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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明阳智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明阳智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零二零年七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机制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现行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发行。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13,916,713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文后,将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以价格优先的方式确定本次发行对象。

6、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59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

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7、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订了相关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可视为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若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节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

8、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有关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9、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提升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调研与可行性论证,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状况、政策调控及其他各种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有发生调整的可能性,也面临项目实施后不能完全实现投资预期效果的风险。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录

目录 (5)

释义 (7)

第一节发行概况 (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8)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1)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1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5)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5)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

序 (15)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7)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32)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34)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公司章程等是否进

行调整;预计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34)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35)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3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6)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

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36)

第四节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37)

一、政策风险 (37)

二、经营风险 (38)

三、财务风险 (39)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40)

五、其他风险 (41)

第五节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42)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42)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44)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45)

第六节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 (48)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48)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50)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50)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50)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55)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57)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另有特殊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注: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Ming Yang Smart Energy Grou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张传卫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注册资本:1,379,722,378元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1615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风力发电主机装备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风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业务;高技术绿色电池(含太阳能电池)、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关键设备及相关工程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业务;风电场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运维服务;能源系统的开发;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上述经营业务不涉及国家限制、禁止类、会计、审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大力支持风电行业发展

风电是目前我国应用规模最大的新能源发电方式。发展风电已成为我国推进能源转型的核心内容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经,也是我国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

“十三五”期间,在《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一系列重要政策的支持下,我国风电行业实现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至2019年末,我国风电累计装机2.1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的10.4%;2019年风电发电量4,057亿千瓦时,首次突破400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5.5%;平均弃风率4%,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弃风限电状况持续改善。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提出,到2020年和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15%和20%,期间新增能源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满足。为实现这一战略发展目标,我国将继续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为风电行业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海上风电开始加速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国海上风电相关行业政策逐步清晰、各环节设备国产化率不断提高、配套产业日渐成熟,海上风电的开发成本和发电成本也持续下降。随着海上风电的投资回报率逐步进入理想区间,其装机量开始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19年我国新增装机1.98GW,累计装机增长幅度超50%。未来,根据行业研究机构Wood Mackenzie预测,2019-2028年我国海上风电装机量或达40GW,在全球新增海上风电市场中占比约32%,市场增长潜力巨大。

3、平价上网对风电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9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在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快速进步的背景下,全面落实新增项目的竞价配置机制,开展平价上网、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等措施,加速推动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

为全面实现平价上网,风电行业亟需通过技术进步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其中两个重要的攻关方向则是海上风电和低风速风电场。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用电需求充足,拥有丰富的海上风力资源,适合发展海上风电。近几年在广东、江苏、福建等省份的政策支持下,海上风电市场迎来快速增长,已成为风电行业发展的重要增量。海上风电施工难度大、运行维护条件复杂,相关的技术储备和产业配套仍不完善,有必要通过技术研发进一步降低投资成本。此外,我国风资源较好的“三北”地区的优质风资源区已基本划分完毕,而低风速的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地形复杂多样、选址难度大,风电场工程建设与运维的成本高,对风电开发有着更高的技术要求。因此,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低风速风电场的相关技术方案也有较高的迫切性。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进一步巩固海上风电领域的技术和产品优势

公司整合全球资源,建立了国内领先的技术研发团队,在海上风电领域进行了长期而深厚的技术积累,处于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前沿地位。2017年,美国咨询公司Totaro & Associates发布《全球海上风电创新趋势报告》,将公司列为全球海上风电创新第一名。2019年,公司新增海上风机订单4.2GW;截至2019年末,公司在手海上风机订单已经高达5.8GW。公司前期依靠紧凑型半直驱海上风机的技术和产品优势,深入布局海上风电市场的成效十分显著。

我国近海风力资源十分丰富,根据2018年4月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仅我国广东省就规划有海上风电场址23个,总装机容量66.85GW,其中近海浅水区项目15个,装机容量9.85GW;近海深水区规划场址8个,装机容量57GW。远期来看,我国深海区域的风力资源比近海更为丰富,且风速更高、更稳定、规模经济效益更好。目前,我国建成的海上风电场均采用近海固定式海上风机,难以满足未来深海条件下平价上网的要求,加快研发海上漂浮式风机是未来海上风电向深海区域大规模部署的必然方向。从国际经验看,在深海环境下采用漂浮式风机技术可实现相对低廉的建造和安装成本,具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与此同时,大叶轮、大功率风机也是当前海上风电的重要发展趋势。为确保

在下一代海上风电机组的竞争中取得领先优势,公司将加快研发大兆瓦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满足中国及欧洲等海外区域巨大的市场需求。

因此,公司拟通过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和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海上风电领域的技术和产品优势,在即将到来的远海风电开发竞争中提前占据有利地位。

2、加快实现低风速地区风电场的平价上网

面对即将到来的全面平价上网时代,低风速地区的风机塔架高度将进一步提高,以实现更可靠的安全性和更好的经济性。从国内已建成的混凝土塔架风电项目运行来看,其发电量、故障发生率、运行稳定性等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业主的高度认可。因此,公司拟通过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开发和推出更具竞争力、更好满足市场需求的高塔架产品,加快实现低风速地区风电场的平价上网。

3、优化财务结构,加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积极布局风电场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和运营业务,通过自营与出售相结合的经营策略,实现了较为可观的经济效益。新能源发电项目具有资金密集、回报周期较长的特点,在公司资产负债率已处在较高水平的情况下,对公司快速改善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提高债务融资能力形成了一定制约。因此,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到5个风电场项目的建设,并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最终实现公司资产负债率明显降低、财务结构得到有效改善。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优化公司财务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是公司全面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文后,将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以价格优先的方式确定本次发行对象。

因此,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需以现金认购。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文后,将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以价格优先的方式确定本次发

行对象。

全体发行对象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13,916,713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六)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向以下项目: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八)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通过能投集团、中山瑞信、中山博创、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合计持有公司30.95%股份。

本次发行后,能投集团、中山瑞信、中山博创、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不低于23.81%,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张传卫、吴玲、张瑞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包括: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向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72,5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1,595.00万元。项目建设期36个月,实施地点位于公司在广东省中山市的现有经营场所内,不涉及新增用地,实施主体为公司本部。

本项目计划通过开展海上漂浮式风机总体设计,漂浮式风机设计、漂浮平台设计、系泊系统设计,和制造、运输、安装与调试运行等技术研发,完成10MW 级海上漂浮式风机研制,开发符合国内海洋环境条件、经济适用的新型浮式风机,打造具备抗台风能力的海上漂浮式风机工程示范应用,以满足海上台风区域市场需求、丰富公司海上机组产品系列、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为公司海上大风机战略提供更有力的产品技术保障。

2、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1)项目建设背景

海上风电具有发电量高、单机装机容量大、机组运行稳定、适合大规模开发等优点,成为全球电场建设的新趋势。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预测,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有望在2030年达到100GW。我国海岸线狭长,海上风电资源丰富,尤其在福建、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省份海域,毗邻国内最重要的用电负荷地区,且风况资源和地质条件较好,适宜建造风电场。随着海上风电抗台风、稳定性等方面技术不断进步,在政策助力下,海上风电迎来快速增长,成为风电行业发展的重要增量。

(2)项目必要性

相比于固定式海上风机,漂浮式海上风机具有风机位置灵活、减少海域使用矛盾、降低环境影响、制造安装成本少、可批量生产等天然优势。目前国内已建成的海上风电场采用的风机类型主要为近海固定式海上风机。但是随着新建海上

风电场的水深不断增加及海上风电的平价上网趋势,传统固定式海上风机将难以满足深海风电场的技术及成本需求,而海上漂浮式风机的建造及安装成本相对低廉、建设深海风电场可行性高,更加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我国深水风能资源丰富,近岸深水区及远海独立岛屿风电开发潜力大,漂浮式海上风机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及发展空间。

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实现开发符合国内海洋环境条件、经济适用的新型浮式风机,打造具备抗台风能力的海上漂浮式风机工程示范应用,以满足海上台风区域市场需求、丰富公司海上机组产品系列、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为公司海上大风机战略提供更有力的产品技术保障,具备较高的必要性。

(3)项目可行性

近年来,公司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及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投入,在风浪数据收集、海上风机创新研发和海上风电施工方面取得了大量的技术成果和积累,围绕深海漂浮式技术与国内外优秀研究机构进行了多次技术交流合作及技术攻关,探索形成了一种载荷传递合理、结构安全、运动响应平稳的半潜式漂浮式基础及创新型漂浮式基础,为漂浮式风机研发积累了理论、技术及人才储备,研发项目的正式落地具备可行性。

3、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丰富海上风机产品序列、提高海上风机产品综合竞争力。漂浮式风机最大的优势在于成本的可优化性,可以通过优化浮式基础,降

低建造、安装环节的费用;同时采用漂浮式风机方案完全可以做到整体安装、整体拖航、不用桩锚,将大大减少制造海上风电场的安装成本。因此本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的海上风机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5、项目核准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及环评手续。

(二)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5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2,564.71万元。项目建设期12个月,实施地点位于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A区,实施主体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型海上风电设备研发生产基地,主要包括大型海上风机的研发制造、海上风机叶片设备制造及电气设备制造基地,试验中心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2、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及可行性

(1)项目建设背景

海上风电具有发电量高、单机装机容量大、机组运行稳定、适合大规模开发等优点,成为全球电场建设的新趋势。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预测,全球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有望在2030年达到100GW。我国海岸线狭长,海上风电资源丰富,随着海上风电抗台风、稳定性等方面技术不断进步,在政策助力下,海上风电迎来快速增长,成为风电行业发展的重要增量,市场空间极其广阔。在风电平价上网政策背景下,由于大功率风机具备综合成本低、风能转化效率高等特点,风机大型化已成为海上风电的重要发展趋势,海上大型风机设备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

(2)项目必要性

最新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操作流程指引教程文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流程指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流程指引 一、定义: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二、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三、操作程序: 1、停牌申请(选)——上市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预计该信息无法保密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可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会预案之日起复牌。 2、(发行对象为下列人员的,在董事会召开前1日或当日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细则12条》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3、董事会决议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应当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决议事项:(一)本次股票发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另见《细则13条》 表决:上市公司董事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通过后,决议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与决议同时刊登。表决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证交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同时披露相关信息见《发行管理办法》)。 4、向深交所报送文件并公告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下列文件并公告: 文件:(一)董事会决议;(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指引》第八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或关联交易公告;(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三)法律意见书;(四)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报告。) 5、股东大会

分析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分析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实验室工作环境,防止和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应急预案。对因实验室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实验室负责人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三、应急原则 本预案遵循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基本原则。 四、应急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拨打有关电话报警和报告公司管理和相关负责人处,简要报告事故地点、类别和状况。 2、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撤离,设置警戒区,对泄漏区域进行隔离。 3、在事故发生区域内严禁火种,严禁开关电闸和使用手机等。 4、如有伤者,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及时送医院救治。(二)剧毒化学药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如发生气体中毒: 1、马上打开窗户通风。

2、疏散人员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 3、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 如发生入口中毒: 1、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毒物为非腐蚀性,立即用催吐或洗胃以及导泻的办法使毒物尽快排出体外,然后送医院救治。 2、但腐蚀性毒物中毒时,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三)强酸、强碱腐蚀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皮肤,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或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 2、在实验室作简单急救处理后,再迅速送医院急诊室作进一步处理。 3、同时报告公司管理和相关负责人处。 (四)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线路。 2、组织在场工作人员进行灭火(如电线起火切忌用水扑救以免触电,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3、报告公司管理和相关负责人处。 4、火势较大,预计难以控制,组织人员尽快撤离现场,并立即拨打119报警。 (五)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或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没有切断电源前切勿手拉触电者)。 2、有衣着燃烧者,应立即扑灭。 3、心脏呼吸骤停者,应立即进行复苏抢救,迅速将触电者送至医院急诊室抢救处理。 4、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公司相关部门。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草案

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草案)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持学校安全稳定局面和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高校安全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学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因用水、用电、饮食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学生非正常死亡、失踪事件;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火灾、爆炸和重大交通事故;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和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漏事故;网络和信息安全类事件;拥挤践踏、建筑物坍塌等事故以及传染病疫情和自然灾害等。 三、工作方针和原则 1.处置突发事件方针:预防为先,沉着应对,区别对待,妥善处置,维护稳定。 2.处置突发事件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求在校党委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教育部、江苏省、南京市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定正确方向,把握工作大局。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各学院领导小组或有关牵头职能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2)预防为先,注重疏导。及时收集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教育引导在先,注重说服、劝阻和疏导,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情绪激化和事态扩大。 (3)因事施策,迅速处置。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影响大小,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进行处置。把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中,解决在校园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作出反应,行动要迅速,采取处置措施要果断,力争在初期解决在基层,把事态控制在校园内。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及职责 1.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设备设施的应急预案样本

设备设施的应急预案 一建筑区域内停水的应急预案 ( 一) 市政管网计划停水 1、当接到停水通知后, 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停水信息, 告知内容包括: 实施停水的单位, 停水的原因、时间和范围以及恢复供水时间等; 2、请业主、使用人提前储备用水; 3、如果停水时间太长, 联系自来水公司送水。 4、组织我部门员工对小区二次供水进行保养, 检修。并做好记录。( 二) 建筑区域内故障停水 1、接到停水信息后, 立即通知本部门所有人员到现场查看, 同时与自来水公司联系确认是否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发现跑水时立即关闭泄露点最近上级阀门。 3、如维修时间较长, 应立即在建筑区域内显眼处张贴通告, 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 告知内容包括: 停水原因、范围、预计修复时间等; 4、若停水时间太长, 联系自来水公司送水; 5、时候查明有关停水原因, 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 二建筑区域内停电的应急预案 ( 一) 市政管网计划停电 1、在收到供电部门发布的停电通知后, 应在停电前三天在显眼处张贴通告, 告知停电相关区域内的要稳住、使用人, 告知内容包

括: 实施停电的单位、停电的原因、时间和范围及恢复供电时间等。并提醒业主、使用人停电期间关闭所有电器; 2、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准备突发故障的排除及配合进行设备养护, 并在停电前关闭设施电源; 3、停电前提前停止电梯运行, 并提醒业主、使用人暂时不要使用电梯; 4、停电后, 迅速启动电机供电; 5、停电期间加强建筑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 防止不法之徒浑水摸鱼; 6、电力恢复后, 检查建筑区域各设备是否正常运作。 ( 二) 建筑区域内故障停电 1、接到停电信息后, 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查看, 同时与供电公司联系确认时候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控制中心及时查看电梯内是否困人, 如有, 一招电梯困人应急预案处理; 3、停电原因查明后, 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4、通知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停电区域的巡逻和各出入口的控制, 查看是否电梯困人, 是否出现其它事故; 5、关闭相关设备电源开关; 6、如维修时间较长, 应立即在建筑区域内显眼处张贴通告, 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 告知内容包括: 停电原因、范围、预计修复时间等;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统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第七条修改为:“《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1

三、第八条修改为:“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该部分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但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应当明确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认购数量及价格确定原则。” 四、第九条修改为:“《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三十五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五、删除第十条。 六、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一日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前款所述认购合同应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限售期,同时约定本次发行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该合同 2

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固镇县梁桥小学 2013年2月

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 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设备应急预案_范文

设备应急预案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设备应急预案,感谢您的阅读! 设备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办公室: 以上岗位人员变动后,新补到岗人员履行相应职责。 二、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 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突发危机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预案工作的日常管理。 1.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设置 突发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即在项目部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基础上自动生成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全权负责应急援救工作,事故项目领导参加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生产管理部电话: 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组织、协调、控制应急处置的全过程。 应急指挥部下设三个应急小组: (1)现场指挥小组 组长、副组长;由应急总指挥临时指派 成员:现场生产、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工作,组织对现场应急处置全过程、全方位的总体指挥、运作、收尾、总结等工作。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及时汇报现场信息,制定现场抢险方案,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具有现场临时处置权力。 (2)应急协调小组

组长、副组长:由应急总指挥临时指派 成员:由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和出险机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调动项目部内外部资源,实施应急过程的总体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突发危机事件的信息收集、处理,抢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组织应急处置物资、装备、抢险队伍、消防、医疗、后勤保障等及时到位,负责与上级部门的联络,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汇报情况。 (3)状态控制小组 组长:出险主要负责人 成员:项目技术、安全、消防、保卫等相关专业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突发危机事件的前期状态控制工作,在第一时间对应急现场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及预防措施,及时向应急协调小组汇报现场状况,在现场指挥小组赶赴现场后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项目部各部门、机组、队实施应急处置时的主要职责 (1)生产管理部:负责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工作;负责提供应急处理时所需相关的技术建议和事故险情处理方案的设计和技术指导;负责应急物资的组织、储备及管理工作;调动项目部内部资源,负责应急过程中应急物资的供应及保障;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汇报情况,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理工作;组织事故调查,参与事故处理; (2)质量技术安全部:负责组织应急现场及周围区域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环境污染调查和处理;参与应急预案处理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工作;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工作;负责指导应急处理过程中的各类安全管理、监护监控,应急物资监督管理;组织事故调查,参与事故处理。 3.综合保障部:负责向地方政府、上级汇报和向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4.HSE安全:负责应急处理中消防队伍、器材、设施管理;负责组织应急现场的警戒、设置警戒线、灭火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人员疏散、治安保卫、道路管制及车辆指挥工作;负责消防物资及消防队伍的调动;负责组织火灾、爆炸、化学危险品、放射物品等事故调查,与地方公安部门协调处理事故。组织安排参与

工作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范文最新推荐------------------------------------------------------ 工作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你们知道工作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应该怎么落实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工作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文,欢迎阅读! 工作室安全管理责任书【1】 1.严格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做到不损毁、不遗失、不泄密。保证档案库房安全,搞好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磁等八防工作。 2.档案库实行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经允许入库者必须由档案人员陪同。下班时要对档案室进行安全检查,关灯、拉闸、关窗、锁门、关闭水源,保管好库房钥匙。 3.要树立保密观念,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和各项保密法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档案内容。携带档案、资料外出工作,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资料内容和保管状况。档案在立卷、归档、整理、保管、鉴定、销毁、利用等各个环节中都应注意保密。各种文件资料不准当废品卖掉。 4.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凡是查、借阅、利用学校档案者都应按规定填写相应记录。学校档案案卷不得外借,上级主管机关、校内各部门工作需要借出时,一般不超过七天,借出的档案未经档案室同意不准转借其他单位、部门或人员。 1 / 21

5.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实验设备能正常有效使用。 xxx小学:(盖章) 管理员签字: 20XX年2月24日 工作室安全管理责任书【2】 为贯彻落实教育体育局一一二三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工作室的科学管理,促进工作室高效运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工作室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在成员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途径,规定双方职责及评价办法,每年进行工作总结。 (二)工作室立足教育教学一线,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每学期至少确定一个研究项目,并有相关工作过程及成果显现。 (三)工作室要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围绕课程改革、高效课堂等方面不断探究总结,形成集体或个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拍摄专题电视片、现场指导、指导读书、观摩考察等形式向外辐射、示范。每个工作室成员每学年至少发表1篇论文,至少做2次专题讲座,在全校和本学科范围内示范课不少于4节。 (四)主持人须承担新教师培训班的指导讲学工作。每年在本学科范

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预案

永善县黄华中学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处置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我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泉州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在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师生突发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涉及师生的各种突发社会性事件,造成师生非正常死亡的。 2.事故灾难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 3.造成师生非正常死亡的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及造成校内师生伤

亡的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l.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与事发地村委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遵循“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中心小学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事发地村委会为主,上级校园非正常死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学校“一把手”是维护学校内部稳定“第一责任人”。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相关负责人要立即到现场,掌握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学校要建立健全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 4.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要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设备安装应急救援预案

目录 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因施工现场气候环境的不确定性如:台风、以及随之而来的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有可能造成淹溺

职工,冲毁工程产品、设施、便道便桥、机械设备倒塌、房屋倒塌,临时用电中断、交通中断等现象。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台风、暴雨时,为了确保特种设备、工程构件和施工人员等的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启动本预案。项目部施工班组密切配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2、编制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 3、工作目标 特种设备应急工作坚持“防、避、抢”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灾抗灾。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青岛市黄岛胶南地区,为青岛轨道交通工程R3线,U梁场位于滨海大道与世纪大道交汇处,梁场承担青岛R3线世纪大道站~大珠山站区间、珠海路站~世纪大道站区间、泰山路站~珠海路站区间、北京路站~泰山路站区间、两河站~北京路站高架区间,共计6站5区间, 788片U梁的预制、运输、安装任务。 三、危险源辨识

四、大型设备安装(拆除)现场安全控制措施 1、参加施工的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包括民技工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劳保着装,并佩戴好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6、施工中做好“三工”活动和班前“危险预知”活动,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7、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8、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尽量高挂低用。 9、爬梯、平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 10、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陶艺工作室安全应急预案

陶艺工作室安全应急预案 凤翔小学张玲玲 为预防火灾及其他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我校“关于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社会的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校的布局和教室的分布状况,陶艺工作室特制定以下防范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稳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应急小组 组长:张玲玲 副组长:郝建梅刘海涛 组员:全体陶艺工作室同学 二、不断加强对学生的陶艺器材使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一)陶艺工作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师生参与陶艺活动地方,抓好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是十分重要的。因此,陶艺老师作为学校最直接的学生管理者,有责任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教会学生自救、自护、防灾、逃生的方法和能力;有责任对少数心理障碍的学生做好引导帮教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出现的过激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到齐抓共管,警钟长鸣。 (二)一方面要不断对学生加强陶艺工作室使用安全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教师对其周边环境和教学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尤其对陶艺工作室的电源及电教设施坚持定期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维修、更换,决不能

存侥幸心理。 (三)恪尽职责,责任到人 陶艺教师是陶艺工作室的基本管理者和责任人,要关注每一位学生,对每一位学生负责。尤其在冬季,一方面要注意教室内卫生,注意保暖;另一方面要注意通风换气,预防传染性疾病。更要教育学生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三、应急预案 (一)设立报警点 正常上班期间报警点设在活动部,非正常上班期间设在门卫室。 (二)实施办法 一旦陶艺教室内发生火灾或其他不安全事件,教师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视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警,并采取得力措施救护被困学生。消防、保卫人员接警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对出事地点周围实施警戒,对人员进行疏散,对伤员实施抢救、护送。

(完整版)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 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各学校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老师要指导小学生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蔡文阁 成员:邱世摺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抢救处理组: 组长:谢国呈 成员:各班班主老师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邱文岭 成员:各科任老师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的教学楼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

定向增发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核查要求

文/中伦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合伙人熊川目录一、一般性披露要求和审核要点... 2(一)一般性披露要求 (2) (二)证监会审核重点 (3) 二、发行对象为自然人之情形.. 6(一)需提供的材料 (6) (二)需作出的承诺或说明 (7) 三、发行对象为公司法人及合伙企业(以下合称“机构投资者”)之情形 7(一)机构投资者需提供文件... 7(二)机构投资者的股东/合伙人需提供文件... 8(三)机构投资者的非自然人股东/合伙人之股东/合伙人(逐层追溯) (9) (四)需作出的承诺或说明 (10) 四、认购对象为资管计划之情形.. 11(一)一般性披露要求... 11(二)资管计划的特殊要求... 11(三)穿透核查要求 (14) 五、认购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之情形.. 18(一)一般性披露要求... 18(二)私募投资基金的特殊要求 (18) 六、声明.. 20 附件一:相关案例情况简表.. 22▌一、一般性披露要求和审核要点 (一)一般性披露要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以下简称“25号准则”)第五条、第九条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应当包括“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以下简称“方案概要”);方案概要应当说明“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根据以往的案例经验即为核查发行对象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根据该规则第六条规定:“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或者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除应当包括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披露以下内容:(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根据25号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发行对象属于该准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情况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说明应当包括: (1)发行对象是法人的,应披露发行对象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主营业务情况,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披露其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注明是否已经审计; (2)发行对象是自然人的,应披露姓名、住所,最近五年内的职业、职务,应注明每份职业的起止日期以及所任职单位、是否与所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以及其所控制的核心

社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美术学院团总支 社 团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策 划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学生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我社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社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社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社团各有关同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相关同学负责的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社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社团个有关同学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突发

事件的责任,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

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预案

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预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永善县黄华中学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处置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我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泉州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在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师生突发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涉及师生的各种突发社会性事件,造成师生非正常死亡的。 2.事故灾难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

3.造成师生非正常死亡的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及造成校内师生伤亡的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l.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与事发地村委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遵循“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中心小学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事发地村委会为主,上级校园非正常死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学校“一把手”是维护学校内部稳定“第一责任人”。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相关负责人要立即到现场,掌握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学校要建立健全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

设备维修应急预案

设备故障维修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通过本预案的编制,可以及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应对方案。熟知自己的职责、工作内容;在故障发生时,能够熟练按照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抢修、处理。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内的生产设备及特种设备发生突发故障的处理。 2.主要设备 生产设备 特种设备 3 组织结构 3.1 人员管理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2 主要职责 3.2.1 车间负责人 3.2.1.1 出现突发状况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防止事故危害扩大。

3.2.1.2 作出有效措施保证本车间正常生产,降低财产损失。 3.2.1.3 必要时应及时向相关人员联系,尽快修复故障设备。特种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指挥启用各项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3.2.2 当班责任人 3.2.2.1 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同时采取应急措施。 3.2.2.2尽力控制事态的发展。 3.2.3 当班人员 3.2.3.1 介绍情况,协助负责人排查维修故障设备。 3.2.3.2 服从分配、积极负责、不得逃避。 4 定义 4.1 生产设备故障通常不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但可以延误或停滞加工或生产给公司带来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 4.2 特种设备潜在危险性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经济损失和较大社会影响。 5 应急处置 5.1 生产设备 5.1.1 维修班当接到生产设备故障通知后,迅速到现场排查故障的严重性,尽快修复故障保证全厂的正常生产。当故障得不到解决,应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启用备用设备或其他预案防止危害扩大。 5.2 特种设备 (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流程指引

以下内容为王胜男律师整理归纳,供参考。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流程指引 一、定义: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二、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指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三、操作程序: 1、停牌申请(选)——上市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预计该信息无法保密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可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会预案之日起复牌。 2、(发行对象为下列人员的,在董事会召开前1日或当日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细则12条》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3、董事会决议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应当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决议事项:(一)本次股票发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另见《细则13条》 表决:上市公司董事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通过后,决议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与决议同时刊登。表决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证交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同时披露相关信息见《发行管理办法》)。 4、向深交所报送文件并公告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下列文件并公告: 文件:(一)董事会决议;(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小学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安宁小学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应 急 预 案

安宁小学学校 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校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台风、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 一、组织与指挥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鲁俊波 副组长:王军 组员:李海英银登琼宋鑫金王守雪苗军 现场封锁:魏春来 校园环境卫生:李海英 卫生保健负责人:王守雪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以下工作: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各有关老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

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8、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班级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班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9、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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