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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集团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

万科集团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

——(12-14)

1.目的:

加强集团会计管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

水平,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集团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服

务。

2.范围:

适用于总部及集团所属各单位。

3.职责:

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集团

内各公司(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总则

4.1.1 本规范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

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集团的

实际情况而制定。

4.1.2 集团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和监督本

单位和集团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成果,为经营决策和管理提供高质量的会

计信息和依据。

4.1.3 集团实行高度集中、独立核算的会计管理体制。集团会计工作由主管财

务的集团领导直接指挥;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集团会计工作的组织和集

团统一会计政策、制度的制定;各单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则开展

各项会计工作,并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原则下,根据本

单位业务管理的特点,制订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施办法。

4.1.4 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4.2 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

4.2.1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4.2.1.1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及规模大小,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并

配备会计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

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

人员应由总部财务管理部选派或下属单位提名、总部财务管理部考核、

按照集团人事管理审批程序和权限任免。

4.2.1.2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按照集团《下属企业财务负责

人职务行为规范》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A、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负责,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

B、具有专业学历或经过专业培训,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C、主管过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

少于二年;

D、熟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公司的财务、会计、税务管理制度及要

求,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E、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专业能力;

F、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G、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2.1.3 从高校招收的财会人员,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社会上招收的一般

会计人员至少应具备大专以上财会及相关专业学历,具有初级以上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在相关岗位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道德品质优良;从社

会上招收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单位禁止招收无会

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各所属全资企业聘用的会计人员

的试用、转正,按人事审批程序报经总部财务管理部签署意见。

4.2.1.4 集团及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应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

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

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4.2.1.5 各单位不得任用本单位职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其他关联单位负责人

及集团相关领导的直系亲属作为本单位的会计人员。

直系亲属是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姻亲关系。

4.2.1.6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人员的分工应符

合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的要求,并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会计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资债核算、销售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资金往来核算、总账报表、稽核、

档案管理以及直接管理、操作、维护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

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核算人员不能兼管本岗位凭证的

稽核。

4.2.1.7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可进行有计划地轮换,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

情况制定相应的轮换和考核办法。

4.2.1.8 会计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有责任

对本部门的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并合理安排好会计工作,保证会

计人员每年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4.2.2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4.2.2.1 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4.2.2.2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坚持原则,兼洁奉公。

4.2.2.3 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和集团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

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2.2.4 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

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4.2.2.5 保守本单位和集团的商业秘密,除国家法律和集团规定及本单位负责人

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会计信息。

4.2.2.6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必须保证对上级主管单位财务部门及集团

总部财务管理部的信息透明化,严禁隐瞒或上报虚假信息。

4.2.2.7 主动接受本公司领导和总部财务管理部对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的检查、监督、指导。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将作为会计人员

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的重要考核依据。

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类人员将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书。

4.2.3会计工作交接

4.2.3.1 基本要求:

A、会计人员轮换工作岗位、集团内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

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

动或者离职。

B、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C、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应当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4.2.3.2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A、巳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B、已录入凭证尚未审核并过账的,应当完成审核及过账,并打印科目

余额表,由经办人员加盖印章或签名;

C、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D、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

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会计软件及密码、

会计数据磁盘(磁带)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E、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

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遗留问

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全部原始资料。

4.2.3.3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应逐项核对

点收。其中:

A、现金、有价证券应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

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

查清;移交保检柜的钥匙和密码时,接替人员应当场验证,移交完毕

后,钥匙和密码应尽可能予以更换。

B、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经审核签章后打印,并附完整

原始凭证再行移交;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账套密码和其它电子数

据要在实际操作下移交,移交完毕后,接替人员应及时更换操作人

员密码。

C、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

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查清未达账原因;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

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可抽查个别

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D、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它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

4.2.3.4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A、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

监交;

B、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本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人

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总部财务管理部派人会同监交。

4.2.3.5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必须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需要

说明的问题和意见应当注明。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4.2.3.6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接手的账套软件,不得自行另立新账套,以保持

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4.2.3.7会计人员因故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

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

理,并办理交接手续。当其重新恢复工作时,应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

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它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则第

4.2.3.9条规定的责任。

4.2.3.8 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并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

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总部财务管理部确定。

4.2.3.9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所有移交资

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3会计核算

4.3.1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4.3.1.1 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各种具

体会计准则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

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4.3.1.2 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A、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B、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C、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D、资本、基金的增减;

E、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F、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G、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4.3.1.3 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

处理方法进行,并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

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4.3.1.4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

分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份,并采用公历日期。

4.3.1.5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单位可采用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

位币,但向集团上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4.3.1.6 会计记录的文字统一使用中文,境外单位可同时使用英文。

4.3.1.7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

国家和集团的有关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得设

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4.3.1.8 各单位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

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财

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

4.3.1.9 各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定期打印、

装订成册,并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存储会计软件、电子数据的软盘、

光盘、磁盘、磁带等存储介质也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会计档案建

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

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4.3.2 会计凭证及账套设置

4.3.2.1 各单位办理本规则4.3.1.2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4.3.2.2 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如下基本要素: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

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

位名称;经营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对于不同渠道取得的原始凭证,除具备上述基本要素外,还应包括其他

附加条件,具体为:

A、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

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

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B、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C、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D、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E、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

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

据。

F、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

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G、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

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

日期和文件字号。

4.3.2.3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

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4.3.2.4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它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

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提供的原始凭证

复印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

或者盖章。

4.3.2.5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

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或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确实无法

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

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

始凭证。

4.3.2.6 各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合乎集团管理需要和国家

法规的会计账套。

账套的初始化设置应遵守集团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和会计科目代码,需

设立核算项目的应按集团规定设置。新建账套必须在核算项目明细余额、

会计科目明细余额、会计科目汇总余额与手工账簿或原账套核对相符后方

可启用。

账套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严格按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的要求确

定操作权限,交由系统管理员操作设定,凭证录入人员不得兼凭证审核,

不同操作人员应自行设置操作密码,并对其定期更换。

4.3.2.7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录入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账

凭证。记账凭证的录入应内容完整、摘要简单明了;录入的凭证需经专人

审核后方可过账;更正错误的方法必须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的要求。

记账凭证应在业务发生并取得完整的原始凭证后及时录入,不得积压。

4.3.2.8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账套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

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3.3 会计科目

4.3.3.1集团内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包括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下述

会计科目的编号及名称设置一级会计科目、部分明细科目及部分核算项

目,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其他行业的企业可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需

要增加或修改明细科目及核算项目的设置;未作规定的明细科目和核算

项目可自行根据需要设置编码和名称,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

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各单位应按《企业会计制度》有关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4.3.3.2 集团统一会计科目表如下:

A、资产类

B、负债类

C、股东权益类

D、成本类

F、损益类

4.3.3.3 部分会计科目的使用要求:

A、“应收账款”(地产公司)、“预收账款”(地产公司)应按房号

设置核算项目,并增加如下项目属性:业主名称、购房日期、房屋

面积、合同号、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等(如其他系统软件可提供如

上信息,可适当减少核算项目属性)。

B、“预付账款”(地产公司)、“应付账款”(地产公司)应按合同

单位及合同代码设置核算项目,并至少增加如下项目属性:合同名

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

C、“应付股利”核算按利润分配方案应向股东或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下属全资公司应上缴总部的利润也在本科目核算。

D、在筹办期间发生的费用,或者先在“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开始生

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或者直接在发

生当期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E、专户存储的按揭保证金、借款保证金在“其他货币资金—按揭(借

款)保证金“中单独核算;物业公司收到的物业维修基金在“其他

货币资金—代管基金”中单独核算。

F、“原材料”、“开发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地产公司)、“短

期投资”、“长期投资”采用数量金额核算。

G、“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因

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投资方按其持股比例

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各公司可根据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增加的

原因进一步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H、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计入“利润分配—其他转入”科目。

I、“补贴收入”科目核算收到的先征后返的增值税,不发生增值税的

地产公司可以不设此科目。

4.3.4 会计报表

4.3.4.1 会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

A、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集团的有关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

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和必备补充资料。集团总部内

部使用的会计报表,必须按总部统一制定的报表标准格式编制。

B、各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和集团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

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

和计量标准。如果因为集团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而导致不同会计年

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不一致,应当在年度会计报

表中将其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加以说明。

C、各单位按下列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

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

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D、年度会计报表编制之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

债务并对账套记录进行检查。会计报表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

内容完整、不得漏报和任意取舍,不得任意估计数字,更不得篡改

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数字。

E、各单位对外和向集团总部报送的会计报表,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

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

地址、会计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及编报人员签名或盖章。

各单位企业负责人对会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4.2 各单位应严格按国家和本规则的规定编制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会

计报表,部分项目的填列应符合以下要求:

A、资产负债表:

a.年初数栏目:应与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后审定数一致。特殊情

况不一致的,应附表详细说明差异原因;

b.债权债务类项目:将明细科目相同的债权债务抵消后,按明细科

目的借贷方向分别填列。不同总账科目及不同明细科目的债权债务,在

编报时不得互相抵消;

c.预提费用与待摊费用项目:依据所属明细科目分析填列。预提费用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应并入待摊费用项目;待摊费用如有贷方余额,

应并入预提费用项目;

d.少数股东权益项目:编制个别会计报表的单位不填列此项。

e. 待处理财产损溢项目:在期末结帐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部或

总部提供会计报告时,应将其余额转入相关损益类项目,不得挂帐,并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

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B、损益表:

a. 投资损益项:万科集团拥有50%以上权益的企业对集团内控股50%

以上的单位的投资,在对外报送报表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在本项反

映其投资收益;但在上报集团总部报表时,采用成本法核算,不在该项

目反映对其的投资收益;

b. 所得税项:反映企业累计预提的所得税。所得税应至少每季度预

提一次,并进行账务处理;

c. 少数股东损益:编制个别会计报表的单位不填列此项。

C、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有关项目内容的填报方法及其科目余额明细附注内容参照集团《现金流量表编制指导——项目内容和数据关系》和《科

目余额说明——现金流量表》的规定。

D、管理报表

各单位可根据自身业务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参照有关集团制定的统一格式,制定和编制内部使用的管理报表。

管理报表尽量在会计软件中利用“自定义报表”的功能做出。

4.3.4.3 月度会计报表资料的生成时间为月终后5个工作日内,并以电子手段传

送报表需要单位,不再报送书面报表。

季度结算、中期结算及年终决算报表的报送时间由总部财务管理部单独通知,报送方式为规定时间内采用电子手段传送,之后将会计报告

资料正本邮寄到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

4.3.4.4 各单位应向集团总部报送的月、季度会计报表种类如下:

A、资产负债表(月报)

B、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月报)

C、期间费用明细表(月报)

D、管理费用明细表(月报)

E、现金流量表(季报)

F、《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信息月报》(房地产企业填报)(月报)

G、集团规定的各种附表(季度报、半年报、年报)

4.3.4.5为了确保会计报表的时间和质量,总部将对各单位的定期会计报表实行

考评并分别于季度、年中及年末予以通报。

4.3.5 年度决算

4.3.

5.1 年度决算报表的编制,除遵守国家和集团有关规定外,还必须做到:

A、对所有经济业务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经济业务全部入账。有关待摊

费用、预提费用、固定资产折旧、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进行核算。

B、作好实物的清查、盘点工作。各单位要按规定作好现金、存货、固

定资产等实物的清查、盘点,并妥善编制盘点报告,保证账实相符;

对于长期积压的存货及可能发生的损失,应按《财务管理规则》的

有关规定处理。

C、银行存款科目余额应与各开户银行的银行对账单核对一致。如存在

未达账项,必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对账单应准备复

印件以备核数师查验。

D、清理债权债务。必须对各种应收款项进行函证,大额款项应准备好

确认单位复印件;对于三年以上确实收不回的债权应按《财务管理

规则》规定程序处理。

E、“内部往来”、“联营公司往来”及“结算中心存款”与“内部单

位存款”、“结算中心借款”与“内部单位贷款”必须核对一致,

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有关确认单应准备复印件以备核数师查验。

F、期末汇率按总部财务管理部统一公布的汇率执行,并按规定进行账务调

整。

4.3.

5.2 年度决算审计,除应积极配合集团总部做好本单位各种法律性文件及其

它资料的收集工作外,还应作好聘请核数师的工作。境外核数师、集团

境内主审核数师以及主要地区境内核数师的聘请由集团总部统一安排;

其它单位境内核数师的聘请,由各公司自行安排,但所聘请的核数师必

须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并报总部财务管理部备案。

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各单位应与核数师充分协商,使出具的审计报告尽可能合乎集团要求和主审核数师的要求。

4.3.

5.3 各单位对总部财务管理部要求填报的各种附表,应予认真填报。

4.3.

5.4 中期、季度结算工作的具体要求参照年度决算,由总部财务管理部另行通知。

4.3.6 会计电算化

4.3.6.1 基本要求:

A、各单位会计机构是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在有关部门配

合下,根据《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规范》的要求,

搞好会计电算化工作。

B、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集团内各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安

排,集团统一会计软件的选择、升级、修改及有关会计电算化的实

施程序,各单位应积极贯彻执行。

C、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同时指定专人作

为电算化工作责任人,负责电算化的具体应用及与总部进行工作衔

接。

4.3.6.2 会计电算化的操作管理规定:

A、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会计软件的操作权限由会计机构负责人

确定,并由系统管理员负责设置,密码应定期更换;系统管理员离

任或调离岗位时,应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包括管理员密码、用户及

权限设置、账套位置和账套备份、以及服务器的相关配置和密码;

同时新接任系统管理员应立即变更相关管理密码。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及无权限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禁止具体操作人员

将密码告诉他人。

B、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不得过账;

C、操作人员离开工作位前,应退出会计软件;

D、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应定期检查上机记录,以便及时发

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E、各单位有责任保证数据库异地复制相关服务的正确配置与启动以及

线路的畅通,保证集团财务和其它业务数据的实时性。

4.3.6.3 计算机系统配置和数据管理的规定:

A、按集团对电算化工作的要求配置和升级相关硬件设施,安装相关系

统和应用软件并配备指定的专职或兼职系统维护人员;

B、经常对设备进行保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C、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的非法修改和删

除;会计账套应每周备份一次,备份使用硬盘、光盘、MO、磁带等

大容量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必须保存双备份;

D、在系统升级和硬件更换过程中,电算工作责任人应确保会计账套和

相关电子数据的安全;

E、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安装高效的长驻内存的防病毒

软件。不接收来历不明邮件,不使用未经检验的外来软盘和软件;

F、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

4.3.6.4 电算化核算的要求

A、电算化核算是指采用计算机记账,即应用会计软件输入会计数据,

由计算机对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账簿和报表。

B、手工记账向电算化核算转化的具体办法参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和《会计电算化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C、对于机制记账凭证,应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

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

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的印章或签字。

D、记账凭证的类别,可以采用一种制记账凭证或收、付、转三种制记

账凭证的形式;也可以在收、付、转三种制凭证的基础上,按照经

济业务和会计软件功能模块的划分进一步细化,以方便记账凭证的

输入和保存。

E、对使用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

料,应当符合财政部和集团关于会计电算化的规定;一级会计科目的使用

和编号,以及部分科目的明细设置必须符合本规则有关会计科目规定的要

求。

F、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

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并与出纳人员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登记簿和库存现金核

对无误。

G、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

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盖章。

H、各单位应尽可能使用磁带、光盘、MO、硬盘等介质,尽量少用软盘。

但不管采用何种介质存储会计数据,仍须打印成册保管。

4.3.7 财务分析

4.3.7.1各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按集团规定报送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

析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报告期内生产或经营情况;

B、收入、利润的构成分析及影响收入、利润变化的因素,房地产企业还须

有销售(面积、合同金额)、回款、实际结算(面积、收入、成本、毛利)

情况;

C、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D、成本、费用升降及构成情况分析;

E、财务状况分析;

F、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等,以前年度尚未解决

的遗留问题及或有负债事项应予以揭示;

4.3.7.2 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时,应当运用财务分析的技术和方法,对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的构成和趋势分别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应当

简单明了,重点突出;中期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全面、深入。对各

单位的定期财务分析报告,总部将连同会计报表报送情况一并考评并通

报。

4.2.7.3 主要财务指标及计算方法:

A、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a. 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100%

b. 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100%

B、营运比率

a. 存货周转率(次/天)=销货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或存货平均余额/销货成本*360

b.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天)=赊销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或 360/年周转次数

c. 总资产周转率(次/天)=销售收入/总资产平均占用额

或 360/总资产年周转次数

C、债务比率

a. 负债比%=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

b. 负债/权益比%=期末负债总额/欺末股东权益总额*100%

c. 每股净资产(元)=期末净资产总额/期末总股本数(或实收资本数)

D、获利能力比率

a. 每股盈利(元)=税后利润/期末总股本数(或实收资本数)

b. 主营业务销售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c. 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期末净资产总额(集团总部)

资金占用回报率 = 税后利润/平均占用集团资金100%(集团下属单位)

“占用集团资金”按集团净资产资金构成确定,具体包括:①集团投入的注册资本;②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③内部往来(计息部

分除外);④欠缴总部利润;⑤免息借款。

平均占用集团资金按年初、3月末、中期末、9月末和年末五个指标的算术平均数确定。

d. 总资产报酬率%=(税前利润总额 + 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100%

4.2.7.4 定期财务分析报告的上报时间

财务分析报告为半年度和年度上报。上报时间按总部中期结算和年终决算的通知时间报送。

4.4 主要会计政策

4.4.1 会计政策的确认和变更

集团执行财政部财会字[2000]25号《企业会计制度》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对选择使用的会计政策, 由总部财务管理部统一确定并按国家规定上报批准后实施, 所属各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4.4.2 集团会计核算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4.4.2.1 客观性原则:以能证明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准确反映

企业的财务状况,并具有可验证性;

4.4.2.2 权责发生制原则:以权责关系实际发生和影响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而

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付;

4.4.2.3 配比原则:收入和费用在因果关系及时间期间上相匹配;

4.4.2.4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严格区分支出是为了取得当期收益

还是为了以后各期能取得收益。前者列成本费用,后者列作资产;

4.4.2.5 重要性原则:对经常发生或虽不经常发生但金额较大的会计事项,应力

求准确反映;否则,可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简化会计核

算,合并反映。

4.4.2.6 稳健性原则:对经济活动中不确定的因素在会计处理上应充分估计风险

和损失,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

4.4.2.7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

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4.4.2.8 财政部颁发的其他会计核算原则。

4.4.3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4.4 货币换算:

注册地在中国大陆境内的公司一律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企业可以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上报报表时必须折合为人民币。

非本位币业务均按集团公布的记账汇率折合本位币记账,每年的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决算时,货币资金、债权债务、银行借款等货币性项目中的非记账本位币余额,均按集团统一公布的期末市场汇率予以调整。

4.4.5 存货:

4.4.

5.1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管理企业:按《万科集团存货核算办法》执行。

4.4.

5.2 其他行业的企业按相关会计制度执行。

4.4.6 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入帐价值;持有期内收到现金股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帐面价值;出售短期投资,应将短期投资的帐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短期投资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利用逐项比较法,按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市价以后又回升,按回升增加的数额(其增加数应以补足以前入账的减少数为限)冲回短期投资跌价准备。4.4.7 长期股权投资:

4.4.7.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进行股票投资和其它股权投资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

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4.4.7.2 计价方法

本集团对拥有20%以下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均按成本法核算;

对拥有20%-50%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每季度末依据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报表,调整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拥有50%以上(不包括50%)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2020年(万科企业管理)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指导书

(万科企业管理)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指导 书

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指导书 1.目的:加强成本管理,规范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 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 2.范围:适用于集团内全资、控股及受托非控股运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且检查执行情况; 集团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管理的要求, 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 改进成本核算办法,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 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且及时发现成本管理 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同时对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 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财务管理部反馈。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成本核算的壹般步骤依次如下: 4.1.1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4.1.2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及费用。 4.1.3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 配方法、标准。 4.1.4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4.1.5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

4.1.6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 4.1.7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 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 4.1.8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 算对象的成本情况。 4.2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4.2.1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4.2.1.1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 4.2.1.2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 4.2.1.3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 4.2.1.4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 4.2.2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 各X公司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 4.2.2.1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能够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 4.2.2.2同壹项目有裙楼、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本核算 对象的基础上,仍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4.2.2.3同壹小区、同壹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仍应按结构划分成

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

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 1 财务管理制度设计 (1)企业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存货管理,节约存货管理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管理范围 包括企业临时出租房、周转房以及在建工程、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章工程物资的管理 第3条工程物资的采购 (1)工程物资的采购,根据工程计划和预算,编制总体采购计划,报企业领导审核后执行。 (2)每月初,有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上月工程物资的实际消耗情况、工程进度变化情况及合理的需要量制订月度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盲目采购。 (3)工程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应根据经审核过的计划及采购清单实施采购。 第4条工程物资的入库 (1)工程物资购进后,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工程物资入库验收时,发现采购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直接负责;验收入库后发现问题的,由保管员负责。 (3)工程物资验收时发现短缺、毁损等数量、质量上的问题时,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其中应由运输部门负责的,要填制《工程物资短缺毁损清单》,由运输部门鉴证后,连同工程物资一并送交仓库。对于数量尚未点清、验质尚无结果的工程物资应单独保管,不得领用。 (4)工程物资经验收后,保管员应填制《收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材料采购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第二联随同发票送交财务管理部门报账,第三联仓库留存。 (5)采购人员向财务管理部门报账时,原始单据和入库手续必须齐全,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账。

第5条工程物资的领用 (1)工程物资的领用必须按《领料单》的要求严格填写,《领料单》如有缺项,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仓库材料核算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通知领用人补填完整。 (2)领料批准的权限按各级领导的审批权规定办理。 第6条工程物资的库存管理 (1)仓库必须建立收、发、退料责任制,严格执行验收,规范计量工具、量尺过磅、点数、估堆、验质、上架、入库、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2)建立工程物资管理台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设立核算人员,认真填写收、发、退料凭证,做到真实可靠。 (3)仓库根据收、发、退料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并于月底报送财务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核对无误。 第7条工程物资的盘点清查制度 (1)为了不影响财务核算工作,仓库应在每月25日结账,编报《工程物资变动表》、《支出清单》并附收、发、退料凭单及时送交财务管理部门。每月25日结账时,要做好收、支、结存的盘点工作,核对库存数,从量上查明盘盈、盘亏数,报送财务管理部门。 (2)建立工程物资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用点数、过磅或测量等方法点清数量。盘点后,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将仓库工程物资卡片所列的结存数和盘点的实有数核对,对于账实不符的材料,应切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工程物资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财务必须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合理组织工程物资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账、卡、物、资金四相等。 (4)做好工程物资的索赔工作。 第8条工程物资的稽核 (1)财务管理部应设置专职的审计人员(在企业的中、远期规划中,视企业的发展状况,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工程物资业务进行核查,对工程物资资金的利用效益进行分析。 (2)审计人员应参与工程物资的盘点,现场观察存货的流动与控制。在调查过程中,还应听取生产技术人员、工程师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因为有些工程物资的专业技术性强,不了解这些情况,就很难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全套管理制度及流程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全套管理制度及流程 由于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及流程非常庞大,因此需要针对不同方面进行分类总结。以下是针对不同方面的简介: 一、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1. 资金管理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重视资金管理,建立起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公司的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和高效。资金管理包括对公司各项资金入账、出账、调拨、监督和控制等方面,流程包括资金申请、审批、支付、核对等流程。 2. 财务核算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和流程,包括会计准则、核算步骤和方法、凭证和账簿的管理等,确保公司的财务数据准确、完整和及时。财务核算流程主要包括财务报表编制、审核、验收等流程。 3. 预算管理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定期制定各项预算计划,包括年度预算、月度预算、项目预算等,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符合预期目标。预算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控等流程。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流程 1. 招聘管理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招聘计划,依据招聘规定的条件和流程,实施岗位招聘工作。招聘流程包括岗位职责分析、招聘信息发布、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和发放录用通知书等。 2. 员工考核管理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以确保员工的综合能力和工作表现都能得到提高。员工考核流程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量化、评定、反馈和改进等流程。 3. 员工福利管理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根据员工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设定各项福利制度,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凝聚力。员工福利管理流程主要包括福 利计划制定、申请、审核和发放等流程。 三、市场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 1. 产品规划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建立全过程的产品规划管理体系,包括市场调研,产品设计规划,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等全方位的管理。产品规划流程主要包括产品需求分析、市场调研、产品定位、产品规划、产品研发、样品测试、产品标准确定、产品推广等 流程。 2. 价格管理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建立完善的价格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市场调研和定价策略的制定,确保公司产品价格与市场需求相匹配。价格管理流程包括市场调研、价格策 略制定、价格审批和执行等流程。 3. 市场推广 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进行产品推广,促进销售业务的发展。市场推广流程包括市场调研、推广策略制定、营销计划编制、执行和推广成效评估等 流程。 总结:以上是针对万科房地产集团公司的三个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简要介绍,公司在这些方面的管理日益完善,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万科集团 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万科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万科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财务管理是万科集团公司的重要管理职能,并贯穿于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决策过程中。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控性,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 1. 财务总监 (1)负责拟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的修订和完善。(2)负责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制定财务管理的目标和策略,确保公司财务运营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 (3)负责公司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查和披露,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负责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制定会计政策和会 计核算方法。 (5)负责建立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提前了解及时 掌握相关财务监管政策和法规。 2. 财务部门 (1)负责公司日常财务事务的处理和管理,包括资金管理、 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成本控制等。 (2)制定公司的财务流程和财务模板,并进行相关的培训和 指导。 (3)负责与其他部门进行协作和沟通,确保各项财务工作有 序进行。 3. 内部审计部门

(1)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全面、及时、持续的监督和 审计。 (2)审计内控规定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 意见。 (3)定期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汇报审计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财务管理制度与流程 1. 预算管理 (1)每年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明确公司的财务目标和约束条件。 (2)核实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 (3)建立与业务部门的沟通机制,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 的有效性。 2. 资金管理 (1)建立周转资金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资金流 动情况。 (2)进行资金需求预测,优化资金调度和配置。 (3)建立资金池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 3. 会计核算 (1)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核算准确、规范。 (2)进行凭证的录入和审核,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开展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及时披露财务信息。 4. 成本控制 (1)建立成本核算和控制制度,确保成本核算准确、规范。(2)对不同业务部门进行成本分配和核算,掌握成本构成和 变化情况。

万科会计核算制度

万科会计核算制度 一、制度的开发背景 为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万科集团采 用了严格的会计核算制度。制度的开发旨在建立公司的财务报告准确、真实、全面、及时的基础。同时,也可以规范公司内部的各项业务操作,确保资金的正常流动,降低财务风险,保证财务稳定。 二、制度的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万科集团公司的全体员工,同时也适用于与万科集团公司有业务 往来的各单位和个人。在公司内部实行该制度的要求和规定,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避免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三、会计核算制度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 制度的核心目的是确保会计和财务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可比性和一致性。 同时,制度还有助于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原则 1.分离原则: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活动要进行分离,防范会计利益冲突造 成的财务风险。 2.重要性原则:重要的财务信息应该披露,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完 整性。 3.成本原则:公司的财务信息应符合成本概念。即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 基础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4.确认原则:会计凭证的结算应该基于经过确认的信息,保证财务信息 的准确性。 5.统计原则:统计延续公司财务报告的一致和连贯性。 6.货币原则:所有财务交易必须通过货币计量。这意味着所有的财务数 据都应该以货币形式呈现。 7.稳健性原则:遵循稳健性原则是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免受财务风险的最 佳途径。只有经过充分证实的信息才能够出现在公司的财务报告中。

四、会计核算制度的内容 1、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经济实体进行管理的单位。它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权,并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会计核算中,主要体现在公司的资产所有权和负债责任。 2、会计周期 会计周期是指会计核算的时间间隔。在万科集团公司,会计周期为每年一次,从1月1日到12月31日。 3、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是反映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的一种文件。在会计核算中,主要分为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种。其中资产负债表主要反映公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而利润表主要反映公司在某个会计年度内的盈利与亏损情况以及利润分配情况。 4、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中的基本单位,用于记录公司的经济活动。万科集团公司会计科目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和收入等六大类。 5、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中的记录凭证。它是会计师在记账过程中制定的,用于记录公司的经济活动、准确核算财务信息。 五、会计核算制度的实施 针对万科集团的会计核算制度,公司应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流程,并设立专门的会计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求各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要求,正确、完整地记录和处理公司各项经济活动,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六、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会计核算制度是因应公司的实际需求而不断完善的。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制度存在漏洞或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万科物业财务制度

万科物业财务制度 万科物业财务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效率、防范财务风险,并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下是万科物业财务制度的详细描述: 1. 财务组织结构: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公司财务事务,包括负责制订和执 行财务制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确定财务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并明确与其他部门的合 作关系。 2. 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核算方法和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 括预算编制、会计凭证的登记和审核、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等环节。 3. 预算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制度,包括财务预算和经营预算。财务预 算是根据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确定的,包括财务收入、支出、投资等方面的预算;经营预算是根据各个部门的经营计划确定的,包括销售额、成本、费用等方面的预算。 4. 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政策和流程,包括资金的收付、管理、使用和监 控等方面。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利用率,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5. 成本管理制度: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包括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等环节。明确各个业务单元的成本责任和成本预算,并通过制定成本控制措施实现成本控制目标。 6. 财务报告制度:制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制度,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中期财务 报告。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及时向内外部相关方提供相关财务信息。 7. 费用报销制度:建立费用报销的审批制度和管理流程,包括费用报销的申请、审核、报销和监控等环节。确保费用报销的合规性和经济性,并防止费用的滥用和浪费。 8. 税务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的税法和税务政策,确保税收申报和缴纳的准确性和及 时性。建立税务合规的管理制度,包括税务登记、税收申报和税务筹划等方面。 9.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评估、控制目标、控制措施 和监控机制等方面。确保公司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并防范内外部风险。 以上是万科物业财务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详细描述。在实际应用中,还应根据公司的业 务特点和发展需要对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以确保财务管理的高效性和可持续性。

万科公司管理制度

万科公司管理制度 1. 前言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良好的管理制度是保证企业运营和发展的基石。万科公司 作为中国领先的房地产开发商和服务商,深知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为了确保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和员工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万科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万科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包括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制度。通过深入了解这些制度,可以更好地理解万科公司高效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2. 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万科公司能够高效地实现全面发展,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 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2.1 组织架构 万科公司的组织架构以跨职能团队为基础,拥有清晰的权责分工和职能划分。 各个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形成高效的协同工作模式。 2.2 决策机制 万科公司实行科学决策机制,以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设有各 级决策机构,并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决策流程,涵盖了战略决策、项目决策、资源分配等方面。 2.3 绩效评估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万科公司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 通过定期的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公司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3.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核心资源,万科公司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培养。 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各级员工的合理配置和人才的培养。

3.1 招聘与选拔 万科公司采用公正、透明的招聘和选拔机制,确保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选拔过 程的科学性。公司坚持以能力为本,注重人才的全面素质和专业技能。 3.2 培训与发展 为了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万科公司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和发展活动。公司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学习、发展和晋升空间,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成长。 3.3 奖惩制度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万科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奖惩制度。公司 充分肯定和奖励杰出员工的工作成绩,并对违反公司规定和道德标准的行为进行惩罚。 4.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是企业运营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万科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财务健康和合规运营。 4.1 预算管理 万科公司制定了年度预算和中期财务规划,并设立了专门的预算编制和控制机构。公司通过科学的预算管理,确保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4.2 财务报告 万科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定了规范的财务报告制度。公司定 期编制并公开财务报告,向投资者、合作方和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4.3 内部控制 为了防范和减少风险,万科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建立了内部 控制部门,并开展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5. 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管理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万科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建立了一 套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 5.1 风险识别与评估 万科公司通过系统化的方法,对各类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公司定期开展 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风险。

万科集团存货核算规范

**集团存货核算规(阅读:7) —— 1.目的:为加强存货管理,规集团存货核算,便于对集团存货构造和存货存量的分析及披露,依据"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公开发行证 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1号-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特别规定"等规定,制定本方法。 2.围:适用于集团所有全资企业、控股经营企业及受托经营企业。 3.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集团各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并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财务管理部反应。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存货的分类 集团地产及物业公司的存货分类情况见下表: 4.1.2 集团其他行业公司的存货分类和所用会计科目可根据本行业业务特点自行设置。 4.2 各类存货的核算 4.2.1 拟开发土地及在建开发产品的核算

4.2.1.1 科目设置 "开发本钱〞及"开发间接费〞科目核算拟开发土地及在建开发产品的实际开发本钱,其明细 设置参见下表: 上述本钱核算对象可分层次设立,具体设置参见下列图: 商铺 *拟开发土地等同于"**集团本钱核算指导"中的"待建工程〞核算工程 本规将主要详细阐述"开发本钱—土地获得价款〞的核算方法,"开发 本钱〞其他明细科目的有关核算容、核算方法,详见"**集团房地产企业本钱核算指导"。 "开发间接费〞是核算房地产本钱的过渡性科目,用于归集和分配与工程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发环节的本钱费用性支出,以及与楼盘推广销售有关并发生在开盘前费用支出。期末,"开发间接费〞余额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本钱核算对象,借记"开发本钱〞科目,贷记"开发间接费〞科目。该科目期末无余额。其具体核算方法,详见"**集团费用核算规"。 4.2.1.2 核算说明 A 、拟开发土地

集团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集团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一、概述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发展,集团内部的管理和协调变得更加复杂,而 财务会计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档旨在制定集团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活动,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组织架构 2.1 集团财务部 集团财务部是集团的核心财务管理机构,拥有完整的财务管理权限,并协调、 监督集团内部各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2.2 各子公司财务部门 各子公司财务部门是各自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会计 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在集团财务部的协调和监管下运作。 2.3 外部审计机构 外部审计机构是独立于集团内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对集团财务和会计核算活 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会计核算制度 3.1 会计基础制度 1.计量方法:集团会计核算应当采用成本或成本法为基础的计量方法。 2.货币 计量单位:集团采用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3.会计期间:集团的会计期间为每年度1 月1日-12月31日。 3.2 账务处理制度 1.现金收支:集团内部支付和收款流程应当遵循实名制,保证款项的安 全和合规性。 2.费用报销:集团内部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费用报销制度,对 各类开支按规范进行审核和报销。 3.固定资产:集团内部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卖和调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 规定和集团内部的审批流程进行。

3.3 财务报表制度 1.利润表:集团利润表的制作应当合乎国家相关规定和会计准则,并在 每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2.资产负债表:集团资产负债表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集团内部各单位 的负债和资产情况,并在每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集团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应当真实、准确地 反映集团内部各单位的现金流动状况,并在每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制度 4.1 业务流程与制度 集团内部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业务流程与制度,对业务活动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管理,遵循风险控制和合规经营的要求。 4.2 职责与授权制度 集团内部各单位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授权范围,规范工作流程,建立科学、严格的财务审批制度,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4.3 内部监督与反馈制度 集团内部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监督与反馈制度,定期对财务和会计核算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 五、法律责任 集团内部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如有违规行为或意图欺诈集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总结 集团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是保证集团财务健康的重要保障,各内部单位应当在自身的经营和发展中,切实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和内部控制,依法合规经营,实现集团的良性发展。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规范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规范 1. 概述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内部为规范会计核算活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它是 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规范的建立和实施,能够为企业提供精细化、规范化、准确化的会计核算服务。 2. 制度制定的必要性 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必经之路。由于会计核算活动涉及到企业 内部的各个方面,没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会导致诸多问题的出现,如财务报表错误、资金管理混乱、会计数据失误等。因此,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是保证企业管理正常运转的必要手段。 3. 制度内容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通常应涵盖以下内容: •会计核算原则。包括货币计量、持续经营、独立性、真实性、完整性等原则; •会计核算流程。包括核算对象、核算方法、核算程序、核算结果、确认、计量、披露等几个方面; •财务报表编制制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基本要求和程序、编制的基本格式等;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原始凭证的保存、会计核算记帐的记录方式、会计凭证的存档及使用、财务报表的保存等; •内部核算管理制度。包括成本核算、费用分配、成本效益分析、经济效益评价等; •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的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的存档、履行、结算等内容; •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等。 4. 制度实施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制定好之后,还应该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培训和管理制度的 落实。要达到实施的效果,需要做如下几点:

•清楚制度目的。制定这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可以管理整个企业的标准和程序。而制度设计者们需要明确这是一个有助于大家按照统一原则进行会计核算的制度。 •全体员工参与。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同时,应该参照企业实际状况和会计要求,邀请全部员工进行讨论,形成一个共识。每个员工都应该成为制定过程中重要的一份子,对于制度的实施和推行都是十分重要的参与者。 •培训和推行。制定好管理制度之后还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及推行,让员工们能够准确的遵循所制定的规则和程序。企业应采用符合实际的培训方式,包括讲课、考试、演讲、辅导等,让员工更好地认识和掌握管理制度的要点。 •不断改进。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之后也需要不断改进。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或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对会计管理制度优化,找出存在的问题,加以完善和改进。 5. 结论 企业内部制定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活动,减少由于人为因素而导致的差错,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定期审查和逐步改进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水平,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集团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1.1基本要求 (一)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要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的相关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 (二)发生的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经营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设置账外账; 2、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3、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4、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 5、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隐瞒利润; 6、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的其他行为。 (四)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需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五)应当划分会计期间,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六)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收支业务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须报公司审批,所编报的财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境外单位向国内编报的财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七)各单位必须执行公司统一制定的会计政策,确有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的,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批准。 (八)各单位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应报公司财务部批准。 (九)各单位必须使用公司统一规定或批准使用的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 1.2建账 (一)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特点,将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并享有一定权利与利益的企业内部责任单位作为责任中心,在账套中反映。 (二)根据岗位分工,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授权范围内,由系统管理员分配各操作人员的权限,权限分配应体现内部牵制原则。 (三)采用的凭证格式统一为“记账凭证”,对不同的责任中心,要在凭证编号上加以区别。 记账凭证采用双编号方式,一是按责任中心编号,各责任中心保持连续的会计凭证编号;二是按会计实体统一编号,属于一个账套的所有会计凭证应进行统一连续编号。 (四)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必须按照本手册规定执行。除手册规定允许变动外,各单位不得任意增减或合并会计科目,不得任意改变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标准代码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定。 (五)设置会计科目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满足经济管理需要原则:符合本单位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特点,能够正确反映经济业务内容; 2、逻辑性原则:总账科目之间以及总账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应具有一定的逻辑性;

万科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万科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万科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万科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 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万科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条牢固树立财务安全的意识,优化财务资源配置,提高 财务决策科学性。 第三条严守会计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尊重财务管理的原则,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四条依法保护公司财务信息安全,严格保密。 第五条公司各级财务人员必须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财务教育体系,提供财务培训,并 要求每年进行财务知识考试,通过考试者将获得公司财务管理资格证书。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内部财务管理审计,进行财务合规性 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经济收入和财产 第八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 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收入管理, 提高收入水平。 第十条公司应对财产进行合理评估和管理,确保财产的安全

和增值。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切实保护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安全。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统计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账务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准则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可靠。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统一的成本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章财务预算和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合理规划和管理资金,保障资金的安全流动和使用。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对现金流动的控制和管理。 第五章财务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公司财务运作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处理机制,确保风险得到及时处理。 第六章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制定财务报告制度,按时、如实披露公司财务信息。

万科物业会计核算制度

万科物业会计核算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万科物业的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公司的经济效益,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二、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万科物业所有会计核算工作,以及会计核算相关流程的管控。 三、制度内容 3.1 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万科物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数据的合法、合规性。 •真实准确:会计处理应当真实、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 •公允合理:会计处理应当公正、公允、合理,杜绝“假账”、漏报、错报等行为。 •独立自主:会计核算工作应独立自主,避免受到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扰和影响。 •及时迅速:会计核算工作应及时迅速,确保财务数据的时效性。 3.2 会计核算流程 3.2.1 费用报销 万科物业的费用报销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 1.员工填写费用报销申请单; 2.财务人员审核费用报销申请单; 3.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转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3.2.2 资产管理 万科物业的资产管理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 1.新购入资产的发票、合同等相关文件由采购人员交给财务人员备案;

2.财务人员对新购入资产进行验收,并登记入账; 3.财务人员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 3.2.3 费用核算 万科物业的费用核算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 1.费用发生后,员工填写费用申请单; 2.财务人员核对申请单,确认费用项目、金额、时间等相关信息,生成 凭证; 3.财务人员制作费用统计报表。 3.3 会计核算记录和报告 3.3.1 会计核算记录 万科物业的会计核算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计凭证; 2.总账账簿; 3.明细账簿; 4.辅助账簿; 5.原始凭证。 3.3.2 财务报告 万科物业的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统计表; 5.按月、按季度、按年的财务分析报告。 3.4 会计核算制度执行和监督 3.4.1 会计核算制度执行 万科物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应当由专人负责执行,并建立相应的制度执行审核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4.2 会计核算制度监督 万科物业的会计核算制度监督应当由内部审计、监察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以保障制度的规范实施。

集团公司分支机构财务及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分支机构财务及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总贝IJ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财务及会计核算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分支机构财务及会计核算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集团公司分支机构的范围包括:分公司和办事处,分支机构是集团公司派出机构,财务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领导,执行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会计核算办法,遵守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规定。 第四条分支机构是非独立核算单位。集团公司对各分支机构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各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预算指标。具体办法参照《XX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会计机构和会计监督 第五条分公司须设会计机构并配专职财务人员2名。根据分工协作和内部牵制的原则,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不得一人兼任。从业人员按照《会计法》要求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和相应的任职资格。分支机构的财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加强会计监督,对不合法的会计事项,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分支机构会计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内部监督机制,同时应接受国家有关部门、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财务监督。 第七条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的聘用要报经集团公司财务产权部核准。 会计核算 第八条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遵循谨慎性、实际成本原则,准确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第九条会计账户按照“借贷记账法”登记处理。 第十条会计科目及其使用 (一)会计科目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执行。为便于统一核算口径,规范管理,各分支机构应按规定的一级会计科目编号执行(附:会计科目表),不得改变和打乱重编,但在不影响会计核算的情况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明细科目。 会计科目的使用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对有关科目的使用说明如下: 1.备用金:本科目核算借给职工的差旅费、小额零星采购等费用,借用时按照实际金额,借记“备用金”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已经支付尚未报账或退回的备用金数额。 2.固定资产:各分支机构有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通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参考资料:万科房地产企业主要会计政策

2。主要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本集团”)编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的。 (a) 会计年度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b)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特别声明外,计价方法为历史成本法。 (c) 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折算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年末各项货币性外币资产、负债账户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除与购建固定资产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参见注释2(j))和下文所述情况外,外币折算差异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与开发房地产物业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房地产物业竣工之前,予以资本化。 境外子公司的会计报表除权益表项目按照发生时的汇率折算外,均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处理。 (d)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 号)编制的。 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子公司指本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占被投资公司50%以上(不含50%)权益性资本的公司,或本公司虽然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性资本不足50%但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公司。只有在本公司对子公司占50%以上权益性资本或虽占其权益性资本不足50%但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期间,其经营成果才反映在本集团的合并利润表中。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作为独立项目记入合并会计报表内。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财会[2003]10 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有关规定,于本报告期内购买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资

集团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优化管理、提高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操作和管理。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1. 真实性原则 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会计处理的信息和数据,不能够虚假、虚构或者隐瞒真相。 2. 业务活动原则 以业务活动为核心,按照实际的业务活动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账务处理与业务操作相一致。 3. 记账与核算原则 会计核算应当遵照记账与核算原则。极力避免漏记、误記、重记,并且确认会计账务时应当全面而准确。 4. 持续性原则 适用会计持续性原则,即:假设业务活动会长期持续发展,因此,应当采用长期的会计处理方法。 三、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 会计凭证制度 在企业中,会计凭证是记悔处理中最基本的会计凭证,同时也是财务记录中必须要有的一项内容。记账人员必须完成会计凭证的编制,同时会计凭证的内容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2. 会计账簿制度 在集团公司中,会计账簿是财务记录和财务管理的重要宣传载体。为保证会计凭证经过正确的帐务处理后反映在会计账簿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在财务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账簿的管理。

3. 财务报表制度 根据国家关于财务报告颁布的法律和法规,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各级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反映其财务状况。另外,在日常管理中,所有财务报表应当按时、及时报送。 四、附则 本制度的遵守和实施,有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全面理解、认真遵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落实。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针对某些特殊的业务活动或情况,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万科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模式

万科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模式 引言 万科集团是中国规模最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其良好的财务管理体制是其成功发展的关键。本文将介绍万科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模式,包括组织结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等方面。 一、组织结构 万科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包含大量专业人员和严格的层级结构,以确保高效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其组织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门: 1.财务部 财务部是万科集团财务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财务策略、规划和预算。该部门由一支经验丰富的团队组成,包括财务分析师、财务会计师和风险管理专家等。 2.内部审计部 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万科集团内部各个部门和项目的财务运作进行审计和评估。他们独立于财务部门,确保财务管理的独立性和透明度,并提供有关财务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建议。 3.项目财务部门 万科集团每个项目都有独立的项目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项目的财务运作。他们与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合作,确保项目的财务流程符合公司政策和法规要求。 二、决策流程 万科集团的财务决策流程以高效和迅速为特点,以确保及时做出准确的财务决策。下面是万科集团财务决策流程的概述: 1.财务策划和预算

财务部与各部门合作,制定公司的财务策略和预算。这涉及到对市场和行业的分析,以及对项目的评估和规划。 2.内部审计和监督 内部审计部对财务策划和预算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他们也负责监督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财务运作,并定期向高层管理层汇报。 3.财务决策和授权 财务决策由财务部门与高层管理层共同制定,并在内部审计的监督下进行。财务决策涉及到投资、融资、股权结构等方面,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三、风险管理 万科集团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应对潜在的风险。以下是万科集团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 1.风险评估和监控 万科集团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包括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方面。这有助于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以及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2.多元化投资组合 万科集团通过分散投资和多元化投资组合来降低风险。他们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进行投资,以减少单一项目或地区的风险。 3.风险管理培训 为了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万科集团定期举办风险管理培训。这有助于使员工更好地识别和管理风险,并提高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结论 万科集团的财务管理体制模式以其严格的组织结构、高效的决策流程和全面的风险管理受到广泛认可。通过不断的创新和改进,万科集团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保持持续的发展和盈利能力。

万科集团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精选文档】

万科集团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 ——(12-14) 1.目的: 加强集团会计管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 水平,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集团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服 务。 2.范围: 适用于总部及集团所属各单位。 3.职责: 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集团 内各公司(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 总则 4.1.1 本规范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 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集团的 实际情况而制定。 4.1.2 集团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和监督本 单位和集团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成果,为经营决策和管理提供高质量的会 计信息和依据。 4.1.3 集团实行高度集中、独立核算的会计管理体制。集团会计工作由主管财 务的集团领导直接指挥;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集团会计工作的组织和集 团统一会计政策、制度的制定;各单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则开展 各项会计工作,并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原则下,根据本 单位业务管理的特点,制订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施办法。 4.1.4 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4.2 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 4.2.1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4.2.1.1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及规模大小,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并 配备会计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 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

人员应由总部财务管理部选派或下属单位提名、总部财务管理部考核、 按照集团人事管理审批程序和权限任免。 4.2.1.2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按照集团《下属企业财务负责 人职务行为规范》的要求组织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A、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负责,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 B、具有专业学历或经过专业培训,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C、主管过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 少于二年; D、熟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公司的财务、会计、税务管理制度及要 求,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E、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专业能力; F、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G、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2.1.3 从高校招收的财会人员,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社会上招收的一般 会计人员至少应具备大专以上财会及相关专业学历,具有初级以上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在相关岗位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道德品质优良;从社 会上招收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单位禁止招收无会 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各所属全资企业聘用的会计人员 的试用、转正,按人事审批程序报经总部财务管理部签署意见。 4.2.1.4 集团及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应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 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 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4.2.1.5 各单位不得任用本单位职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其他关联单位负责人 及集团相关领导的直系亲属作为本单位的会计人员。 直系亲属是指: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姻亲关系。 4.2.1.6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人员的分工应符 合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的要求,并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会计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资债核算、销售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资金往来核算、总账报表、稽核、 档案管理以及直接管理、操作、维护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 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核算人员不能兼管本岗位凭证的 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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