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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1

一、密级文件的拟制

1、密级文件的制作应在具有保密措施的地方拟制,拟稿人要准确标明该文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采取对号入座的方法,对所拟制的公文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2、拟制人在提出具体意见后,交本部门主管领导核稿批准,再报本机关、单位的业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签发。工作量较大的机关单位可由业务主管领导授权或指定负责人办理批准签发前的审核工作。

3、密级文件在印制前,有关主管领导和秘书部门负责人做好审查工作。除看是否划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确定发放范围(阅读级限),拟定发布方式,印制格式及编号,规定处理办法,包括可否翻印、复印,是否回收等。

4、印制密级文件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和份数执行。秘书部门和有关人员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

5、秘密文件一律由机关内部打字室或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复制单位印制。印制中的蜡纸、校样、废页等应及时销毁。

6、印刷、制作工作使用的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应当配备保密

措施装置,防止因电磁辐射造成泄密。

二、密级文件的收发

1、收取密级文件时,必须认真检查信封上收文单位、密封标志,核对收信单位和收信人无误后,由收发室负责人在专用收文本上登记、收件人签收、启封,并核对文件的份数、目录、编号,加盖收文章。

2、密级文件拆封必须由专人负责。凡领导同志亲收件,要送交本人或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代拆。

3、分发密级文件时要认真检查、核对文件份数、发送单位及其地址,防止错发、漏发,不能擅自扩大分发范围。装封要严密,绝密文件要单独装封。

4、当面将密级文件交收件人时,应履行签收手续,一般由收件人亲自签收。

5、县内分发密级文件时,统一由秘书部门的专职机要员负责发送,不准个人随身携带。

6、发送外地的密级文件,必须通过机要传送,不得使用普通邮政。发送的密级文件一律要包装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秘密等级。绝密文件一般应当写上收件人。

7、遇到特殊情况,需随身携带密级文件外出送达收件人的,必须经本部门、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明确责任,不得失控。携带密级文件须两人同行,专车接送,必要时派保卫干部押送。密级文件必须装在文件包或文件箱内,绝不容许在没有保密设施的情况下随便携带外出。外出时,同行人员要互相督促,共同负责,严格看守,时刻做到密级文件不离身,确保密级文件的安全。

8、严禁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探亲、访友、浏览等;严禁骑车夹带或乘公共汽车携带密级文件。

9、传递密级文件的专用机要车,严禁无关人员搭乘或办理无关事项。

三、密级文件的传阅

密级文件的传阅,包括批办、承办、催办和传递保管等几个环节。

1、文件登记明确,包括收文时间、文件编号、发文单位、文件密级、标题主要内容及呈送的批办人等内容,手续必须清楚,切忌无登记备案,横传文件。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即领导批示后,应将文件退还经管文件的部门或人员,不得未经-文件保管人在领导人之间横向传批文件,也不应将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员。

3、经管文件的人员,应将领导批办的文件逐件登记送阅办人,对阅后退回的文件要清点份数。有关人员要严格按领导批示范围阅办,不得自行任意扩大阅读范围或交无关人员阅读。经管秘密文件的人员要抓紧催阅、催办、催传、催退。

4、传阅文件应有时限,任何阅办人不得积压、延误或长期私存,并应在办公场所阅读,不得私自带回家中或公共场所。

5、阅读文件时,非经允许不得摘录或公开引用密级文件内容。因工作需要摘录密级文件内容,必须使用由单位文秘部门统一制作的保密本,编号发出,定期收回。

四、密级文件的借阅

密级文件借阅的前提必须是业务工作需要,由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公文制发单位同意或文秘部门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1、对于本单位人员借阅的机密级的、秘密级的文件,由借阅人所属部门领导批准;绝密级的,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外单位人员借阅协作范围以内的`秘密文件,凭借阅人单位介绍信。秘密级、机密级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绝密级文件,由本单位保密部门审批。借阅密级文件应按期归还。借阅绝密级文件,应在指定地点阅办,必须当天归还。

五、密级文件的复制

1、复印密级文件,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并指定专人管理。

2、绝密级文件和发文部门规定不准翻印的密级文件,禁止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机密级、秘密级文件时,须经原发文单位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并作相应的标识。

3、上级机关制发的密级文件,需要复印时,须经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可复印。

4、本单位制发的密级文件,需要复印时,可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或其指定的部门负责人审批,但要严格控制复印数量。

5、复制的密件不得取消或改变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6、对复印的密级文件,采取与原件一样的保密措施进行管理。

7、严禁将秘密文件拿到社会上营业复印场所复印。

六、密级文件的保管与归档

1、秘密文件应当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绝密级文件应单独存放管理。

2、对集中管理秘密文件的部门,应采取技防、物防等保护措施。

3、主管领导应定期检查密级文件的分发、阅读、保管、清退等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密级文件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密级文件管理人员因调动、退休等不能在原岗位工作时,应认真清理其使用或管理的文件,办清交接手续。

5、各乡镇、单位要对自己所有的秘密文件实行定期清查,按时清退。

6、公文应按档案部门要求,办理移交手续。归档后的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借出使用,用时要登记备查。

7、领导参加会议、学习带回的涉密资料,须交档案员登记、编号,统一保管。

七、密级文件的销毁

1、销毁密级文件必须履行清点、登记手续,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销毁。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销毁密级文件。

2、销毁密级文件必须实行二人监销,或送保密部门指定的造纸厂销毁,并指派专人护送,现场监销,不得丢失、遗漏,销毁的原始记录要长期保存备案。

3、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涉密物品。

4、对于标有“内部资料”、“内部使用”的书刊、杂志也禁止当废品出售,应送保密部门指定的造纸厂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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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保密专干,具体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与非涉密

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记管理。

(三)、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

二、涉密文件的收文与传阅

(一)、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涉密文件后,应在专用的登记本上予以登记。登记后,交局办公室负责人确定传阅范围。

(二)、文件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传阅范围进行传阅。送阅涉密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传阅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应在阅读(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或者通知相关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文件管理人员应对滞留他处的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达按涉密文件分发要求进行;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批示件或者复印件退还文件管理人员。

三、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借阅、复制、下载

1、借阅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一般不得复制、下载,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单位主管领导请求并经制发单位批准。复制、下载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视同原件管理。

3、复制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存

1、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存放在铁质文件柜中,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2、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存储在涉密计算机中。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及时存放在文件柜中。

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全部如数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5、需要归档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四、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清退销毁

(一)、每年对本单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清理,要逐件进行清点,除需留存或者存档的资料外,一律填写《销毁文件目录》和《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送区保密局统一销毁,禁止私自销毁涉密文件信息资料。

(二)、严禁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作为废品出售给物资废品收购站。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3

一、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三、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四、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

五、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

六、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七、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八、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

九、本制度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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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单位设立验证员,负责承印验证工作。

第二条: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必须验证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商标注册证》,收存其复印件,并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

第三条:接受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必须验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四条: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的,必须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委印人的居民身份证: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的,还应当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第五条: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必须事先向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备案: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第六条: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必须验证委托印刷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验证印刷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准印手续,并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刷。要保存委托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副本和公安部门的'准印证明副本2年,以备查验:并且不得再委拖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

第七条:印刷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有价票证或者无价票证,印刷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等专用证件的,必须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委托印刷证明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收存委托印刷证明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第八条: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其他印刷品的,必须验证有无事先向市、县、区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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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信息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2、学校信息处负责指导全校各部门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并负责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3、各部门主管领导要重视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网络协管员)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部门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6、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7、如在网上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8、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9、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要积极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论坛主持人经校园网建设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10、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11、校内电子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12、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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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及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具体状况,制定本制度。

1、销毁属于秘密和内部事项的文件资料以及机关公文资料时,要由保密工作干部负责监销,不得卖给废品收购站或个人。

2、不在无关人员面前阅读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将其随便携带外出。离开办公室时,需将文件资料随时锁入抽屉或保险柜内。

3、干部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务必对自己借阅和管理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及时办理清退手续。

4、向外带给各种信息报道,要经有关领导审查,允许后方可带给。

5、秘密文件资料应定期清理。发文机关要求退回的`要按时如数退回。借出的文件要及时回收。清理清退中如发现丢失,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密部门报告,并协助保密部门追查。

6、内部保密件产生,要由起草人员在起草文件上确定所属密级;由专职人员打印核对后,呈送领导审阅签批,密级随即生效。

7、复印秘密文件资料,务必经发文单位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将复印件按原件密级要求管理。并严格遵守乡制定的打印复印传真及计算机使用管理的保密要求。

8、秘密文件和资料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各个环节,都应登记签字,做到整个运转过程中都有文字记载,手续齐备,职责清楚。

9、未经批准不得参与社会调查,不向社会调查者带给与工作紧密相关的保密统计数据。

10、秘密文件资料不准擅自摘录和引用,不准自行扩大传播和阅读范围,不向范围以外人员传播和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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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保守公司秘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个性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三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状况银行帐户帐号;

2、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3、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6、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必须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八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九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务必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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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提供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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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

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

机密级严禁张贴;

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

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

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

密级明确阅读级别;

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

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

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

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

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

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10

一、总则

1、保护研发成果,维护公司根本利益。

2、本规定适用于全体技术研发人员和可能的涉密人员。

二、保密内容

1、研发规划书。

2、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市场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3、研发任务书、招标书、合同书、项目实施方案。

4、试验大纲、进度计划

5、试验室、试验装置、试验设备与仪器。

6、阶段性成果报告、技术诀窍、工艺流程、产品样品。

7、评审报告、会议记录。

8、研制报告、测试报告、试验报告、技术设计资料。

9、项目结题报告。

10、软件。

11、其它与技术研发相关的资料。

三、保密措施

1、绝密技术在保密期限内不得申请专利。

2、机密、秘密技术申请专利应报CEO批准。

3、研发人员发表涉及研发项目内容的论文或参加与研发项目内容相关的学术交流,需经研究发展中心负责人批准。

4、涉及到绝密技术的特殊岗位事先应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四、技术研发人员保密守则

1、严守技术秘密,技术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泄漏研发机密。

2、从事科研活动记录的相关文字信息整理归档,统一存放,无需保存的'文字内容、保存电子文档的信息在没有存档必要时统一销毁,不得直接丢弃。

3、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保密制度。电子图纸资料、技术文件必须加密保存。

4、未经许可,技术文件、图纸资料不准私自复印、外传,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技术文件和资料。

5、技术研发人员离职、辞退、调动须办理交接手续,技术资料、图纸等与公司技术秘密相关的书面文档、电子文档不得带走。

涉密文件管理办法6篇

涉密文件管理办法6篇 涉密文件管理办法 (1) 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 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 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 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 记签收。 三、制作(打印)制度 制作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保密法》规定,履行定密程序,标明 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联接。密件应 当在内部文印室印刷,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 四、阅读(传阅)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向无 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传阅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专夹专阅,并填写“传 阅单”,记载夹内密件份数、编号和阅读时间等,阅后签字并主动退回,不得横 传,对急办的文件,保密员要及时催办。涉密文件应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读,绝 密级文件应当即阅即批即退,并有保密员在场。 五、借阅制度 阅读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 公场所外阅读和使用的,要履行严格的借阅记录手续。借阅人对文件负有安全和

保密的责任,自觉做到按期归还,再用再借,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 其他公共场所。保密员对借出的文件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追回。 密级文件资料,未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禁止复制、复 印、摘抄、汇编。如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密级文件,必须经批准并履行 审批手续,同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管理。 六、清退制度 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涉密文件、资料,原则上应按要求退回原制发的机关、 单位。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并报经原制发机关同意。 七、销毁制度 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并履行清点、 登记手续,不得擅自销毁。送指定造纸厂销毁的,要有保密员等二人以上押运和 监销。严禁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涉密文件管理办法 (2) 为加强鼓楼区委办公室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规范相关工作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制度 接收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密件包装应当由办公室保密人员拆封。同时应单 独设薄登记,接收人员应及时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二、发文制度 分发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 围。发文人员应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并严格分发范围,遵守相关规定; 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保密员进行,文件应包装密封,严格按规定登 记签收。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1 一、密级文件的拟制 1、密级文件的制作应在具有保密措施的地方拟制,拟稿人要准确标明该文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采取对号入座的方法,对所拟制的公文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2、拟制人在提出具体意见后,交本部门主管领导核稿批准,再报本机关、单位的业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签发。工作量较大的机关单位可由业务主管领导授权或指定负责人办理批准签发前的审核工作。 3、密级文件在印制前,有关主管领导和秘书部门负责人做好审查工作。除看是否划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确定发放范围(阅读级限),拟定发布方式,印制格式及编号,规定处理办法,包括可否翻印、复印,是否回收等。 4、印制密级文件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发送范围和份数执行。秘书部门和有关人员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 5、秘密文件一律由机关内部打字室或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复制单位印制。印制中的蜡纸、校样、废页等应及时销毁。 6、印刷、制作工作使用的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应当配备保密 措施装置,防止因电磁辐射造成泄密。 二、密级文件的收发 1、收取密级文件时,必须认真检查信封上收文单位、密封标志,核对收信单位和收信人无误后,由收发室负责人在专用收文本上登记、收件人签收、启封,并核对文件的份数、目录、编号,加盖收文章。

资料保密管理制度_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资料保密管理制度_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资料保密管理制度_资料保密管理制度范本 为保护公司的资料安全,防范资料的泄露,应制定规范的资料保密管理制度。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资料保密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资料保密管理制度篇1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维护公司的权益,尊重客户的隐私权,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客户资料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不被泄露,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方针。 第3条客户资料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內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2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的确定 第4条客户资料秘密包括以下內容。 (1) 公司与客户重要业务的细节。 (2) 公司对重要客户的特殊营销策略。 (3) 公司主要客户的重要信息。 第5条客户资料密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级。 (1) “秘密”是一般的客户资料,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2) “机密”是重要的客户资料,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 (3) “绝密”是最重要的客户资料,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第6条客户秘级的确定。 (1) 公司一般业务往来的客户为秘密级。 (2) 公司重要业务往来的客户为机密级。 (3) 在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客户资料为绝密

级。 第7条属于秘密的客户资料和文件,应当依据本制度第5条、第6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后自行解密。 第3章保密措施 第8条对于密级的客户资料和文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箱中保存。 (2) 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9条具有属于秘密内容的客户信息管理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 确定会议內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10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客户资料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11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客户资料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市场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市场秘密。 第12条客户资料秘密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负责保密。 第13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客户资料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应立 第4章责任与处罚 第14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300--1000元。 (1) 已泄露客户资料秘密,但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涉密文件管理制度

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 第一条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应由保密员负责。因特殊情况,保密员不在单位时,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第二条秘密文件、资料的收发应采用保密部门统一印制的收(发)文登记簿进行登记,以规范管理。登记的项目一般包括收(发)文时间、收(发)文单位、文件字号、文件标题、秘密等级、文件份数、收(发)文编号(即按年度编排顺序号)等。各项登记均应准确,无误。 第三条收发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履行签收手续,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 第四条接收秘密文件、资料的程序如下: (一)首先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并将件数、发送编号、密级、收件单位与送件单位进行认真对照,核实无误后,在回执清单上签上姓名、日期和加盖文件收发专用印章,证明已经收到。 (二)签收后即打开包装,检查是否存在错发或数量不对等现象。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发出单位查询,防止漏失。如无差错,应随即在收文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在文件、资料的首页上方加盖本单位的收(发)文印章,并填上收文编号和日期。 第五条对外发出秘密文件、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范围。程序如下:

(一)按照确定的发放范围,在发文登记簿上按对应的栏目要求进行登记。 (二)在文件、资料首页上方盖上单位的收(发)文印章,用号码机打上发文编号。 (三)在信封面左上方标志好秘密等级及发文编号,并准确书写收件单位的地址和名称。 (四)核点数量并进行封装。如果在同一信封内装几份或几个不同内容的秘密文件时,要在发文登记簿上记录清楚,信封面上要标明其中的最高密级。 (五)秘密文件发出前,要认真清点核对,确保收件单位、发文编号、密级准确。 (六)由单位保密员按发放范围发放。 第二章秘密文件、资料的传阅 第一条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应由保密员专人负责。先由单位主管领导根据文件、资料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以及工作实际,确定知悉的范围,然后由保密员负责传阅;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对绝密级的,保密员必须对接触和知悉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接触人员姓名、文件编号、签领时间、退回时间等。 第二条阅读绝密级文件、资料必须在保密室或符合保密要求的阅文室进行。阅读其它密级的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其它办公场所内进行。如因确工作需要在办公场所以外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一、制度概述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涉密文件的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防 止泄密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涉密文件的保密管理。 二、分类管理 涉密文件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并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 2.1 绝密文件 绝密文件是国家最高机密文件,泄密对国家安全、经济建设和社 会稳定造成的危害极大。绝密文件交换时,必须采用加密方式,并在 文件上进行标注。 2.2 机密文件 机密文件对国家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具有重要影响,泄密对国家 安全、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较大。机密文件交换时,必须 采用保密信封,加盖“机密”字样的密封戳。 2.3 秘密文件 秘密文件适用于对国家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有一定影响,但泄密 的危害相对较小。秘密文件交换时,可以采用平信或密封信方式交换。

三、管理要求 3.1 文件标识 对所有涉密文件,应在文件上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应包括文件名称、编制日期、编制部门、密级和保密期限等信息。 3.2 存储要求 涉密文件应妥善保管,确保其不被非法获取。文件存储应按照密级进行分类,存放在专门的密闭柜中,并限定使用范围、使用时间和使用人员。 3.3 传输要求 涉密文件传输前,应根据文件密级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确保传输过程中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在传输中采用加密、互信协议或其他相关技术手段进行保密传输。 3.4 安全销毁 涉密文件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送交保密部门进行安全销毁,以确保其不被非法获取。在销毁中应采用撕裂、烧毁、粉碎等方法,以保障文件信息不被泄露。 四、责任制度 4.1 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是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严格把好保密工作的关。

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及《保密工作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涉密文件资料,是指集团公司接收或产生的各类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载体。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严格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保密委员会是涉密文件资料管理的责任机构。要明确涉密文件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专门人员,落实保密责任。要加强对涉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不得从事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设置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工作专门场所,配备涉密专用工作设备。明确涉密文件资料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涉密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熟知

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了解、掌握涉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定期参加保密培训,自觉接受保密教育。 第八条各单位保密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定期对本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各单位保密委员会要加强对所属单位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第三章涉密文件资料的拟制印制 第九条拟制、印制涉密文件资料,应当使用涉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并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 第十条拟制涉密文件资料,应当依照所涉国家秘密的等级和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等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送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资料应当编排顺序号。 第十一条制作涉密文件资料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第四章涉密文件资料的收发与传递 第十二条应坚持“最小化”和“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将涉密文件资料的发送范围确定为实际工作中确有必要知悉且具备相应保密条件的单位。 第十三条收发涉密文件资料,要按照文件资料编号、密级、件数逐件核对、签收,并按照文号、题目、份数等逐项登记。 第十四条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包装密封。封装涉密文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总那么 1.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各类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对外公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往来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会议纪要等。 2.密级划分 2.1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2.2 “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开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 2.3 “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 2.4 “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平安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 3.密级标识 3.1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专用印章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2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 3.3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印“机密” 专用印章。 3.4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右上角加印印“秘密” 专用印章。

4.文件打印 4.1绝密、机密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打印。 4.2秘密文件:综合部指定人员打印好秘密文件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5.文件分发 5.1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相关部门指定文件接收人签收。 5.2绝密、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严禁在内部办公网络上、公开和传送。 5.3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6.查阅、申请复制 6.1查阅权限: 6.1.1查阅公司文件必须填写文件查阅申请表。(附件表格《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1.2绝密文件、机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6.1.3秘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6.2复制权限: 6.2.1申请复制文件必须填写文件复印申请单。(附件《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2.2严禁复制绝密文件。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国涉密资料的保密工作,落实国家保密法规定,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资料的保密工作,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军事秘密、商业秘密等各类涉密资料。 第三条保密工作遵循依法、科学、合理、先进、有效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保密工作应当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保密工作管理效率和安全水平。 第二章涉密资料的分类 第五条涉密资料根据其重要程度和危害程度分为国家秘密、军事秘密、商业秘密等级。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涉密资料应当根据需要采用保密等级进行分类,并按照保密规定进行存储、传输和处理。 第七条涉秘资料的密级,由编制时的主管机关或者确定涉密资料的主管部门和保密后经过审查批准决定。 第八条保密资料的密级应当及时调整,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升

级或降级,并及时通知涉密人员。 第三章涉密资料的管理 第九条对于各类涉密资料,应当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防止泄密和失密。 第十条涉密资料的存储应当采用专用的保密存储设施,并建立相应的管理系统和技术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涉密资料的传输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通信设备和网络,确保信息的安全传送。 第十二条涉密资料的处理应当采用专用的处理设备和软件,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涉密资料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严禁超范围使用和擅自复制、传播。 第十四条涉密资料的查阅应当严格控制,必须有查阅资格和审查权限的人员方可查阅。 第四章涉密资料的保护 第十五条对于涉密资料的保护,应当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和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六条保密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严

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制度

官山镇卫生院 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制度 为保持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保护集体数据财富,保障医院和谐发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利用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泄漏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数据,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涉密单位和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保密规定。 二、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单位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并制定部门或专人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保持计算机保密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三、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考核,并保持相对稳定。 四、涉密人员调离岗位,应当履行国家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五、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段。 六、计算机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且不得与正文分离,输出的涉密文件按相应密级文件管理。 七、涉密人口计生信息和数据不得在与公用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

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 八、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口令保护,根据密级确定口令长度与更换周期,实行专人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登录国际互联网或与互联网物理连接。 九、存储涉密信息的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管理制度管理,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到部门指定维修点维修,有人全程跟踪,保证存储的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十、储涉密数据的计算机硬盘或其它存储介质不得擅自更换或者报废。确需更换或者报废的,应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交单位的网络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封存,或者按规定销毁。 十一、涉密单位应当将涉密数据与备份数据分别保存在单位内不同的地点。有条件的,应实行异地容灾备份。不得在便携式计算机上存储涉密信息。 十二、发现计算机信息泄密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保密部门。

涉密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的原则。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保密专干,具体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记管理。 (三)、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 二、涉密文件的收文与传阅 (一)、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涉密文件后,应在专用的登记本上予以登记。登记后,交局办公室负责人确定传阅范围。 (二)、文件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传阅范围进行传阅。送阅涉密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传阅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应在阅读(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或者通知相关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文件管理人员应对滞留他处的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达按涉密文件分发要求进 行;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批示件或者复印件退还文件管理人员。 三、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借阅、复制、下载 1、借阅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一般不得复制、下载,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单位主管领导请求并经制发单位批准。复制、下载的涉密文件信

息资料视同原件管理。 3、复制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存 1、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存放在铁质文件柜中,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2、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存储在涉密计算机中。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及时存放在文件柜中。 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全部如数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5、需要归档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四、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清退销毁 (一)、每年对本单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清理,要逐件进行清点,除需留存或者存档的资料外,一律填写《销毁文件目录》和《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送区保密局统一销毁,禁止私自销毁涉密文件信息资料。 (二)、严禁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作为废品出售给物资废品收购站。 涉密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篇2] 制定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人事信息保密工作,提高防范和杜绝人事泄密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此(以下称“本制度”)。 适用范围及施行日期: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规范事项: 一、包含的保密内容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对以下人事信息予以保密: 1、公司员工的个人信息,如学历、工作履历、联系方式、家庭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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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保密专干,具体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记管理。 (三)、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 二、涉密文件的收文与传阅 (一)、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涉密文件后,应在专用的登记本上予以登记。登记后,交局办公室负责人确定传阅范围。 (二)、文件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传阅范围进行传阅。送阅涉密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传阅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应在阅读(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或者通知相关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文件管理人员应对滞留他处的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达按涉密文件分发要求进

行;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将批示件或者复印件退还文件管理人员。 三、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借阅、复制、下载 1、借阅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一般不得复制、下载,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单位主管领导请求并经制发单位批准。复制、下载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视同原件管理。 3、复制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存 1、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存放在铁质文件柜中,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存放,并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2、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存储在涉密计算机中。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及时存放在文件柜中。 4、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全部如数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5、需要归档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 四、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清退销毁

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制度》 摘要: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计算机存储、处理、传递、 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且不得与正文分离,输出的涉密文件按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涉密人口计生信息和数据 不得在与公用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 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制度 1、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泄露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数据,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涉密单位和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保密规定。 2、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单位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并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保持计算机保密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3、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保 密教育和检查。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考核,并保持相对稳定。 4、涉密人员调离岗位,应当继续履行国家规定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5、 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6、 计算机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且不得与正文分离,输出的涉密文件按相应密级文件管理。 7、涉密人口计生信息和数据不得在与公用网络联网的计算机 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 8、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口 令保护,结构密级确定口令长度与更换周期,实行专人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登录国际互联网或与互联网物理连接。 9、存储涉密信息的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 相应密级文件管理制度管理,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到部门指定维修点维修,有人全程跟踪,保证存储的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10、储涉密数据的计算机硬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不得擅自更换或者报废。确需更换或者报废的,应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交单位的网络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封存,或者按规定销毁。 11、 涉密单位应当将涉密数据与备份数据分别保存在单位内不同的地点。有条件的,应实行异地容灾备份。 12、不得在便携式计算机上存储涉密信息。 13、发现计算机信息泄密后应立即采 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保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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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 保安全的原则。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一名保密专干,具体负责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日常管 理工作。 (二)、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信息制度资料登记制度,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登 记管理。 (三)、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 (四)、涉密文件的复印需有单位领导审批同意方可进行,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要 及时办理去向登记手续。二、涉密文件的收文与传阅 (一)、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涉密文件后,应在专用的登记本上予以登记。登记后,交 局办公室负责人确定传阅范围。(二)、文件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传阅范围进 行传阅。送阅涉密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 其办公桌上。传阅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应在阅读(使用)完毕后 及时交还或者通知相关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文件管理人员应对滞留他处的 涉密文件进行登记,随时掌握其去向。 (三)、涉密文件的批示件送达按涉密文件分发要求进行;批示件办理完毕后,应及 时将批示件或者复印件退还文件管理人员。 三、涉密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借阅、复制、下载 1、借阅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2、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一般不得复制、下载,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向单位主管领导 请求并经制发单位批准。复制、下载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视同原件管理。 3、复制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履行登记手续,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 范围。(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保存 1、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存放在铁质文件柜中,与非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分别存放,并 定期进行清查,核对。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保护国家机密和其他涉密信息的安全,推进涉密信息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涉密文件的范围和分类 涉密文件是指包含国家秘密和其他涉密信息的文件,包括:机密、秘密、内部、限制、公开的涉密文件,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 第三章涉密文件的保密级别 涉密文件按照保密程度,分为机密、秘密、内部、限制、公开五个级别。 机密级别的涉密文件是国家机密和其他机要信息的文件,泄密后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秘密级别的涉密文件是与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文件,泄密后对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内部级别的涉密文件是参与涉密工作的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和内部会议记录等。

限制级别的涉密文件是含有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 文件。 公开级别的涉密文件是不属于机密、秘密、内部和限制级别范 围的文件。 第四章涉密文件的管理 1. 涉密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保密级别进行分类、编号并存放,定期审核归档。 2. 涉密文件在传递过程中,必须使用保密手段,如密码、加密等,双重加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加密算法及密钥。 3. 涉密文件的外传必须取得上级机关或直接领导的审批,并按 照批准的方式进行外传。 4. 涉密文件的复制必须经过上级机关或直接领导批准,复制件 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须与原件相同。 5. 涉密文件在出现遗失、泄密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上级机关 或保密责任人报告,并按照报告程序进行处置。 第五章涉密文件的使用 1. 机密、秘密级别的涉密文件必须安排专人保管,限制级别的 涉密文件在办理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 参与涉密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保密培训,掌握保密知识和保 密技能,严格执行涉密工作规定,保守国家机密和其他机要信息。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条例 第一条、各种涉密和内部文件、刊物、资料、档案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文件、资料的印发、传递、清退、立卷归档、销毁等制度。 第二条、所有秘密、机密、绝密文件(资料)均应由专人保管,认真登记,妥善放置保管。 第三条、凡上级发来的和我开发区制发的标明密级的文件、资料及刊物,应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原制发机关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翻印。需传阅或承办的密件,有关领导和承办人要做到及时阅批、承办,不得横传、积压。绝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出办公室,不得携带外出。需要承办部门带回办理的密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用后及时归还;造成失密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条、各种密件应指定专人管理,查阅文件、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要有人监督。 第五条、为确保密件的安全,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存放机要室或铁制文件柜内,并做到经常清点、核对;存放保密文件、资料也必须配置专柜,符合保密要求。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不得将密件放在桌面上,阅过的文件要及时退回机要室,来不及阅读的文件要锁进文件柜中或暂时退回机要室保管。 第六条、对秘密文件、资料,从拟稿到审查、修改、签发均要保守秘密。打字、文印室是机要重地,印制秘密文件要专人负责,打印完的文件及时送出,未完的工作件要妥善收存,废弃文件要集中收存、统一销毁,个人不得利用废弃纸张另作私用或不经清理出售,严防失泄密。非打字、印刷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文印工作场所。 第七条、上级下发的涉密文件、资料及党工委、管委会印发的秘密文件、内部资料不得作废纸处理,也不得擅自出售给废品收购部门和个体商贩,要对应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进行统一造册,交党政办后按程序处理。 第八条、国家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资料、音像制品、光盘等秘密载体应通过机要交通传递。确因工作需要需随身携带秘密级文件、资料等秘密载体外

涉密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总那末 1.1 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各类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2 范围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对外发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往来文件、函件、文档、报告、报表、会议记要等。 2.密级划分 2.1 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文件; 2.2 “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开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 2.3 “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和利益遭受严重伤害的保密文件; 2.4 “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普通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伤害的保密文件。 3.密级标识 3.1 密级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者加印相应标识。专用印章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2 绝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盖“绝密”专用印章。 3.3 机密文件应当在其文件每一页的右上角加印“机密” 专用印章。 3.4 秘密文件应在其文件首页的右上角加印印“秘密” 专用印章。

4.文件打印 4.1 绝密、机密文件: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打印。 4.2 秘密文件:综合部指定人员打印好秘密文件后,应将磁盘文件定期删除。公司将对删除情况不定期检查,不得私自拷贝秘密文件。 5.文件分发 5.1 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分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相关部门指定文件接收人签收。 5.2 绝密、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严禁在内部办公网络上、公开和传送。 5.3 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 议。 6.查阅、申请复制 6.1 查阅权限: 6.1.1 查阅公司文件必须填写文件查阅申请表。(附件表格《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1.2 绝密文件、机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6.1.3 秘密文件:主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6.2 复制权限: 6.2.1 申请复制文件必须填写文件复印申请单。(附件《文件调阅、复印申请表》) 6.2.2 严禁复制绝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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