructive Empiricism,” in Paul M. Churchland & Clifford A. Hooker, ed., Images of Scienc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5): 210.

37請參見下文的討論。

奇迹论证」之想法的提出,而在论辩的构思上有所转折。例如:A. Lugg,38和J. Worrall。39然而,他们却没有追溯这种转折的历程,并且似乎也高估或过度诠释这种转折所代表的意义。对他们而言,当杜恩提出「自然分类」和「无奇迹论证」等想法时,意谓杜恩采取了实在论的立场。在我们看来,「自然分类」和「无奇迹论证」等想法的提出,不仅意谓杜恩在论证的思惟上有所转折,并且一旦追溯了这种转折的历程,便可发现所谓的转折,并不是指杜恩放弃原有之反实在论的立场,而是指杜恩翻新论辩的策略。

就4而言,对于杜恩之立场的判定,学者们的见解相当分歧。B. van Fraassen,40 J. Watkins,41N. Cartwright,42L. Laudan43……等人都说杜恩是反实在论者。但A. Lugg,44J. Worrall,45P. Needham46等人则说杜恩不是反实在论者。至于S. Psillos,则坦承很难为杜恩的立场下定论。47在我们看来,杜恩之立场判定上的分歧,固然是由于杜恩之立场的微妙精致,也是由于所谓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等语词向来所具有的歧义性。因此,唯有厘清「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等语词一向所具有的歧义性之后,才有可能对杜恩的立场作出真正的分判。

*2

在杜恩于一八九二年所发表的第一篇物理哲学论文<物理理论略见>中,杜恩开宗明义便提出物理理论的目标:

38Andrew Lugg, “Pierre Duhem’s Conception of Natural Classification,” Synthese 83 (1990): 409-20. 39John Worrall, “Structural Realism: The Best of Both Worlds?” in D. Papineau, ed.,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Oxford: Oxford Univ. Press, 1996): 142.

40Bas C. van Fraassen, The Scientifique Imag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0): 86.

41John Watkins, Science and Scepticism,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4): 137.

42Nancy Cartwright, How the Laws of Physics Li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3): 87.

43Larry Laudan, Science and Values,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4): 127.

44同註38。

45同註39。

46同註30。

47“Is Duhem’s position realist? It is difficult to say, really.” 見Stathis Psillos, Scientific Realism: How Science Tracks Truth, (London: Routledge, 1999): 38.

理论科学的目标在于减轻记忆的负担,使之更容易记住一大堆的经验定律。当理论构成时,物理学家便无须逐一地记住这一大堆的经验定律,而只需记得少数几个以数学语言来陈述的定义和命题即可。48

根据杜恩,物理理论乃是:

一个标记符号的构作系统,旨在把整组经验定律总结成少数几个定义和原理。49

物理理论并不是说明。而是一套从少数几个原理所演绎出来的数学命题系统。这些数学命题的目标在于尽可能简单、全面、准确地代表一组经验定律。50

物理理论除了减轻记忆的负担之外,它还兼有把经验定律编排整理,赋予秩序的作用。杜恩说:「理论并不只是经验定律之精简的代表,它还是这些定律的分类。」51

何谓说明?根据杜恩,说明乃是「把如纱一般包藏实在的表象揭除,俾能直接了当地看到这一无遮蔽的实在。」52

*3

48參見Pierre Duhem, “Quelques réflexions au sujet des théories physiques,” Revue des questions scientifiques 31 (1892) : 139-77. Repris dans Pierre Duhem : Prémices philosophiques, présentées avec une introduction en anglais par Stanley L. Jaki, (Leiden : E. J. Brill, 1987) : 2-3.

49Ibid., p. 20.

50同註28,p. 24.

51Ibid., p. 30.

52Ibid., pp. 3-4.

由于牛顿是透过修改旧命题并且增加新命题的方式才得以「归纳出」万有引力的假设来,这使得牛顿的万有引力假设,严格说来,并无法真正推导演绎出刻卜勒之三大行星运动定律。以刻卜勒的行星第三运动定律为例:53任何绕日公转的两行星,其周期的平方与其和太阳之间的平均距离的立方成正比。54亦即:

(1)D3/T2=K(K为常数)

然而根据万有引力的假设,当质量m1的行星绕质量m的太阳公转时,所演绎推导出的结果是:

(2)D3/T2=m+m1

若万有引力的假设果真是从刻卜勒的行星运动定律中归纳而得,那么从(2)理当可以推导出(1)。但这样的推导是可能的吗?如果(2)当中的m+m1是个常数的话,那么这样的推导便成立。然而m+m1却不可能会是个常数,因为不同的行星所具有的质量是不相同的。要使(1)得以从(2)推导出来,唯一可能的假定是所有的行星虽然都具有质量,但其质量与太阳相较之下实为甚小,以至于可省略不计,亦即m1=0而m+m1=m。如此一来,由于m是个常数,从(2)便可推导出(1)。然而这样的假定是无法成立的,不仅是因为它使得刻卜勒的经验定律变成只是近似而非确实的定律,更由于这样的近似结果的取得,根本是以自我矛盾作代价而换来的。因为(2)是基于万有引力的假设而推导出来的,所以打从一开始,行星便被视为是具有质量的,否则根本无法援用万有引力的假设。若行星的质量被视为零,那么打从一开始,整个的推导就无法进行,因为牛顿的

53關於這點的討論,可參見Karl Popper, Objective Knowledg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73): 200-02. 以及Maurice Clavelin, “Duhem et la théorie physique,” in La passion de la raison: Hommage à Ferdinand Alquié, publié sous la direction de Jean-Luc Marion avec la collaboration de Jean Deprun, (Paris: P.U.F., 1983): 387-88.

54「平均距離」指的是繞日之橢圓軌道的半長軸。

引力系统根本无法应用于一个质量为零的物体上。由此可知,牛顿之万有引力的假设,绝非归纳自刻卜勒之三大行星运动定律的结果。杜恩的另外一个相关的例子是安培的电动力学。安培也宣称他有关电动现象的数学理论,也是完全从经验中推导出来的。杜恩同样论证显示其实并不然。

*4

为英国物理学派而言,

数学理论并非物理定律的说明,而是这些定律的模型。它并不是为满足理性而设,而是为想象力之愉悦而有。从而数学理论不受逻辑所管束。为英国物理学家而言,建造一个模型来代表一组定律,然后再建造另一个完全与先前模型不相干的第二个模型,好来代表另一组定律,是合法可行的。

甚至当有些定律是两个模型所共同有的,这也仍然是可允许的作法。然而对一个拉普拉斯学派或是柯西学派的几何学家而言,给出同一条定律两种不同的说明并且主张这两种说明同时为真,简直是荒唐之举。55

杜恩引彭加勒(Henri Poincaré, 1854-1912)为马克斯威尔(James Clerk Maxwell, 1831-1879)的光之电磁理论所作的导言中的话作为印证:

[马克斯威尔]并未试图去构作一幢统合的、完峻的、井然有序的大厦。他所建造出来的,比较像是一大堆尚未完工、彼此间仍各自独立,并且在连通

55參見Pierre Duhem, “L’école anglaise et les théories physiques, à propos d’un livre récent de W. Thomson,” Revue des questions scientifiques 34 (1893) : 345-78. Repris dans Pierre Duhem : Prémices philosophiques, présentées avec une introduction en anglais par Stanley L. Jaki, (Leiden : E. J. Brill, 1987) : 128.

上困难重重,甚至是根本不可能连通的零组件。让我们以按介电质的压力和张力来说明静电引力的该章为例。即使这一章整个删掉,也不会使整本书的其它部份变得更不清楚或更不完整。但另一方面,它又是自足的一个理论。就算我们没有读过在它之前或之后的只字词组,我们还是可以理解它。然而它又不只是独立于全书其它部份而已,正如稍后的一个深入讨论所显示的,它很难与该书的基本想法兼容。而马克斯威尔也根本没有任何调合的尝试,他仅止于说:”I have not been able to make the next step, namely, to account by mechanical considerations for these stresses in the dielectric.”56

*5

杜恩说:

当每条经验定律都轻易地在物理学家所造就的分类中找到其位置时,当如此完全井然有序的整体彰显出耀眼之清晰时,它使我们坚定不移地相信:这样的分类绝不是纯粹人为的,这样的秩序绝非出于一位智巧的安排者对定律进行完全武断的编组而有的结果。我们从该系统之准确编排中,看到得以辨视出自然分类的标记。无法明白何以我们对此深信不疑,可这样的信念却也挥之不去。在为现象定律所作的编组中,我们感觉到按我们的理论而有的编组与事物彼此之间之真实的亲近关系有所对应,但我们不认为它即是对隐于现象背后之实在的说明。57

除此之外,杜恩又说:

56Ibid., p. 130.

57同註28,pp. 33-34.為求譯文流暢,我們對於此段引文的翻譯不拘於原文形式,因此語句順序與原文略有出入。

因此,物理理论从未给予我们经验定律的说明。它从未给我们揭露隐于感觉表象之后的实在。然而当它愈是完美,我们就愈强烈地感觉到它在编排经验定律中所呈现的逻辑秩序乃是本体秩序之反映;我们就愈加揣测它在观察予料之间所建立起的关联对应于事物之间的关联;我们也就愈是猜想它倾向于自然的分类。58

另外,在《物理理论的目标与结构》一书中讨论自然分类之该章末,在重新扼要总结物理理论的目标并归结于自然分类后,杜恩结语道:

这已足够让物理理论的研究不被视为徒劳无功,尽管它并不追求现象的说明。59

*6

值得注意的是,在杜恩于一八九二年所发表的<物理理论之略见>中,他仍然认为物理理论「旨在编排整理经验所发现的定律,而非在于使新定律得以被发现」。60杜恩甚至说:理论物理学家「有时能预测出作为他所演绎之结果,但尚未由观察给确认的经验定律。诸如此类的发现虽然令人印象深刻,但却是极为罕见的。大部份的经验发现,理所当然地,要归功于实验方法。」61然而,如果我们对照杜恩在《物理理论的目标与结构》一书中的说法,我们不难看出杜恩在引进自然分类的想法后,如何应用中间论辩策略而把有利于实在论之主要论证转为支持他的自然分类说:如果「我们承认理论即为自然分类,如果我们觉得其原理表达出事物彼此之间深藏且真正的关系,我们便不会讶异于其结果超前于实验并

58Ibid., p 35.

59Ibid., p 40.

60同註48,p. 37.

61Ibid.

发现新定律。」62杜恩接着又说:

要求一个分类事先为只有在未来才能发现之事物预定其位置,这无异于宣布我们已把该分类视作是自然的。而当实验证实我们理论的预测时,我们便觉得更加坚振我们心中的信念,亦即由我们的理性在抽象观念之间所建立起来的关系的确符合事物之间的关联。63

而最令人讶异的是,杜恩竟然说:

而物理学的历史提供我们有关这种先见之明一大堆的例子。经常,理论预见尚未被观察到的定律,甚至是看来不太可能成立的定律,使得实验家得以发现这些定律并指引其迈向此发现。64

杜恩说:

如果理论是个纯粹人为的系统,如果我们视理论所根据的假设只是精心设计好来代表已知的经验定律,并且如果我们根本不认为这些假设反映出吾人所看不到之实在彼此之间的真实关联,那么我们理当预期这样的一个理论会被新的定律给否证而非给证实;我们理当认为那至今未知的定律竟然会在专为其它已知定律所量身定做的座席之余找到位置并完完全全适得其所,乃是不可思议的巧合。65

62同註28,p. 38.

63Ibid., p. 38.

64Ibid., p. 39.

65同註28,pp. 37-38.

*7

杜恩以光学史为例所欲证成的论点即是:理论的形上说明部份不仅不是理论之取得经验成功所不可或缺的部份,它根本是多余无用的累赘。而其论证的进程则是:

一、从历史中可看出,物理学家所构作出来的物理理论往往包含了两个部份:用以代表经验现象的部份以及予经验现象以形上说明的部份。

二、为使物理理论取得经验上的成功,必须使理论的定律得以代表经验现象。换言之,若物理学家所构作出来的理论,其定律无法代表经验现象,则这样的理论便不算成功。

三、在物理学家所设想出来的理论中,形上说明的部份并无助于其代表部份的构作。换言之,为构作出得以代表经验现象的定律,理论的形上说明部份没有什么贡献。

四、一旦物理学家所构作出来的理论得以成功地代表经验现象时,在该理论的形上说明部份与代表部份之间,或者物理学家根本没有尝试要为两者进行调合,或是两者之间根本就无法调合。

五、即使理论用以代表经验现象的部份与其形上说明部份彼此之间是可调合的,甚至理论的形上说明部份成为其代表部份之所从出的根据,这两部份之间的实质接合关系也仍然十分脆弱。因为代表部份之所从出的形上说明部份仍然并非代表部份之非假设不可的原理。换言之,该代表部份仍然可以从截然不同的形上说明中给推导出来。

六、正是由于理论的形上说明部份并非理论之取得经验上成功所必不可缺的部份,所以理论的形上说明部份才会在理论之变迁过程中来来去去,无所保留。

*8

自然分类概念的引入在杜恩有关物理理论之目标的想法上所造成的微妙变化,乃是使杜恩采取与新敌人--即极端工具论--和老敌人--即实在论--同时保持距离,并设法辟出中间之道的论战策略:

首先,杜恩以自然分类说批判英国物理学派所代表的极端工具论,这使得他可以与新敌人有所区隔。

其次,在批判极端工具论的同时,杜恩并没有因此放弃原先的立场,亦即他仍然坚定地反对物理理论的目标在于形上的说明。而这便使得他与老敌人之间仍然维持壁垒分明。

此外,杜恩以心灵直观和理性证成的区分来使对于自然分类的信念既无法被取消,却也无法被确证。这使得他与独断的实在论和怀疑的工具论保持等距。

最后,杜恩吸纳有利于实在论的论证,但将其转化为不再支持实在论,而是支持他自己的自然分类说。这使得他在接收实在论的好处时,却仍然与之分道扬镖。

*9

在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攸关理论是否具有真值的争论上,实在论者主张:(1)理论具有真值;

(2)理论语词有所指涉;

(3)理论语词所指涉的事物可以存在。

科学实在论所支持的第二个论题是有关不可化约的论题,这包括了:

(1)理论有真假可言,并且理论述句的为真,指的是按字面上来描述理论事物;

(2)理论语词有指涉,并且是如字面上指涉到理论事物;

(3)理论语词是不可消除的;

(4)理论事物的存在,无法藉由言词上的或操作上的建构而予以化约。

科学实在论所支持的独立论题可分述如下:

(1)述句的为真,指的是如其所是地描述事物自身;

(2)当语词有所指涉时,它指涉到事物自身;

(3)事物独立自存于所有的概念框架之外,亦即其存在不取决于任何概念框架的运作;

(4)述句的为真与否不取决于认证,亦即其为真与否独立于事实上有的,或原则上可能有的检证之外。

科学实在论者在连续论题上的主张可陈述如下:

(1)一般所以为的日常事物为实在的方式,可连续延伸到微观世界中;

(2)物理理论在变迁取代的过程中,语词若有所指涉,则其指涉具有跨理论的连续性;

(3)在物理理论之替换取代的过程中,理论所假定存在的事物,从先前的理论传承保留给继起的理论;

(4)物理理论在变迁取代的过程中,继起的理论较诸先前的理论更加接近真理。

科学实在论所主张的第五个论题,是有关理论之为真能否证成的问题。实在论者认为我们有好的理由来相信目前被科学家们所共同接受之物理理论乃是为

真,或至少近似为真或部份为真。换言之,相信目前普遍认同之物理理论的为真、近似为真、或部份为真,乃是合理的、可证成的。

丹尼特的意向模式实在论

丹尼特的意向模式实在论 摘要:丹尼特通过对意向模式所引起的争议的回应,再次向我们证明意向模式并不像工具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只是有用的预测工具,它是真实的,是在千百万年的进化过程中形成的特定 的行为倾向。 关键词:生命游戏意向立场意向模式实在论工具主义 [中图分类号] N0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12)10-0017-04 本文的目的就在于探究丹尼特如何利用他非常看重的思想实验工具——生命游戏,来对意向 模式的基础即“模式”这一概念进行分析进而论证自己的意向模式实在论,同时阐明这种实在 论如何能够帮助丹尼特回应工具主义的质疑。 一、意向模式实在论的基础:模式实在论 意向模式是从意向立场追踪到的人的行为模式,对它的理解应建立在对“模式”这个关键概念 的理解上。只有明晰了模式的内涵,才能明确什么是意向模式;只有肯定了模式的实在性, 才能理解意向模式的实在性。因此意向模式实在论产生的基础是模式实在论。 丹尼特对模式实在论的分析是借助“生命游戏”来完成的。生命游戏是英国数学家J.H.康威 (J.H.Conway)发明的细胞自动机,它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游戏。通常我们所理解的游 戏应当是有玩家参与的,而生命游戏则是一个无玩家的游戏。游戏发生在一个二维的坐标方 格内,如果坐标方格的每一边由M个小方格构成,则该坐标方格就有M2个小方格。每一小 方格都代表一个或“生”或“死”的细胞。 我们可以把这个坐标方格看成是一个生命世界,这里每个细胞的初始状态(我们称为第零代)是由玩家给定的。初始状态之后每个细胞在每一代的生存状态都取决于与它相邻的8个方向(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的邻居的状态(处于边界的细胞的邻居数 量为5个,而处于四个角上的细胞的邻居数量为3个)。整个生命世界的演化所遵循的规则 如下: 1、有3个活邻居的细胞在下一代为生(无论当前状态如何); 2、有2个活邻居的细胞保持当前状态至下一代(当前为生则下一代还为生,当前为死则下 一代仍为死); 3、在其它情况下,该细胞下一代为死。 这几条简单的规则就是生命世界的全部物理规则。一旦初始状态给定,游戏就会根据规则自 动向前推进。玩家无需再干涉游戏的进程,只要静静观察这个生命世界里全部细胞的演化状 况即可。即使不借助计算机模拟,观察者仍然可以准确无误地根据规则确定每个细胞在每一 代的状态。因此从细胞演化这个层面上讲,在观察者眼里生命世界不存在任何意外。 生命游戏尽管规则相当简单,但它能够产生的效果却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某些极不起眼的 初始状态能够幻化出相当神奇的演化过程。最简单也最能说明问题的是被命名为“滑行物”(glider)的初始状态。滑行物只有5个活细胞,如果我们对一个由4行4列构成的区域内的16个方格分别以C1、C2…C16命名,那么滑行物的初始状态即第零代的活细胞分布在C2、C7、C9、C10、C11所代表的格子内。当演化开始时,第一代C5、C7、C10、C11、C14为活细胞,第二代C7、C9、C11、C14、C15为活细胞,第三代C6、C11、C12、C14、C15为活细胞。第 四代活细胞的位置分布与第零代的活细胞分布完全一致,只是整体位置向东南方向移动了一格,同样第五代、第六代、第七代的活细胞分布也在整体向东南移动的情况下分别对应第一、二、三代活细胞的分布,如此循环往复。这样我们发现,滑行物的演化过程呈现出明显的规

杜恩 (Pierre Duhem )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杜恩(Pierre Duhem)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王荣麟撰 一、前言: (1)问题意识--物理理论旨在揭露隐于经验现象背后的实在吗? (2)杜恩于批判科学实在论时,所辟出的两个战场--科学哲学与科学史(3)何以有必要检视杜恩反驳科学实在论的论证? (i)有助于澄清杜恩的立场,解开学者们众说纷纭的疑团 (ii)提供解决当代科学哲学中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辩的契机 二、杜恩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批判: (1)「代表」经验定律vs.「说明」经验定律 (2)物理理论无须以说明经验定律作为目标 (3)物理理论无法以说明经验定律作为目标 (i)物理理论在构作上不足由经验给决定 (ii)物理理论在证成上也不足由经验给决定 (iii)物理理论并非对于现实具体事物有所说,而是对其标记代号有所说(iv)悲观的历史归纳论证--物理理论的形上说明部份在历史发展中的更迭不定现象 三、「自然分类」作为杜恩的一石二鸟之计,藉以对于工具论和实在论左右开弓(1)作为极端工具论的英国物理学派 (2)杜恩引进「自然分类」的想法以批判英国物理学派 (3)赖「自然分类」之想法的引进,杜恩也解除了「无奇迹论证」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支持

(4)「自然分类」之想法的引进在杜恩的思惟转折上所代表的意义 四、杜恩的立场厘清 (1)「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等语词的歧义 (2)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所争辩的五个论题 (i)理论的真值论题 (ii)理论的化约论题 (iii)独立论题 (iv)连续性论题 (v)可证成论题 (3)分别从五个论题看杜恩的立场 五、结论: (1)杜恩之反实在论的论证不乏有后起之秀的踵事追随,并且直到今日依然攻势凌厉 (2)「部份实在论」可以响应杜恩对于科学实在论的批判。而杜恩虽然不能算是「部份实在论者」,但是他所提出之反实在论的论证却仍然有助于实在 论者之转化成为「部份实在论者」。 (3)「部份实在论」能否响应其他反实在论者的攻击?而在所有已知的实在论立场中,它是否最站得住脚?这仍有待后续的研究探讨。

曹天予的结构实在论

曹天予的结构实在论体现在对本体、结构和建构等三个概念的理解上。 1、本体: 曹天予认为,本体首先是指世界存在什么;其次是在某一研究领域,理论结构中不可还原的概念元素;再次是基本本体和其他基本存在之间有相互联系,但本体的存在不依赖于外在任何东西,本体是真实的、自主的存在;再次是在确定的研究领域,所有现象都可由本体推导出来,现象是本体的行为结果;最后他认为本体是有相对性的。本体的相对性主要体现在:(1)在分析还原中本体不可再分,是最终的成份。它客观存在,由认识能力、实验能力决定;(2)本体在不同概念框架,不同研究领域不能相互还原;(3)世界有层次结构,本体是开放的,唯一的本体不存在,只有各个领域的还原,没有大统一的理论。 2、结构: 曹天予指出,结构是一系列成份之间稳定的关系系统。一个理论的结构,分数学结构和物理结构。数学结构是自我穿尽的,结构在本体论上优先,成份只是占位者;物理结构由成份的物理性质决定,成份在本体论上优先。 曹天予理解的结构中,数学结构必须赋予物理内涵,否则没有实际意义。赋予物理内涵的结构是物理结构,物理结构由成份的物理性质决定,即由本体的物理性质决定,没有成份就没有物理结构,也就没有物理结构的实在性。通过结构,我们看到成份,看到本体,看到结构的实在性。 结构是成份之间稳定的关系系统,表明成份之间有稳定的相互作用存在,是稳定的相互作用形成了成份之间的稳定结构,相互作用建构实在论与结构实在论是相通的。 3、建构 曹天予的“建构”,是指“科学理论的结构是开放的,我们对世界实在性的认识是开放的。科学的实在性是在特定历史阶段建构出来的东西,可以修正,具有历史特征。” 曹天予强调通过结构去认识本体,但又认为科学的本体具有开放性,经验证据在变化,理论结构也在变化,必然导致本体的变化。例如电子的建构就经历了汤姆逊“蛋糕模型”,卢瑟福的“行星模型”,玻尔的“轨道跃迁模型”,量子力学的“电子云模型”,量子场论的“真空态激发模型”等等的变化。 通过结构去建构本体,结构是实在的,本体也是实在的。结构变化,本体也发生变化,本体是开放的。 三、结构实在论的三个版本 结构实在论有三个不同的版本,它们共同的目标是反对反实在论。 1、沃热尔(J.worrall)的“认识版本”。 认识版本的哲学背景是康德的“自在之物”,承认本体的存在,但不可知,可知的是形式和结构。形式和结构是连续的,具有实在性。他说:“转移中有连续性或积累,但连续性是在于形式或结构,而非内容。”“我们所知的是这一‘形式或结构’,而本体论的内容虽然还保留,但不可知。” 认识版本的科学背景则以电磁场为例。电磁场理论在科学革命中,保留下来的是麦克斯韦方程的形式和结构,它是连续的,可知的,本体的内容虽在,但到底是什么尚不可知。 2、法兰奇和雷迪曼的“本体版本”。 本体版本的哲学背景是康德的“通过关系才有对象,关系是第一性的。”他们认为世界只有关系和结构,物体=结构=本体。粒子和场谁最基本?波粒无法

[科学,理论,实在]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 论科学理论的“实在”基础近代科学是在唯名论的旗帜下从实在论中挣脱出来获得其 独立发展的,它在本质上是反实在论的。然而随着人类的视野向着微观和宇观两极领域 的不断拓宽, 现代科学日益远离人的感性经验而不得不极其明显地依赖于人的理性建构。这种状况不仅使传统的唯名论、经验论和实证论具有的内在缺陷暴露无遗,而且由此引发 了古老的理性主义的再度复兴。为了重振唯物主义雄风,形形色色的科学实在论应运而生。不过这种所谓科学实在论从其诞生以来,虽然前赴后继、声势浩大,却总是抵挡不住反实在论的进攻。其中的原因当然各种各样,然而有两个根本的缺陷则是在这些科学实在论中普 遍存在的:其一是不了解实在观念的认识论根源及其超越本性,没有从终极意义上去把握实在观念从而难免流于肤浅;其二是囿于具体的殊相层面,没有能够到抽象的共相层面从整体上把握科学理论 ,结果是发现科学理论的多少构成要素就创造多少实在论。本文针对这 两个问题在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基础上阐述一种彻底的反实在论科学观。 1 实在论的复兴同“实在”本身的破碎与失落结伴而生,是康德以后西方哲学的一大景观。一方面,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抛弃康德的“自在之物”,把感性世界中的“现象”作为实在;另一方面,人本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抛弃康德的“现象”,以人的某些非理性心理要素取代“自在之物”作为实在。于是有多少哲学,就有多少实在论,人人都可以称为实在论者,而“实在”本身则不知所去。为了重新整合这破碎了的现代哲学,人们必须唤醒理性,返回到实在观念的原点处发掘其真义。 然而严格说来,“实在”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哲学范畴,也不是宗教或神学中的名词术语,当 然更不会成为科学中的概念。通常它只是日常语言中的一个谓词而非主词,用以表示主词 存在的虚实状况及其性质。不过无论哲学、科学,还是宗教、神学等,大凡以探索客观真理为宗旨的意识形式,都不能不首先去直接地面对它。因为“实在”与“真理”密切关联在 一起,它根源于人本身所固有的一种“形而上”的冲动,是人的思想超越感性世界的产物。人们通常总是要割裂本体论和认识论从单方面孤立地讨论实在,然而事实上,无论是从思想的语言逻辑方面分析 ,还是从其社会历史方面分析,“实在”的这两个方面都是不可 分割的。或者至少是就把握实在观念来讲,本体论同认识论必须统一起来考虑。 从语义学方面来分析,“实在”一词复合了两个不同层次的意思:其一是“在”,也就是通 常所说的“存在”,它是相对于“不存在”而讲的,是指作为殊相处于时空之中的、原则上可以感知的具体的存在,它是人们把握“实在”一词的一个辅助性条件,构成“实在”的现实层面;然而,要完整准确地把握“实在”的内涵,还必须充分注意到它的“实”,即“真实”,它是相对于存在本性中可能具有的“虚”或“不真实”而讲的,是对存在的一种质疑,并构成“实在”的“超越”层面,这是“实在”一词常常为人们所忽略的深一层涵义。一

浅析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之争

浅析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之争 发表时间:2019-07-31T12:05:45.980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19年第05期作者:钟原 [导读] 那是否存在一种折中的方式能把握争论双方最有价值的部分,从而走出争论的困境,这对我们进一步了解科学理论的真理性具有积极意义。 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 610000 摘要: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对立斗争贯穿二十世纪始终,也渐渐成为了科学哲学的核心争论。在这场争论中双方都及时的纠正和完善己方的观点并找出对方观点的缺陷,无论是科学实在论还是精致的反实在论,都没有哪一方能有更明显的优势。那是否存在一种折中的方式能把握争论双方最有价值的部分,从而走出争论的困境,这对我们进一步了解科学理论的真理性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实在论;反实在论;结构实在论 一、争论的焦点 实在论认为,科学不光可以描述可以观察的世界,并且也能够描述隐藏在现象背后的世界。即用理论描述世界。但反实在论认为,对于那些不可观察的现象,实在论的理论描述都具有假设性和猜想性。并且认为理论描述是非决定性的,只有观察和实验才是认知世界的手段。实在论则反驳到:在不可观察领域的科学理论如果不是近似正确,怎么能够长久来取得成功的预见?由此双方展开了争论。 二、反实在论 反实在论认为,科学理论仅仅是可被观察和实验证实的主张,是有用的工具,有助于我们把观察和实验的结果联系在一起。讨论理论的真假显得可笑,因为工具只有有用和无用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实在论不过是假借科学名义的经验主义,是没有真正科学依据的形而上学的理论。因此,反实在论所要求的科学理论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普遍的;(二)简单的;(三)与观察和实验相一致。如此看来,反实在论其实是相对保守的,他们希望把科学限制在可以被科学方法证明的主张里,从而避免不合理的推测。这样的诉求是可以能够理解的,因为在科学发展的历史上不乏这样的案例,比如牛顿的光的微粒学说令人满意的为科学服务了100多年,到后来不仅被认为是假的,而且根本就不存在诸如微粒这样的物质。也正是如此,反实在论认为错误的理论在帮助发现可观察现象方面也能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所以理论无真假之分,只存在一个有用期。当超过这个有用期这个理论就可能被抛弃,但取得的科学结果则可以留存下来。就像建设科学大厦,观察和实验是大厦的根基,理论不过是建设时用的脚手架,一旦使命完成,就会被丢弃。 需要强调一点的是,反实在论不否认理论的作用,只是认为理论没那么重要。他们认为:根据爱因斯坦的理论和量子力学来看,牛顿理论是错误的,但在最终受到反驳之前,牛顿理论在两个多世纪的时间内得到了值得称赞的预见,因此即便能成功的预见,也不能说明理论的成功预见就是真理的必要标志。 但在实在论者看来,科学史上有两个著名的案例常被拿来质疑反实在论。 一是在哥白尼所处的中世纪,证明日心说相当于动摇了神学的统治根基,是要被宗教法庭审判的。因此反实在论者在哥白尼《天体运行论》序言中写道:“假说不一定是真的,甚至不一定是可证明的,他们若能提供与观察相一致的计算,这就足够了。”在反实在论者看来,地球在不在运动并不重要,理论不是对现实的描述,仅仅是一种字面上的意思。这样反实在论者就避免了宗教上的麻烦,可是对于哥白尼或者伽利略这样的实在论者来说,这是必须要面对并且要消除的麻烦。不然只是把那些需要从实在论视角解决的问题掩盖起来了。除此之外,一开始原子论的提出并未受到广泛认同,大多反实在论者还对之嗤之以鼻。然而真实的情况是在20世纪初科学界就普遍认可了原子论的证明。这件事也被实在论者看作是证明了反实在论者思想的贫瘠。 三、实在论 1.科学实在论 实在论当中主要分为两派。强硬的一派是科学实在论。他们认为科学可以提供有关世界的存在和世界的活动的真命题,而且科学理论的发展是一个前进的、上升的动态过程,近似真实的理论被更精确的理论取代。科学实在论的关键问题是揭示了科学是可错和可修改的。例如最开始人们是用粒子来表征光的,随后又把光表征为一种弹性介质中的波,随后又表征为电场和磁场本身的涨落,最后才表征为光子。科学实在论就是认为应当不断改进和修正我们已有的知识。 2.猜想实在论 相较之下有一部分实在论者觉得科学实在论太强硬了,试图用不同的方法来弱化这样的观念。波普尔及其支持者就是这一实在论的代表,被人们称为猜想实在论。猜想实在论强调知识的可错性,认为有关世界的主张必然被更高级的以截然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的理论否证取代了。但猜想实在论并不认为现在理论哪些会错哪些不会错,因此他们不明确认为当下的理论是近似真实的,也不否认。猜想实在论者把自己的观点看作是一种哲学而非科学的立场,这样就能根据能解决的哲学问题进行辩护。这样有点避重就轻的意味,猜想实在论事实上是一种含糊、暧昧的态度,它主张过于软弱,甚至与精致的反实在论别无二致。 实在论也有无法回避的问题,即理想化的条件。反实在论认为不能把理论当作对实在的真实描述,理论描述都被理想化了。比方说在物理学中经常会提到的没有摩擦的平面,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又比如说当计算重力大小时,人们总是取g≈9.8的近似值进行计算。可这样在计算难免存在误差,所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就是这么回事。 其实,理想化的条件无非是便于人们理解和计算,是对人有启发的一种办法,我们只需要从中汲取灵感,寻找到思路而已。 3.结构实在论 那么存不存在一种方法,能够集众家所长,把握争论双方最有价值的部分?约翰·沃勒尔(John Worrall)提供了一个方法,被他称为结构实在论,或者非表象实在论。简单来说就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一些表述或者表征或许不再那么合适了,但是其理论本身的数学方程是真实正确的。这样方程当中的未知数可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用更精确的表现物体来表征,而数学结构则在这个过程中不断的趋于完善。 在大致了解了争论双方的优势和局限后,发觉实在论更像是哲学当中的可知论,认为世界是可探知的,未知的部分仅仅是科学技术水

唯名论与实在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 【汉语拼音】weiminglun yu shizailun 【中文词条】唯名论与实在论(唯实论) 【外文词条】nominalism and realism 中世纪经院哲学围绕个别与共相的关系之争形成的两个对立派别。唯名论否认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这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罗瑟林)阿贝拉尔,P.)培根,R.)邓斯?司各特,J.)奥康的威廉等。实在论断言共相本身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先于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尔谟)香浦的威廉)托马斯?阿奎那等。 从11世纪末到12世纪中叶,共相问题成为中世纪早期经院哲学争论的中心。 后来虽然以哲学与神学)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为重点,但共相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其形而上学本体论方面的争论一直未曾中断,到14世纪末为止,总共持续了300多年。在前一个时期(11,12世纪)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香浦的威廉为代表的实在论,后一个时期(13,14世纪),以培根和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实在论。在这场长期的争论中,由于观点不全然一致,又有极端的和温和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分。 以罗瑟林)培根)司各特)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者,反对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否认共相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主张唯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共相只是个别事物的“名称”或人们语言中的“声息”。这种论断称之为极端的唯名论。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者,除了否认共相的客观实在性和主张唯有个别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之外,又认为共相表现个别事物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因而共相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这种论点称为概念论,属于温和的唯名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 中世纪经院哲学围绕个别与共相的关系之争形成的两个对立派别。唯名论否认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这派主要代表人物有罗瑟林﹑阿贝拉尔﹐P.﹑培根﹐R.﹑邓斯?司各特﹐J.﹑奥康的威廉等。实在论断言共相本身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先于事物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尔谟﹑香浦的威廉﹑托马斯?阿奎那等。 从11世纪末到12世纪中叶﹐共相问题成为中世纪早期经院哲学争论的中心。后来虽然以哲学与神学﹑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为重点﹐但共相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其形而上学本体论方面的争论一直未曾中断﹐到14世纪末为止﹐总共持续了300多年。在前一个时期(11~12世纪)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香浦的威廉为代表的实在论﹔后一个时期(13~14世纪)﹐以培根和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反对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实在论。在这场长期的争论中﹐由于观点不全然一致﹐又有极端的和温和的唯名论与实在论之分。 以罗瑟林﹑培根﹑司各特﹑奥康的威廉为代表的唯名论者﹐反对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否认共相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主张唯有个别事物才具有客观实在性﹐认为共相后于事物﹐共相只是个别事物的“名称”或人们语言中的“声息”。这种论断称之为极端的唯名论。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唯名论者﹐除了否认共相的客观实在性和主张唯有个别事物具有客观实在性之外﹐又认为共相表现个别事物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因而共相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这种论点称为概念论﹐属于温和的唯名论。 以香浦的威廉和安瑟尔谟为代表的极端的实在论者﹐断言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共相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第一实体﹐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或原始形式。个别事物只是共相这第一实体派生出来的个别情况和偶然现象﹐所以共相先于事物。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温和的实在论者也断言共相是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但又强调共相这一客观实在﹐既独立存在于事物之前﹐又存在于事物之中和事物之后。即﹕共相这概念﹐作为神创造个别事物的原型理念或原始形式﹐存在于被创造物之前﹐也就是说﹐存在于神的理智之中。共相作为神创造的个别事物的本质或形式﹐则存在于事物之中。共相作为人对个别事物的抽象归纳的概念﹐它在事物之后﹐也就是说存在于人们的理智之中。 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唯名论与实在论关于个别与共相的这场争论﹐在认识论上是关于普遍概念的形成﹑性质和意义问题的争论﹐在本体论上是关于理念﹑精神实体和个别事物的独立存在问题的争论。就思想渊源来说﹐可以上溯到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这场争论本质上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 唯名论与实在论的斗争 争论的焦点及其由来。早期经院哲学内部的斗争主要是唯名论和实在论的论战,它是政治领域里的激烈斗争在哲学上的曲折表现。这场争论的焦点是关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即一般和个别哪一个更实在的问题。这场斗争大约从11C开始,延续了几个世纪。这个问题实

全面解读科学实在论

全面解读科学实在论 《科学实在论教程》(郭贵春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7月第一版)是迄今国内第一部系统、全面阐释科学实在论的著作。这是作者十四年来孜孜砣砣、潜心研究的心血结晶。作者在阅历丰富的基础上,以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历史与现状、理论与实例相结合的方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审视了科学实在论理论的内容,透彻地研究了科学实在论的演变及其特征,深人地阐述了某些著名科学哲学家的思想。具体地说,本书有以下突出特点。第一,条理性和系统性从结构体系来看,本书大致分科学实在论发展史、科学实在论元理论以及反实在论三部分。第一部分(第1、6章)作者给我们展示了一幅波澜壮闻的历史画面。第二部分(第2、3、4章)作者分别从科学实在论的表现形态、认识论价值、方法论特征三个层面条理、透彻地论述了实在论的元理论。作为科学实在论的对立面——反实在论自然不得不提到,作者在第三部分(第5章)作了扼要介绍。全书的结构体系如下图所示:科学实在论历史悠久,传统深远,流派繁多,观点混杂,精芜不齐,同时又具有崭新的面貌,作者却能非常有条不紊、面面俱到、详简有致地编织成一个系统化的网络。这种系统化、条理化的网络结构不管在全书宏观布局还是在每章的微观细节上都得到了淋漓尽

致地体现。就条理性和系统性而言,的确是开了科学实在论的新生面,拓宽了科学实在论研究的路径。作者用条理全面贯穿这个网络,纲目分明,环环相扣,从而在深度和广度上为科学实在论的研究打开了新局面。由此可见,作者在谋篇布局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而篇章的结构呈现了作者对科学实在论研究状况的深入了解。作者提纲挈领、总揽全局、理论严谨、论述明快,不仅给读者全息摄制、立体透析的感觉,而且表现出作者深厚的哲学功底。第二,丰富性和全面性《科学实在论教程》用六章十七节从科学实在论的基本形式、历史演变、表现形态、认识论扩张、认识趋向、语义分析方法、语用分析方法、解释学方法、科学实在论的弱化、反实在论的根源和特征、著名科学哲学家的思想评述及后现代走向等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地突现了科学实在论的内容。(1)第一都分作者将科学实在论的历程相对地分成五个阶段:产生(19世纪原子实在论的诞生为标志)、发展(从原子实在论的诞生到19—20世纪之交)、衰落(20世纪前半叶)、复兴(20世纪中叶到90年代中后期)及走向,并详尽地论述了各阶段的时代背景、动因、特征和意义等。作者以“三大转向”为基点和中枢,通过系统地分析其形成动因、理论特征和方法论意义,来具体地展示科学实在论思潮演化的历史进程、趋势定向和理性重建的模型及特征,从而为把握科学实在论21世纪发展的方向和为建立科学实在论新的生

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_反实在论_还是_实在论_

心理科学进展 2004,12(2):312~ 319  Advances in Psychological Science 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反实在论”还是“实在论”?    杨莉萍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系, 南京 210097)    摘 要“反实在论”与“实在论”之争是当前有关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争论的核心。批判者指责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是“反实在论”,社会建构主义者则竭力澄清自己的“实在论”立场。该文认为:社会建构主义是一个芜杂的思想体系,任何一种简单的结论都难免失之武断,妨碍对它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把握社会建构主义关键在于对“现实”的理解,社会建构主义的“现实”是统一了主客体的生活的现实,它对主客关系的超越对现代心理学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对于实在论者,了解实在论特有的问题和局限性,有助于更加理性地认识和参与这场争论。.  关键词 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实在论,反实在论。  分类号 B84-09 “社会建构论”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中影响广泛又极具争议的一种研究取向。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是该取向在心理学中的反映。其核心纲领包含“批判”、“建构”、“话语”、“互动”四个层面:首先,批判现代心理学的主客二元对决、反映论的认识论、个体主义和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否定心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第二,坚持心理的社会建构性质;第三,话语是社会建构的媒介,将话语分析纳入心理学研究方法;第四,社会建构通过人际互动过程实现,主张心理学的研究重心应由内在心理结构和心理过程转向个体外部人际关系和互动。  1 “反实在论”与“实在论”之争是有关社会建构主义心理学争论的核心 自从格根1985年发表“现代心理学中的社会建构主义运动”以来,心理学围绕社会建构主义的批判和争论不绝于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批判和争论呈现混乱或无政府状态。表现为:首先,批判没有单一的“靶子”。由于对“什么是社会建构主义”缺乏统一的界定和认识,批判者往往出于各自特定的立场或批判目的,针对某种特殊版本的社会建构论展开批判,以至于“有多少版本的社会建构主义就有多少种争论的立场”[1]。其次,争论的焦点异常分散。所涉及到的问题大体包括:社会建构主义是否承认客观世界的存在?社会到底建构了什么?语言的指涉性(referentiality)问题;社会建构主义自身的逻辑统一性问题;社会建构主义是否滑向极端的虚无主义或怀疑论?是否导致相对主义的劫掠?什么是理论的“真”?什么是道德的“善”?如果一切真和善都是人为建构的,还有什么东西可追求?社会建构主义是仅限于认识论,还是同时具有本体论意义?等等。 收稿日期:2003-06-30  通讯作者:杨莉萍,E-mail:lpy2908@https://www.sodocs.net/doc/0b6271638.html,;电话: 025-*******

达米特反应在论的逻辑观及其意义

达米特反应在论的逻辑观及其意义 【摘要】:“实在论”是哲学家常常使用的一个术语,围绕着这一术语所形成的“实在论问题”是长期以来哲学上所集中讨论的一个论题。在达米特看来,要解决实在论,就有必要对实在论论题给出科学的表述。他致力于这种形而上学的描述并给出了这种形而上学描述的逻辑基础。达米特着重论证了一种反实在论的哲学观点,他对反实在论的表述着重是从真值和意义上进行的。在他看来,反实在论的意义观点主张通过诉诸于和语言使用者使用这些语句而显示的能力相关的条件来解释陈述的意义。达米特的反实在论观点,具有自己独立的逻辑基础。这种逻辑不是古典的二值原则——即坚持每一陈述都确定为真或为假——这是实在论的逻辑基础,而是一种拒绝二值原则的直觉主义逻辑。由于我们思想世界的复杂性,古典二值逻辑的简单性就不能成为反映我们复杂思想世界的逻辑基础。而直觉主义逻辑在对陈述的意义值以及意义的阐明上具有更普遍的适应性,因为它把陈述的真值看成是一种证实它或者推翻它的证据的情形。达米特在语言哲学框架下对反实在论论题及其逻辑基础的研究具有特定的示范性,这不但丰富了当代实在论论题上争论的层次与方式,而且还推动了逻辑学的发展,奠定了他在当代哲学上的重要地位。本文包括三个部分:第一章阐述了达米特反实在论观点的提出。包括两部分,分别为传统的直觉主义和二值原则的困境。第二章阐述了达米特反实在论的逻辑观点,着重论述了他在真值和意义阐述上使用的直觉主义逻辑原则。第三章阐述了

达米特反实在论逻辑观的意义问题。【关键词】:达米特反实在论逻辑直觉主义二值原则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B81-09 【目录】:中文摘要6-7ABSTRACT7-8前言8-10第一章达米特反实在论逻辑观的提出10-181.1传统直觉主义的困境10-131.2二值逻辑的困境13-18第二章达米特反实在论逻辑观的内涵18-332.1对实在论真概念的反思18-242.1.1真概念的起源18-212.1.2真概念的本质21-222.1.3真概念的反思22-242.2达米特的直觉主义逻辑观24-33第三章达米特反实在论逻辑观的意义33-463.1推进了当代实在论论题的发展33-373.2消解了实在论真值概念的困境37-413.3对现代逻辑的启示41-46结语46-48参考文献48-50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50-51致谢51-52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52-54 本论文购买请联系页眉网站。

“先验观念论”和“经验性实在论”试析——兼谈牟宗三对康德哲学的误读[1]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邓晓芒批评牟宗三在《会通》中误读了康德,这一批评是正确的。牟宗三没有恰当区分先验与超验、经验性与经验。其误读之源在于误解与误译。他的误读对康德哲学是致命的。先验观念论是康德哲学的基本立场。在批判哲学的背景下,这一立场同时意味着经验性实在论。康德提出先验观念论的目的是要面对休谟去捍卫经验的实在。关键词:先验观念论经验性实在论经验的实在牟宗三0、引言:牟宗三误读了康德?在康德研究方面,牟宗三几为华人学术界公认权威。然而邓晓芒(2001)指出,牟宗三误读了康德。其表现在,将经验性实在性与先验观念性[2]“这两个共同构成人类知识而不可分割的观点割裂开来”,“并为康德编造出了一个‘超绝的观念性’”。邓认为这是一个“硬伤”。[3](邓晓芒2001,pp41-42)本文将就这一问题作一分析。需预先指出的是,这一“硬伤”并非牟宗三发明,之前有康蒲·斯密(参见:康蒲·斯密,p153,p332等处)。1、康德术语的区分通过考察康德文本,本节希望得出与本文密切相关的几个术语的典型意义。 1.1经验性(empirisch)与经验(Erfahrung)“经验性”,或(庞景仁)译“经验的”。但这个词之修饰别的词不同于“经验”,康蒲·斯密将其区分为“empirical”与“of experience”。为行文方便,凡引文译为“经验”或“经验的”,一律改作“经验性”,以<>标明。[4]经验性的,就是必须“经过感觉与对象相关的”(A20/B34,杨-邓本[5],p83)。感觉是对象刺激我们时“在表象能力上所产生的结果”(A20/B34,p83),如此“获得表象的这种能力(接受能力)”是感性(A19/B33,p83);故经验性意为:包含有对象(此处为物自体)对我们感性的刺激。这种刺激使我们与对象发生了直接关系(直观);这一直接关系,是一切思维作为手段以之为质料的(A19/B33,p83),从而“经验性的”意为包含有物自体对我们感性的刺激并且这种 “如果其中包含有感觉(它以对象的现实的在场为前提),刺激作为质料。无论是直观还是概念, 那就是经验性的。”(A50/B74,p106)。因此“经验性”的正相反对者必定不包含有物自体对我们感性的刺激并且不作为质料而作为形式。这样,“经验性”就区别于“纯粹”(rein)和“先验”(transzendental)。康德对“纯粹”一词有两种用法:一是知识不和它无关的东西掺杂;二是知识不和任何经验或感觉相混且又是完全在先天成为可能的,此即“绝对纯粹的。”(A11,韦p53)此处为后义。绝对纯粹无关于物自体的刺激而是纯粹形式。“经验性”之对立于“先验”,乃是因为先验知识“不和对象有关而和人们知道对象的方式有关,而这方式又是限于<先天>有其可能的”(A12/B25,韦p53),也正好是不与物自体的刺激相关而是形式的。至于经验,则是指“对象知识”(B1,p68),“经验就是通过联系起来的知觉而来的知识”(B161,韦p173)。作为一种知识,它是有关于物自体刺激所引起的感性质料的,所以经验是一种经验性的知识。“经验性的知识也就是经验。”(B165,韦p175)经验概念(Erfahrungsbegriffe)“不过是具体的知性的概念”(A567/B595,韦p510)。显然,经验 (A86/B118,“包含两个极其不同性质的要素”:经验性的质料和纯粹直观及纯粹思维的形式。 p130)作为知识,经验正相反对于不包括任何经验性要素的纯粹知识。同时,由于“范畴在事物的知识上除了应用于经验对象外没有别的运用”(B146,p146),时空直观形式也“只是指向那些被视为现象的对象”(A39/B56,p96);故作为一个范围,经验的正相反对者是超验(transzendent)。超验超出了经验范围。(A296/B352,p196)[!--empirenews.page--]因经验与经验性的这一不同,康德说:“一切经验判断都是<经验性>判断,也就是说,它们都是以感官的直接知觉为根据的,但不能因此就反过来说,一切<经验性>判断都是经验判断。”(《导论》,p63)因为经验作为经验性知识,除开经验性质料外还有先天形式。[6]令人不解的是,牟先生对经验性与经验这一对重要概念根本不作区分,无论是在译文中还是在相关论述中,他极为粗糙地将empirisch看成Erfahrung的形容词形式。1.2先天(a priori)、先验(transzendental)与超验(transzendent)先天,或译“验前”(韦卓民)、“先验”(牟宗三)。康德约定:“我们在下面将把先天的知识理解为并非不依赖于这个那个经验、而是完全不依赖于任何经验所发生的知识。”(B3,p69)可见“先天”意为“完全不依赖于任何经验”。

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逻辑态度

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逻辑观Ξ 陈 波 (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 100871) 摘 要:在逻辑或逻辑真理本身是否需要辩护等问题上存在着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两种截然相反的逻辑观。逻辑的实在论观点能说明逻辑真理的客观性、普适性和认识论价值,但需要精致化。 关键词:逻辑真理;实在论;反实在论 中图分类号:B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287(1999)05-0005-05 在逻辑或逻辑真理本身是否需要辨护(justifica2 tion)、它们是否具有某种本体论或认识论基础等问题上,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由此还派生出逻辑究竟是发现还是发明,究竟是一门关于真理的科学还是一门关于推理的科学的争论。本文将评述这两种不同的逻辑观,并就相关问题提出我们的看法。 一 实在论的逻辑观 实在论认为,世界具有独立于有关它的任何知识或经验的特征,世界中事物的存在状况使得述说世界的任意语句必定为真或者为假(二值原则),这一点不以我们是否知道或能够知道每一语句的真假为转移。这也就是说,一给定语句类中语句的真值条件,可以超越于我们对这些真值条件的识别能力而存在。将这种实在论观点应用于逻辑,所得出的结论是:逻辑真理的必然性源自于它描述了事物的存在状态或事实的总汇,或者说它描述了与独立自存的实在相关的一类特殊的非经验的事实。在这个意义上说,逻辑真理是客观的。由此出发,它还得出以下两个观点:(1)逻辑是一种发现而不是发明;(2)逻辑是一门关于真理的科学。弗雷格、早期维特根斯坦、蒯因、戴维森等人是这种逻辑观的代表。 在《算术基础》(1884)一书的序言中,弗雷格明确表述了指导其研究工作的三条基本原则,其中第一条是:“始终要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严格区别开来。”(弗雷格:《算 术基础》,1953年德英对照版,第7页)他认为,逻辑具有客观性,心理过程具有主观性,逻辑与任何心理过程和心理对象如心象、观念等等无关。弗雷格是一个严格意义的实在论者,相信概念、关系、对象的客观实在性。他指出,认识是“一种不创造被认识的事物而只是把握存在着的事物的活动。”(弗雷格:《算术基本规律》,1950年英文版第1卷,第XXⅣ页)这种存在着的事物既包括各种物质性对象,也包括像概念、关系这样的抽象实体。人们通过语言而与世界发生关系。名称都有涵义和所指,人们凭借涵义去识别所指,即该名称所适用的现实世界中的对象。专名指称世界中的个体,概念词指称概念,而对象则隶属于概念;关系词只不过是有多个空位的概念词,它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语句作为一种复合名称,其涵义是该语句所表达的客观的、公共的、主体间一致的思想即命题,其所指则是该语句所可能具有的真值:真或假。(弗雷格:《算术基本规律》, 1950年英文版第1卷,第XⅦ页)“我们决不要把语句是可以被思考的和语句可能是真实的这两者混为一谈。我们必须记住,当我们不再思考某个语句的时候,这个语句并不因此而不再是真实的。这正如当我闭上眼睛时,太阳不会不再存在一样。”(弗雷格:《算术基础》,1953年德英对照版,第Ⅵ页)在弗雷格看来,给出一语句的涵义,就是给出它的真值条件;一语句及复合语句的意义是由其中各构成成份的意义加上起连接作用的逻辑常项所决定的。这叫做“组合性原则”。弗雷格由此提出了下述观点:“逻 5 第20卷第5期1999年10月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X iangtan Normal University Vol.20No.5 Oct.1999 Ξ收稿日期:1995-05-1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项目名称:现代逻辑中的哲学问题。 作者简介:陈波(1957—),男,湖南常德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哲学博士。

经验主义、实在论和因果知识

自从康德以来﹐认识论的中心问题一直是人类知识的可能性和普遍有效性问题。康德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一直是我们探究认识论问题的最重要的源泉。按照对于康德的某种理解﹐知识在某种意义上要被看作人类理性对于经验的构造﹐亦即经验对象在人类知性中的先验综合构成。给出对于'先验性'的某个合适理解﹐现代科学似乎极好地示范了康德的思路的基本合理性。但是﹐这种状况在目前已经发生了急剧变化。现代物理学在其方法论和认识论上都与经典物理学颇为不同。其中﹐现代物理学的一个典型的特点是它超越了可观察的宏观世界﹐进入了人类没有直接的观察接近的微观领域中。这个变化产生了这个尖锐的问题﹕我们能够声称有对于不可观察的东西的确定知识吗﹖如果我们在达到这样的知识上没有保证﹐那幺什么是科学的恰当目的﹖这是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比如说﹐建构经验论)的争论产生的一个主要背景。 毫无疑问﹐对于现代物理学的深入分析对于bas van fraassen建立他的反实在论产生了重要影响。结果﹐比较于科学实在论者﹐van fraassen声称﹐科学目的不是在于给予我们世界是怎么样的一个实际上为真的叙述﹐而是在于"拯救现象"﹐亦即给予我们世界是怎么样的经验上恰当的描述。因此﹐在van fraassen看来﹐我们决不可能超越我们可得到的经验证据的总体而把握一个超验的实在。van fraassen对于他的建构经验论(constructive empiricism)论证高度精致﹐而且在某些方面是相当有说服力的。然而﹐在我对van fraassen的读解中﹐我发现一些他的主要思想并不是与某种形式的实在论﹐即我所信奉的关于理论实体的实在论不兼容。本文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表明这如何是可能的。在我看来﹐这个"调和"关键取决于找到一种方式来辩护van fraassen所坚定拒斥的达到最佳说明的推理(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我将简称ibe)。我认为van fraassen对ibe的拒斥是不合理的﹐因为那不仅违反了我们实际的科学实践﹐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与van fraassen自己对于实验和科学方法论之关系的说明相左。这个拒斥是立足于他如下不合理的论点﹕说明是一个完全语用(pragmatic)的问题﹐而理论的"超经验"的优点(superempirical virtues)也应该被看作纯粹语用的特点。 在我看来﹐一个辩护ibe的有效方式是要在因果说明和因果实在论之间建立起某种合适的联系。因此﹐我们首先需要确立起因果说明的合法性。这将开始于对于经典的﹑hempel 式的说明模型以及它所面临的挑战的一个简要讨论。w. salmon和van fraassen已经各自提出了对于这个经典说明的两个抉择﹕说明的本体(ontic)概念和说明的语用(pragmatic)概念。这两个概念由于它们在认识论承诺上的分歧而不同。当van fraassen强调说明的语用方面时﹐salmon继续支持一个理论实在论的见解﹐认为引用来作为说明目的的理论实体和因果机制必须被看作是真实的。然而﹐如果关于理论实体的实在论还与工具主义或约定主义有所区别的话﹐那幺salmon思考问题的方式决不意味理论实体的实在性要被看做是理所当然的﹐毋需为之提供某种辩护。我认为理论实体的设定必须受两个方面的考虑所约束。一个"水平"的约束涉及到把假设了理论实体的那个理论或假说与相关的经验上恰当的理论"整合"起来;一个"垂直"的约束则直接来自于对于那个理论或假说的经验恰当性(empirical adequacy)的检验。当van fraassen的经验恰当性概念正确地强调了后者的作用时﹐他对于理论的"超经验"优点的处理则妨碍他认识到理论整合其实构成了对于说明的合适性的一个本质约束。这也因此妨碍他对于ibe给出一个公正的说明。现在让我进一步阐明这些基本的论点。 一 不论一个说明是什么﹐它必须对要被说明的现象或事件提供某些理解。因此我们能够把说明看作是根据背景知识和(或者)一个相关抉择的对比类而作出的对于"为什幺"问题的回答。我们假设这个背景知识和这个对比类将提供充分恰当的信息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被说

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争论综述

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争论综述 摘要: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的争论旷日持久且日久弥新。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其根本原因是双方在它们共享的且不可缺少的一些假定承诺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的认识,或者在认识上出现了偏差。本文要讨论的基本问题就是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形成及其争论的焦点。 关键字:科学实在论反实在溯源争论 科学理论真理性问题在哲学界有大量深入的研究,呈现出多元的特征,但是由于真理是客观世界、人与时间之间的一种关系,时间是对真理最严峻的考验,它造成了真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因而出现众多绝然对立的流派和观点,甚至完全否定真理存在,这些都需要我们借助马克思主义的有力武器去剖析科学理论的真理性,真正确立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从而挽救真理。 20世纪的科学哲学是在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战争硝烟”中走过来的。实际上,在哲学上就有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之争。形而上学实在论认为事物的存在独立于我们的心灵与认识,主张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性世界,它不是由神创造的,也与人的意愿无关,这是一切科学研究的前提。科学实在论是以形而上学实在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它的基本观点是:人们关于这个自在世界的客观描述只有一种,而真理就是我们的观念与客观实在相符合的科学理论,而反实在论对此予以否认。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两大阵营都有很多哲学家,他们都提出了精致的论证来为自己辩护。要真正把握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观点,还得去追溯历史的源头。 一、争论的历史溯源: 回溯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从历史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19世纪,二是在20世纪60年代后。 回溯19世纪,争论应该是从科学实在论的历史先驱一——原子实在论开始。“原子”在19世纪初就成为现代科学的重要概念,围绕这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就产生实在论、非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演进思路。原子实在论认为原子就像桌子、椅子一样是实在的,反实在论者却不以为然。 19世纪末,马赫、迪昂和彭加勒对原子等理论实体持现象主义、工具主义、约定主义。 现象主义基于物理对象可以还原为感觉经验,认为物理对象的描述可以分析为描述感觉经验的现象陈述;工具主义认为,科学理论不是对不可观察对象的真实描述,而是使我们安顿和说明可观察世界的纯粹有用的工具;约定主义认为,科学理论原则上是无法直接证明是对或错的,深层次的科学理论是我们在很多可能的理论中选出来,而这种选择依赖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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