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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创新学分评定标准

江苏大学创新学分评定标准
江苏大学创新学分评定标准

创新学分评定标准

(一)创新训练项目类的学分认定:

1、学生参加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计划、大学生科研立项等项目,按照项目等级和参加人数加分。

2、团体项目中各成员获得的学分由项目主持人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确定,并经指导老师审核确认。(※分配总分,成员获得学分之和不超过给定总分)

(二)学科竞赛类的学分认定

团队参赛获奖的,团队中所有学生均可获得相应学分;同一竞赛项目不累计积分,只计算最高奖的学分;如遇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算,依次类推。具体如下:

(三)学术论文类的学分认定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均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具体如下:

2、论文有多位作者,则由论文第一作者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分数分配。

(四)发明创造类的学分认定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申请或取得国家专利,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具体如下:

2、如专利的获得者为多人,则由专利第一完成人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进行学分分配。

(五)其他创新活动的学分认定:

获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代表学校和学院参加各类艺术设计创作及文化素质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经本人申请,相关单位认可,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可获得课外创新学分1~4分/项,累计不超过4学分。

1、文化素质教育活动类的学风认定

国家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3名)3.5分,三等奖(4、5、6名)3分,优秀奖1.5分

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3名)2.5分,三等奖(4、5、6名)2分,优秀奖1分

校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2、3名)1.5分,三等奖(4、5、6名)1分,优秀奖0.2分

院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2、3名)0.5分,三等奖(4、5、6名)0.3分,优秀奖0.1分

2、社会实践活动的学风认定

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或优秀个人3分

校级优秀论文、先进个人、积极分子2分

院级优秀论文、先进个人、积极分子1分

3、获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1分/项

(六)社会工作加分(该项累计不超2分)

1、担任社会职务得分(累计不超0.5分)

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按此加分,任职半年减半

(1)党支部书记、团委、学生会、科协、社团联合会主席等正职加0.5分,副职加0.4分

(2)团委、学生会、科协、社团联合会部长、心理协会会长等正职加0.3分,副职加0.2分

(3)班长、团支书加0.4分,其他班委加0.1分

2、获得党政表彰得分(累计不超1.5分)

学生获得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社会工作奖等表彰,加分如下:

院级表彰0.1分/次(累计不超过0.3分)校级表彰0.2分/次(累计不超过0.9分)

省级表彰1分/次国家表彰 1.5分/次

各部门优秀干事加0.1分

以下七种情况不能取得创新学分:

(一)第一作者单位非江苏大学的作品、成果或奖励项目;

(二)非大学在读期间完成的作品、获得的成果或奖励;

(三)在非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或作品;

(四)证明材料不全的;

(五)论文或其它各类作品有录用通知书,但未正式发表的。

(六)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者,取消申请人所得创新学分,学生以作弊论处,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同济大学创新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能力拓展项目》 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 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认定细则 (2013年5月3日) 为促进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简称电信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贯彻落实学校《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经主管校长批准)》(附件1)的基础上,特制定电信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项目学分认定细则。 一、学分认定范围 学校认定范围以外的竞赛、学术论文、电信学院创新基地相关项目、企业实习实践、参与创新性科技活动及课题研究成果等。 成果应能够体现同济大学所倡导的卓越人才培养精神,且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必须归属于同济大学。 二、学分认定办法 电信学院的本科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下表项目之一并取得及格及以上认定成绩者,可获得2学分。

三、学分及成绩认定流程 1、电信学院分别在每年5月底和12月底进行两次学分认定; 2、学生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学分认定资料与“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 项目成绩认定表”(见附表1,简称成绩认定表),交指导教师初审并给出建议成绩; 3、班主任汇总相应专业学生的“成绩认定表”及建议成绩; 4、专业教学系主任(创新基地负责人)审核创新基地相关项目的学分认定并填写“成 绩认定表”中的“认定意见”; 5、所有认定材料提交电信学院教务科,经学校教务处(学校认定范围)和电信学院主 管教学院长(学院认定范围)审核批准后,由电信学院教务科负责成绩录入及材料 存档备案。 附表: 1、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拓展项目成绩认定表 附件: 1、同济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与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5月修订经主管校长批准)》 2、同济大学校级认定竞赛一览表 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认定竞赛一览表 (本学分认定细则由电信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从2010级学生开始实施。)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5月

理科生可以报哪些专业

2015年高考理科生可以报哪些专业好? 【导语】:2015年高考已结束,高考志愿填报将在6月下旬开始,那么今年高考理科生可以报哪些专业好?小编整理了2015年高考最受理科生青睐的10大专业一览,供大家参考哦! 2015年高考理科生可以报哪些专业好? 与文科生相比,理科生可选报的专业可谓百花齐放,门类众多,粗粗一算,就可以划出五大类理科专业,如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学;工科专业,如机械、材料、工程、电子;农林专业,如农学、林学、园艺、水产;医学专业,如临床、检验、麻醉;经管专业,如经济、工商、工程管理。 目录 “天上星星数不清,个个都是我的梦”。在这数以百计的专业里,最受理科生青睐的大致有以下10个专业。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通信工程 五、电子信息工程 六、车辆工程专业 七、土木工程 八、生物科学 九、交通运输 十、软件工程 NO.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青睐指数:★★★★★ 毕业生/年:100000人以上 主要课程 电路原理、数字逻辑、数字分析、通信原理概论、模拟电子技术、计算机原理、微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网络、高级语言、汇编语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编译原理、系统分析与控制、信号处理原理等。 就业前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近些年来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发展起来的,国际互联网Internet的发展,网络时代的到来,使计算机的功能不仅仅只是替代人脑的一些脑力运算工作,还成为了信息时代人们进行交流的重要工具。 该专业的研究方向主要有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数据库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系统结构等。 无论是重点大学还是一般大学,与计算机相关的专业都属于热门专业,在不同批次院校中录取分数都比较高,但是由于大量学校盲目上马此类专业,其培养出来的人才也是良莠不齐,如果选报学校不当,毕业后只能去从事卖电脑或维修电脑的一般工作。就目前社会的需求情况来看,以下四类计算机人才比较吃香:软件编程人才,网络工程人才,信息安全人才,电脑动画人才。 这个专业设置的历史虽然不长,但发展速度却异常惊人。全国各级各类的高校几乎都开设了这个专业,成为招收理工科考生人数最多的专业之一。随之而来的是就业率的急剧下降,有的排行榜统计甚至把该专业就业率归入倒数之列。 就业目标 软件开发工程师:在软件公司设计开发各种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人员: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和维护单位的各种信息系统;硬件开发设计人员:在电脑公司设计开发各种信息硬件产品。 院校推荐(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 重点高校: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东北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暨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江南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湘潭大学、东北石油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安徽大学、云南大学、南昌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燕山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 一般高校: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大连民族学院、山西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黑龙江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工商学院、重庆邮电大学、西安石油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合肥学院、山东师范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成都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太原科技大学、长春工业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南昌理工学院、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广州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邯郸学院、潍坊学院、上海建桥学院。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

四川大学文件 川大教〔2008〕116号 关于印发《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创新教育的基本任务。实施创新教育学分制是学分制改革条件下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和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教育,学校修订了《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师生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⒈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修订) ⒉四川大学本科生各类创新教育学分评分表(修订) ⒊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 ⒋四川大学本科生申请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四川大学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与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在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中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评定获得的学分。本科生必须获得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创新教育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创新教育学分主要通过评定在校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学习与竞赛成果、特长与技能证书和其他活动项目等四大类十二个项目(附件2)而获得。 第四条创新教育学分的申请和认定: 1.申请时间:每学期第12-16周。 2.申请材料:学生本人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申请表》(附件3)部分栏目,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3.申请与认定、审批程序: (1)学生按以下要求请相关部门或教师审核申请材料,并在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根据学校《“四个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标准》文件精神,特制订电信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通过参加假期教学、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特长生培养、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校园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取得的学分。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10分,两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6分。 表1 三年制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表 二、学分内容 1、假期实践

假期实践主要是指利用暑假期间,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了解企业对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职业素质的要求和岗位设置情况。或者利用暑假期间,对专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假期实践学习成果为在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的实习报告,或者行业调研报告,行业调研报告调研企业不得少于8家。 假期教学结束后一学期开学2周内上交学习成果,根据学制不同,每次学分分别为1分或者2分,设封顶。 2、技能竞赛 (1)技能竞赛学分认定细则 电信学院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包括《大学生科技活动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浙工商教〔2007〕87号)所规定的技能竞赛活动和院级技能竞赛活动。得分标准是:省级一等奖8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三等奖4分。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省级奖项为基准,国家级为2,省级为1,市级为0.8,校级为0.5,院级为0.25。多人参加的竞赛每个人平均分配分数。 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校级三等奖认定,成功参加市级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院级三等奖认定(竞赛级别按教务处备案级别执行)。 3、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制作、申报各种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结题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4、特长生与带徒工程 以教务处文件为准,培养验收合格,即可获得2学分。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附件2: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为鼓励支持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探索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广东金融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分规定与要求 ㈠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还必须参加本办法所规定的创新实践活动学分项目,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学分,方准予毕业。 ㈡学生应根据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创新实践活动,以获取相应的学分。 ㈢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 ㈠创新实践活动认定范围:省部、国家、国际级组织的各项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或项目;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或项目;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均纳入学分认定范畴。 ㈡具体的活动内容为: ⒈学科竞赛:是指各类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英语竞赛、产品设计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作文竞赛、文学创作竞赛和新闻写作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 ⒉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文艺作品、书评、调查报告、读书心得等; ⒊美术设计作品:指美术设计作品等; ⒋科研活动: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参加导师课题等的调研和实验研究,参加学术讲座、教学单位组织科研活动或艺术实践活动等; ⒌发明制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新颖独特的设计、项目开发、成果推广应用等; ⒍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以及校报、校内期刊等各类活动的文章、征文和作品; ⒎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就业见习行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

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

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 这两大专业是大连海事和上海海事大学的重点专业,但是其他的大学也都不错的,就业没问题,这方面的人才一直紧缺的。毕业后绝大部分毕业生上船工作,是高级船员,比较适合家庭条件一般的考生,学费低,毕业后工资较高。 【航海技术】是船舶的驾驶专业,主要课程:航海力学、航海气象学、电路与电机、船舶无线电技术基础、海洋船舶驾驶、海洋货物运输、海商法、船舶原理、船舶自动化基础等,工作较轻松,工作环境干净,而且在船上最高能做到船长,在船上收入是最高的; 【轮机工程】是船舶的机舱操作专业,主要课程:机械制图,工程力学,工程材料及机械制造基础,机械设计基础,热工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液压传动,内燃机原理与机构等,工作较累,而且机舱的工作环境相对驾驶专业差很多,但现在的船舶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很多船都是无人机舱,轮机员值班都在自己房间值班,有报警再去机舱解决下就可以了,轮机专业最高做到轮机长,收入比船长要低一些,要服从船长的管理,轮机长仅仅是机舱部门的部门长。如果单纯考虑在船上的工作环境工作强度,我推荐你学航海技术专业。如果你考虑以后的转行或技术性,轮机专业还是有一点优势的。船员职业是个相对有风险的职业,所以报考之前一定要考虑好。 关于就业: 毕业后陆上也有很多工作的,可以考海事局,有人的话还能去海关,也可以去物流公司,还可以去一些专科大学做老师,轮机的还能去船厂做监造或者其他的或者做船代货代,也可以去一些服务业的售后机器保障公司(航海的不清楚),如果在陆上实在不好找工作了就出海三四年,钱转了回来后可以做个小老板找工作也更容易了,在船上也不能说苦,开始主要是晕船难受容易动摇意志,后期就会感觉生活比较单调,不过习惯了就什么都好了,可以去各个国家张很多见识!至于假期要看你在的公司的活是远洋还是近洋了,远的要有几个月,不过假期一般也有几个月,当然你想多挣钱可以一年到头的跑船!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现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范围和标准 1.学科竞赛可认定范围参照学校当年学科竞赛立项发文清单。其中国家级A类赛事一般为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主办;国家级B类赛事为教指委主办;国家级C类赛事为全国性学术团体、行业部门、行业(系统)或有关全国性企业主办。 2.对于未在认定范围的赛事,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组成评议小组审议并提出给予学分、成绩认定建议、报学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批。 3.第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数,获准专利(著作权),认定第一作者且须署名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收录论文或作品单位须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二、认定规则 1.我校2014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达到 认定要求,均可进行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2.全学程内每生每门课程成绩只记录一次(同一课程有多种认定结论时按就

高计),按百分制记载纳入绩点计算。 3.学生所获得超计划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替代部分等量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 4.学院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认定方案和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工作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审核、认定、公示、材料归档等具体工作。 三、认定程序 1.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每学期认定一次(6月、12月),由教务处下达认定通知。 2.学生本人根据通知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各学院审核认定。 3.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认定学分。 ●创新创业训练类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创新活动证明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②骆肇荛科创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创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指导教师意见及项目所属学院提供的相关清单进行审核认定。 ●学科竞赛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竞赛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创业实践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A: 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结题并考核合格名单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B: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论文发表期刊、收录通知、专利软件证书、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C: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参与项目材料和指导教师意

各大高校特色专业

学校名称专业名称 北京大学国际政治 北京大学地理科学 北京大学地球物理学 北京大学理论与应用力学 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 中国人民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 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清华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 清华大学生物医学工程 清华大学工业工程 北京交通大学交通工程 北京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应用化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 地质工程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 工程力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土地资源管理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工程 北京化工大学应用化学 北京化工大学自动化 中国农业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中国农业大学农村区域发展 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 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北京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 北京师范大学化学 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语 北京外国语大学新闻学 北京语言大学日语 北京语言大学阿拉伯语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工程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学 中央民族大学艺术设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 北京体育大学运动人体科学 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燕山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燕山大学自动化 河北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河北工程大学土木工程 河北农业大学土木工程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 河北医科大学预防医学 河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 河北经贸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火灾勘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行政管理 华北科技学院自动化 石家庄铁道学院交通工程 石家庄铁道学院工程管理 石家庄经济学院土地资源管理 华北煤炭医学院护理学 承德医学院临床医学 廊坊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 河北体育学院运动训练 石家庄学院制药工程 山西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太原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北大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

创新教育即创新学分认定细则及上交材料

创新教育即创新学分认定细则及上交材料

大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一般可分为三个方面 学分分配(1+2+3) 一、调研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知识储备。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高水平技术讲座。(1分) 获得途径:学术报告/讲座 序号 考核内容 性质 学 分 备 注 1 学院组织的专业性学术报告/讲 座 (下限0.8学分) 必修 每参加1次并经审核合格记0.1学分 提供每次讲座心得体会,主办单位证明。 2 学院组织的人文类学术报告/讲 座 (下限0.2学分) 必修 每参加1次并经审核合格记0.1学分 提供每次讲座心得体会,主办单位证明。 提交材料:学术报告记录本,记录满十次报告内容。 二、 实践方面: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成果显示。具体表现形式为参加学科竞 赛、社会实践活动等。(2分) 获得途径:1、发表学术论文 序号 项目及标准 性质 学分/篇 备 注 1 被SCI 收录 选修 8 1.提供发表论文的刊物; 2.属多人合作完成者,按系数分配学分,具体系数见七。 2 被EI 收录 选修 6 3 中文核心期刊 选修 5 4 公开出版学术期刊 选修 3 5 全国性报刊 选修 2 6 省级报刊 选修 1.5 7 国际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选修 4 8 全国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选修 2 9 省部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选修 1.5 注:全国性报刊(理论版)参照中文核心期刊计算;学术会议级别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2、学术成果报告/讲座 序号 考核内容 性质 学 分 备 注 1 学生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学术讲座 (上限0.2学分) 选修 主讲者记0.2学分/次 提供学术讲座稿(5000字以上)、主办单位证明 3、 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途径 级 别 获奖等级 学 分 备 注 国际级 特等奖 9 提供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一等奖 7 二等奖 6 三等奖 5 国家级 特等奖 8 一等奖 6 二等奖 5 三等奖 4 省部级 特等奖 6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校 级 特等奖 3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湖北民族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是进一步优化我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结合学校实际,为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加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技能训练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一定成果,经学校认定后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学分是本科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学生必须在一至七学期(五年制在一至九学期)取得8个创新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章学分构成 第四条创新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一)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二)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初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三)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并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章认定方式、范围及分值 第五条在校学习期间,多次参加同一项目所取得的创新学分可累计,但累计不得超过6学分;一次性取得学分超6学分的,以单次取得的学分计。 第六条活动规定必须由团队合作完成的项目,团队成员均按相应分值记;非必须但有负责人牵头完成的项目,则按比例计算学分:排序第1人记

相应分值的80%,排序2到4人记相应分值的50%,其他成员不记分。 第七条科研学分认定范围及分值。 (一)专利申请。获得国家专利授权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者,可分别计7、5、3学分。 (二)科研获奖。研究成果获国家级成果奖者,计10学分;获得省(部)级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参与奖者,分别计8、6、4、2学分;获校(地厅)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奖者,分别计4、3、2、1学分。 (三)科研项目。主持并完成纵向科研项目,国家级计10学分,省(部)级计8学分,校(地厅)级计6学分;主持并完成横向科研项目,依据项目权重价值计3至6学分;主持并完成学校大学生创新项目,校级重点项目计4学分,校级一般项目或院级重点项目计3学分,院级一般项目计2学分。 (四)发表论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凡被SSCI、SCI、EI收录或《新华文摘》转载论文计8学分;被EI、ISTP收录或《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论文计6学分;核心刊物论文计4学分;一般省级刊物论文计2学分;校级社团刊物论文计1学分。 (五)文艺作品。文艺创作、影视作品在大众媒体(限电台、电视、报刊)上刊载、播放者,国家级媒体计6学分,省级媒体计4学分,地市级媒体计2学分,本校媒体计1学分。短篇报道、简报折半计算。 (六)发表著作。编写散文、诗歌、小说或学术著作并公开出版,以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后记内说明)为准,独撰者计8学分;主编计6学分;副主编计4学分;参编者计2学分。 第八条技能学分认定范围及分值。 (一)学科竞赛。在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和参与奖者,分别计10、8、6、4学分;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和参与奖,分别计6、5、4、2学分;获校(地厅)级一、二、三等和参与奖者,分别计4、3、2、1学分;获院级一、二、三等者,分别计2、1、0.5学分。

上海海事大学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真题-工程力学

2018年上海海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试题 (重要提示:答案必须做在答题纸上,做在试题上不给分) 考试科目代码 805 考试科目名称 工 程 力 学 备注: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 1.铰接四连杆的支承及载荷如题1图所示,杆的自重不计。试求支座A 、B 处的约束力。(15分) 题1图 题2图 2. 题2图示静不定结构。各杆的横截面面积、长度、弹性模量均相同,分别为A 、l 、E ,在节点A 处受铅垂方向载荷F 作用。试求节点A 的铅垂位移。(15分) 3.试作下图所示梁的剪力图和弯矩图。(15分 ) 4. 一外径为D = 100 mm ,内径d = 50 mm 的空心圆轴,转速 n = 300 r/min ,传递的功率为 P = 330 kW 。。若材料的剪切弹性模量 G = 80 GPa ,试求:1)横截面上距圆心为40mm 处的切应力;2)横截面上最大的切应力;3)该空心圆轴的单位长度扭转角。(15分) 5. 宽为b = 100 mm 的两矩形木杆相互连接如题5图所示。已知载荷F = 50 kN ,木杆材料的许用挤压应力][bs σ= 12 MPa ,许用切应力][τ= 1.5 MPa 。试求尺寸a 和t 。(15分) D

题5图 题6图 6. 如题6图所示结构,两端铰支的圆环截面杆CD ,其内径d = 20 mm ,外径D = 40 mm ,材料的弹性模量E = 200 GPa ,比例极限200=p σ MPa 。直线公式系数a =577MPa ,b =3.74Mpa ,λ0 = 60。若q = 5 kN/m ,稳定安全系数 5.2][=st n ,试校核CD 杆的稳定性。(15分) 7. 铸铁梁承受的载荷和横截面尺寸如下图所示。已知:材料的许用拉应力][t σ= 60 MPa ,许用压应力][c σ= 120 MPa 。试按正应力强度条件校核梁的强度。并画出梁中C -截面处(即C 点左边)梁F 点处(翼缘与腹板交接处,在腹板上)的应力状态图,求该点处的主应力及最大切应力。(25分) 8. 曲拐轴OAB ,承受F 力作用如题8图所示。已知:F = 80 kN ,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160][=σ。不考虑弯曲切应力,试选用第四强度理论校核该曲拐轴的强度。(20分) 题8图 题9图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广东白云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立创新创业学分。为了将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是广东白云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等同于“公共必修课”学分。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修读创新创业学分,才能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资格。 第三条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由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协同管理。 第二章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及计分原则 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自主创业、职业资格、科技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社团活动、自主学习共九项。 1、学科竞赛:指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团体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主办的学科竞赛。统计范围包括: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等。 2、科学研究:指主持或参与学校发布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教师科研课题,或者在国内外正式刊物或重大活动上发表的论文或艺术作品。 3、发明创造: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成果推广应用等。 4、自主创业:指参加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竞赛、模拟市场等。 5、职业资格:由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经职业技能考核后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6、科技文体竞赛:指参加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技能、公益类竞赛项目,包含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的比赛。 7、社会实践:指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千人回千校”活动、假期企业锻炼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义教、献血、绿色环保宣传、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校园公益服务(特指学生干部)。

大学生科研创新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及各类实践创新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学素质,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学校设立了大学生科研创新学分。为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科研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科研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经申请和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我校学生获得2个科研创新学分后方可毕业。 第二章认定内容与标准 第三条学生在参加权威机构组织且经学校认定的全国(含国际)、省级以及校(市)级正式竞赛中获奖,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学分: 认定竞赛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广告艺术设计竞赛、室内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结构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力学竞赛、力学创新制作大赛、化学实验竞赛、高等数学竞赛、大学物理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电脑网络大赛、flash设计大赛、创业计划竞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英语写作大赛、英语辩论赛、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竞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文化节竞赛等(其中校科技文化节项目以教务处认定为准)以及其它类别的学科竞赛(由申报者提出申请,学校单独认定)。 第四条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按期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评审或答辩的,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学分: 第五条学生为第一作者,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报刊文章或出版著作,按照如下标准计算学分:

外省考生报研究生或需提供社保证明

外省考生报研究生或需提供社保证明 摘要:江西针对外省籍考试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将实行新政策,此外,《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考试过程中的监管。 8月5日,记者从江西省加强教育考试管理暨培训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起,在江西工作的外省籍考试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除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外,或还将需要提供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在赣社保缴费证明。 根据当天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管理的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意见》),为进- 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考试管理,今后,江西将加强对报名资格的审查。《意见》提出,报名点必须加强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明确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报名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意见》还提出,对在江西工作的外省籍考生,规定要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介绍信、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在赣社保缴费证明。 为防止作弊和替考事件发生,《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考试过程中的监管。其中包括加强考生进入考场时的身份证验证,严防替考。同时,在复试过程中,要求招生单位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再次对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复试前对考生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再次比对;对疑问考生加大复试力度,调阅考生答卷电子扫描件图片进行比对,坚决杜绝替考事件发生。 《意见》还要求加强录取信息的公开,要求在现有的信息公开基础上,严格把关,确保招生政策、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准确、及时、主动公开。 摘要:3所获批试点高校正式跨入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生培养行列,旨在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实践的高素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 8月4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公布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和重庆师范大学3所高校获批为首批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3所获批试点高校正式跨入职业技术教育研究生培养行列。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确认结果的通知》,公布全国45所院校为首批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其中包括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和重庆师范大学3所重庆高校。各试点单位将于XX年首次招生。招生方向必须符合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目录,不得超过5个,招生对象的前置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的方向一致 或密切相关,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重庆三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重庆三峡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三峡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的专业特色,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可选择性。提供多样化的创新学分项目,拓宽学生选择的空 间,更好地将学生的兴趣与创新活动结合起来,鼓励学生更积极地参与创新活动。 2.级差性。鼓励学生集中精力完成高质量的创新项目,对优秀 的创新成果给予较高分值。 3.程序的规范性与信息的透明性。实现申请、审核、批准、评分、公布等的规范化,定期及时、充分传达创新活动相关信息。二、认定范围 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学分主要指学生在校内所参与、实施的一系列实践创新活动,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取得学分。凡在各类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实践创新及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创新学分认定构成见下表,各个专业系部认定的学分见附件。

1、创新学分构成(如下表) 2、院系认定范围 (1)学生科研 A、“挑战杯”等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与结题

B、“挑战杯”等学生科研项目获奖

C、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与或辅助教师科研项目进行实验或调研,折合满50个课时,依据相关教师出据的证明,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折合满100个课时,依据相关教师出据的证明,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依此类推。 D、科研论文(作品)。被SCI,EI,ISTP等收录的论文,每人每篇计2学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二、三作者,每篇每人分别计1.5、1、0.8学分;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二、三作者,分别计1、0.8、0.5学分;在一般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分别计 0.8、0.5、0.3学分;在国家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 二、三作者分别计1、0.8、0.5学分;在省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二、三作者分别计0.8、0.5、0.3学分;在校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二作者每篇分别计0.5、0.3学分。 E、科研著作。独立或主编完成学术著作(12万字以上)并公开出版,计2学分;参加教师主编(著)的学术专著、专业译著、工具书的编著,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或“前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西校〔2006〕34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自主创新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创新实践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总表(《自主创新学习》“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栏目)中。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创新实践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20%。集体项目中科研学分的计算比例:二人合作8:4,三人合作7:3:2,四人合作7:3:1:1,五人合作6:3:1:1:1。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按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构成 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主研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取得优秀成绩和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与计算 第六条“科研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 1.科研获奖。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成果一、二等奖以及参与者,分别计10、7、2学分;获得省(部)级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参与者,分别计7、5、3、1学分;获校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1、0.5学分。 2.科研项目。主持并完成学校规定的ABC类科研项目,计10学分;D类科研项目,计7学分;E类科研项目,计5学分;F类科研项目,计3学分;本科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计2学分、合格计1学分;主研(前四名)按集体项目比例计算获得学分。 3.科研论文。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学校规定的特种刊物论文计10学分;权威核心刊物论文计7学分;重要核心刊物论文5学分;一般核心刊物论文3学分;一般公开刊物论文1学分;正式报刊上公开发表文学、艺术创作,根据专业和作品类别以及载体的级别,给予

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

创新学分的认定标准学术论文(单位:分/篇) SCI、EI收录,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刊发 核心期刊省级以上正式期 刊(不含增刊) 学术论文原则上不少于 1500字;核心期刊以学校颁布 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A类B类C类 6 5 3 2 0.5 发明创造(单位:分/项)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6 4 3 创新竞赛(单位:分/项) 国家级省部级校地级国家级省部级校地级 一类竞赛一等奖8 6 2 三类 竞赛 一等奖 4 2 1 二等奖 6 4 1 二等奖 2 1 0.5 三等奖 4 2 0.5 三等奖 1 0.5 0.2 优秀奖 2 1 - 优秀奖0.5 0.2 - 二类竞赛一等奖 6 4 1 四类 竞赛 一等奖 2 1 0.5 二等奖 4 2 0.5 二等奖 1 0.5 0.2 三等奖 2 1 - 三等奖0.5 0.2 - 优秀奖 1 0.5 - 优秀奖- - - 说明:代表学校参加一、二、三类竞赛中省部级以上竞赛、未获奖项的学生,加0.2分/次。 成果转让(单位:分/项) 经济或社会效益好,转让费2万元以上 经济或社会 效益较好,转让费 1万元以上 有一定经济 或社会效益,转让 费5000元以上 成果转让指学生设计的产品、软件等创 造性产品得到实际应用、与有关单位签定技 术成果转让合同、获得转让经费(以打入学 校账户额为准),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并获 得评审委员会认可的行为。 4 2 1 其他自然、社会科学成果(单位:分/项) 国家级省部级校地级学生做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并承担研究任务,结题或 获奖成果署名前2位,自第3位起依次递减30%。 6 4 2 学生创新课题成果(单位:分/课题) 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的以实物成果结题一般论文或实验、调查报告结题按学术论文或发明创造赋分1-2 0.5 备注:属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第1作者获80%的学分,第2、3及其他成员按50%、40%、30%计学分,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列入的其他成果,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参照本表执行。

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附件1: 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教育学分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通过修读创新学分课程,参加开放实验,参加学校认定的创新项目并经过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创新教育学分分为创新学分课程学分、开放实验学分和创新项目学分三类。 第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修满教学计划要求的理论与实践学分外,还必须取得2学分创新教育学分,否则不能取得毕业资格。2学分的创新教育学分可由任意一类学分构成,也可由三类学分累加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实验室管理处、产业处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主要负责创新教育方案、政策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审议和决策。 教务处主要负责创新教育方案的规划、设计,创新教育学分

项目和类别的认定审批,创新学分课程的发布管理与学分认定及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维护与管理。 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开放实验项目的组织、管理、学生实验成绩认定与报送等工作。 团委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集中性“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及成绩报送等工作。 科技处主要负责各类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的规划、统筹管理、信息发布及学术报告类学分的认定工作。 各学院成立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小组,负责各类创新项目成绩报送及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三章创新教育学分的认定标准 第五条创新学分课程学分。创新学分课程指为本科生开设“研究与创新”类型的课程,旨在传授学生创新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创新学分课程均为20学时,计1学分。创新学分课程纳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生选课后,相关学院进行开课、考核、上报成绩等工作。对参加创新学分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计1个创新教育学分。 第六条开放实验学分。开放实验指在教学计划外由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开展的实验项目,旨在拓展学生的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开放实验项目为2学时,计0.2学分。开放实验纳入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生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系

西南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西校〔2006〕349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本科学生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配合和促进我校学分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5级本科学生开始,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和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促进创新性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将《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广泛宣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为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创造条件。 附件:1.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表 2.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西南大学本科学生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倡导和鼓励大学生发展个性,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创新实践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自主创新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建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创新实践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总表(《自主创新学习》“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栏目)中。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创新实践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20%。集体项目中科研学分的计算比例:二人合作8:4,三人合作7:3:2,四人合作7:3:1:1,五人合作6:3:1:1:1。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按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构成 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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